中控臺支撐板以及中控臺總成的製作方法
2023-12-02 09:24:02

本發明總體上涉及一種中控臺支撐板以及中控臺總成。
背景技術:
車輛在中控臺中通常會提供帶有蓋子的存儲裝置。在一些情形下例如碰撞事件期間可能希望蓋子保持處於關閉的狀態以防止任何存儲的物品從其中飛出並引起傷害。
在這樣一些存儲裝置中,人們採用存儲裝置蓋板來達到這個目的。例如,美國專利US8191953B2揭示了一種用於覆蓋中央扶手箱的蓋板,其帶有用來定位蓋板的慣性鎖。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涉及一種中控臺支撐板以及包括其的一種車輛中控臺總成。
在一個或多個實施方式中,中控臺支撐板包括第一部分,其定義用於在其內接納慣性鎖的樞軸的腔體;與第一部分相鄰的用於支撐可移動的蓋板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進一步包括延伸進入腔體以限制樞軸的平移性運動的引導肋。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引導肋包括分別限制樞軸的第一和第二端的第一和第二引導肋。
應該理解提供上述簡要說明用於以簡化的形式引入將在詳細描述中進一步描述的一系列選擇的概念,其不意味著確認所保護的本發明主題的關鍵的或基本的特徵,本發明的範圍將由本申請的權利要求唯一地界定。此外,所保護的主題不限於克服上文或本說明書中任何部分所描述的任何缺點的實施方式。
單獨或結合附圖閱讀下面詳細描述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本發明的一 個或多個特徵和/或優點將顯而易見。
附圖說明
為了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本申請說明書中通過示例的方式結合附圖更詳細地描述了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其中:
圖1示意性地描述了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位於車輛內的中控臺總成的立體圖;
圖2示意性地描述了圖1中的中控臺總成的支撐板立體圖;
圖3A示意性地描述了圖2中的支撐板中可採用的慣性鎖的放大立體圖;
圖3B示意性地描述了圖2中的支撐板的部分放大示意圖;
圖3C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中支撐板沿著線3C-3C的截面視圖;
圖4A示意性地描述了位於圖2中的支撐板上的慣性鎖的截面視圖,其處於怠工位置;
圖4B示意性地描述了位於圖2中的支撐板上的慣性鎖的截面視圖,其處於工作位置;
圖5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中的支撐板的引導肋的替代設計;
圖6A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和圖5中的支撐板的引導肋的又一替代設計;
圖6B示意性地描述了圖6A的支撐板的沿著線6B-6B的截面視圖;
圖7示意性地描述了圖5中的支撐板的截面視圖;
圖8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和圖5的支撐板的另一替代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根據需要,本申請說明書中公開了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然而,應當理解在此公開的實施例僅為可通過多種、可替代形式實施的本發明的示例。附圖無需按照比例繪製;可以擴大或縮小一些特徵以顯示特定部件的細節。相同或類似的附圖標記可指示相同參數和部件或者與之類似的修改和替代物。在下文的描述中,在構想的多個實施例中描述了多個操作參數和部件。這些具體的參數和部件在本說明書中僅作為示例而並不意味著限定。因此,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具體結構和功能細節不應該理解為限制,而僅僅是用於教導本領域內技術人員以多種形式實施本發明的代表性基礎。
對於車輛製造商來說車輛安全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為此,已經在車輛中提供了諸多主動和被動安全措施。本發明有利地在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中控臺支撐板並進一步提供了採用該支撐板的中控臺總成,其中可以完全使用中控臺存儲的預定存儲目的,而同時可以有效減少不期望的事件例如碰撞事件期間不充分/不夠有效的覆蓋相關聯的安全顧慮。在不希望被任何特定理論限定的前提下,發明人認為在此處和其他部分描述的中控臺支撐板以及採用其的中控臺總成有利地提供了相對更容易的安裝以及減輕的振動或者噪音-振動-不平順性(NVH),以及消除了慣性鎖非預期的分離和相關聯的安全問題。
在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且參考圖1和圖2,顯示了位於車輛內部的中控臺總成200,其包括支撐板100,支撐在支撐板100上的可移動蓋板120以及支撐在支撐板100上並且在不希望進一步超出限制的移動且有時可能帶來傷害的不利事件期間限制可移動蓋板120沿著方向K的移動的慣性鎖102。
儘管在圖1和圖2中慣性鎖102示意性地描述為中控臺總成200的一部分,如在此詳細描述的慣性鎖102可以適用於任何合適的除了中控臺總成以外的包含蓋板或者門板的結構中(例如第二排的扶手箱總成),其中希望在衝擊例如碰撞導致的衝擊期間門板或者蓋板的開啟移動需要被限制。
再次參考圖2並進一步參考圖3A和圖3B,支撐板100包括定義腔體104用於接納慣性鎖102的樞軸332的第一部分130,以及與第一部分130相鄰的並且用於支撐可移動蓋板120的第二部分140,其中第一部分130進一步包括延伸進入腔體104的用於限制或者限定樞軸332沿著深度方向D的平移性運動的第一和第二引導肋314,324.
儘管在圖2中支撐板100示意性地描述為還包括其它附加結構,例如杯託150,這些附加結構可以採用也可以不包含,且當包含這類結構時,其尺寸,形狀和/或位置可以變化。
下面參照圖3A到圖6進一步詳細描述支撐板100和慣性鎖102.
圖3A示意性地顯示了圖2中的慣性鎖102的放大立體視圖,其中慣性鎖102顯示為包括沿著徑向方向L延伸且支撐在沿著橫向方向T延伸的樞軸332上的主體342.此外從主體342延伸出指狀部372和/或指狀部327為主體342的一部分。在受到衝擊時,主體342以及指狀部372可以沿著圖示的樞轉方向「P」圍繞樞軸332樞轉。例如,指狀部372可以沿著方向P1移動以開始和/或維持工作位置來限制可移動門沿著方向K的不希望的移動,並且可以通過沿著方向P2的移動返回怠工位置。
圖3A中樞軸332示意性地顯示為特別是沿著橫向方向T包括第一端312和第二端322以及位於其間的主體342.第一和第二端312,322每一者可以為樞軸332的整體部分。可替代地,且如果有需要,第一和第二端312,322的每一者可以為樞軸332的分離的部分或者部件,或者樞軸332包括或者由兩個分離的共同接觸並支撐主體342的部分形成,其中第一和第二端312,322每一者位於分離的部分中的一者上。
圖3B示意性地描述了圖2中的支撐板100的用於接納和支持慣性鎖102或者至少慣性鎖102的樞軸332的部分放大立體圖。如在此或者其他部分所描述的,支撐板100的第一部分130進一步包括延伸進入腔體104的用於限制樞軸332沿著深度方向D的平移性移動的第一和第二引導肋314和324.
再次參考圖3B,第一引導肋314可包括第一和第二臂314a和314b,他們中的每一者沿著腔體104的深度方向D延伸,其中沿著深度方向D第一和第二臂314a和314b在其間定義了上間隙352和下間隙350,下間隙350的間隙尺寸D1小於上間隙352的間隙尺寸D2.該構造被認為可促進慣性鎖102的樞軸332沿著深度方向D朝向腔體104的引導移動。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引導肋314可以形成為至少沿著徑向方向「L」是柔性和/或可彎曲的從而使得樞軸332可以沿著深度方向D被引導穿過下間隙350而深入腔體104中,即使下間隙D1小於其周線尺寸Dp(或者如果樞軸332具有圓形截面的話,即直徑)。此類構造額外的優點是可以避免樞軸332從腔體104穿過下間隙350的不希望的分離。相應的,有利地提供引導肋314來一方面促進引導樞軸332的結合而另一方面防止其不希望的 分離。
再次參考圖3A和圖3B,第二引導肋324可至少部分地採用第一引導肋314關聯的設計和構造來與第一引導肋314一致協作實施樞軸332相對腔體104的結合以及防止其分離。
再次參考圖3A和圖3B,腔體104可定義接納樞軸332的前端部分354和接納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的後端部分364,後端部分364沿著徑向方向L延伸且位於前端部分354和支撐板100的第二部分140之間。關於前端部分354是否、如何或者從何處與後端部分364區分並無特的限定,只要前端部分354具有用於接納樞軸332以及慣性鎖102的主體342的至少一部分的構造,且後端部分364類似的包括至少部分地接納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的構造。如在此或者在其他位置所描述的,為了適應引導肋314,324的設置,前端部分354進一步構造為沿著橫向方向T延伸。
再次參考圖3B且進一步結合圖4A和圖4B,腔體104的前端部分354可包括阻擋面360以限制慣性鎖102超越可允許程度的不希望的樞轉移動。例如,在圖4A示意性地示出的怠工位置處,在腔體104的腔體壁358的阻擋面360和慣性鎖102的接觸面362之間具有距離G。在圖4B所示的工作位置,慣性鎖102的主體342以及指狀部372沿著方向P1旋轉或者樞轉來限制門120沿著方向K的移動。相應地,慣性鎖102的接觸面362移動並最終停止於阻擋面360處。
進一步參考圖4B,其示意性地顯示了圖2的慣性鎖的處於工作位置的橫截面視圖,距離G可以轉換為阻擋面360和接觸面362之間的接觸角α。該接觸角α相應地給予了門120在撞到並且被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停止前可以沿著方向K移動多遠的限制。這可以是因為在不利事件期間例如在碰撞引起的衝擊時,可移動門120可具有沿著衝擊方向移動的傾向,例如方向K,同時慣性鎖102受到突然的運動改變驅使而圍繞樞軸332旋轉或樞轉。相應地,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沿著方向P1移動以阻止從而限制可移動門120沿著方向K的移動。從而,當慣性鎖102的樞轉角α超出可允許的或者預定的值時前端部分354的阻擋面360阻止慣性鎖102進一步旋轉。
額外地,阻擋面362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法整體形成或者形成為腔體壁358的整體的一部分。一個非限制性示例方法包括在形成腔體壁358後通過切割或刀工去除部分材料來形成斜面。可替代地,腔體壁358和阻擋面360可以通過模具一體成型。相應地,阻擋面360被認為可作為集成的機構運轉從而以相對改進的成本和效率在衝擊時阻止沿著方向P1的任何不希望的過度延伸。
在此處的描述以及結合圖4A和4B可以進一步發現慣性鎖104相對腔體104的結構關係以及操作細節。
再次參考圖4A,示意性地顯示了位於腔體104中處於怠工位置的慣性鎖102的截面視圖。特別地,圖3A所示的慣性鎖102已經被插入或者推入定義在支撐板100上的腔體104內,其中慣性鎖102的樞軸332已經通過穿過圖3B中的上下間隙352,350並被接納,且其中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接觸並休止於腔體104的後端部分364的腔體壁358的支撐面390上。
進一步參考圖4A,如在此以及其他部分所描述的,引導肋314和324可以具有希望水平的柔性或可彎曲性使得上和/或下間隙352,350可臨時地被撐開以允許樞軸332在沿著深度方向D朝向腔體104下移時被引導進來。一旦已經通過下間隙350,樞軸332休止於樞軸支撐面330.由於相對的位置關係,第一和第二臂314a,314b可自然地從他們的允許樞軸332通過的彎曲位置返回其怠工狀態。一旦已經返回其怠工狀態,第一和第二臂314a和314b工作以有效阻止樞軸332的反向平移性運動或者阻止樞軸332穿過下間隙350而分離。
此外,第一和第二臂314a,314b的一個或者兩個端面336,334可以被構造為接觸樞軸332以與樞軸支撐面330一起提供額外的樞軸332定位和穩定性。類似地,第二引導肋324的一個或者兩個端面346,344也可以配置為接觸樞軸332來與樞軸支撐面330一起提供額外的樞軸332的定位和穩定性。
進一步參考圖3C,其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中的支撐板100和圖3A中的慣性鎖102裝配後沿著線3C-3C的截面圖,在裝配完成狀態,樞軸332穩定在樞軸支撐面330和端面334、344之間,從而可以減輕或者消除沿著 深度方向D的不希望的移動以及與此關聯的噪音。
再次參考圖3A並結合圖4A,慣性鎖102可進一步包括位於指狀部372和支撐面390之間的指狀部墊片474來減少車輛運行過程中的振動和NVH。指狀部墊片474可以與慣性鎖102的材料不同且其可以獨立於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而形成,並且後續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連接到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上。在一個非限制性示例中,首先注塑成型慣性鎖102的主體342以及指狀部372,而指狀部墊片474進一步通過同步或後續注塑成型在慣性鎖102的指狀部372上。
在一些實施例中,慣性鎖102包括具有第一硬度或者剛性的第一聚合物材料,例如第一固體塑料材料,指狀部墊片474包含與第一聚合物材料不同的具有第二硬度或者剛性的第二聚合物材料,例如橡膠,第一硬度或剛性大於第二硬度或者剛性。通過這樣的構造,發明人相信慣性鎖102有利地提供了特別是主體342和指狀部372的希望的強度,且提供了指狀部372和腔體壁350之間的合理滿意的緩衝墊以防止過度的振動和噪音。
指狀部墊片474可以由任何合適的材料組成,其非限制性示例包括橡膠以及橡膠共混物。在一些實施例中,指狀部墊片474包括熱塑性彈性體。
圖5示意性地描述了作為圖3B中的引導肋314,324的替代設計的引導肋514,524的立體圖。第一和第二引導肋514,524的每一者沿著朝向腔體104的深度方向D延伸,其中引導肋514可包括第一臂514a和沿著橫向方向T與第一臂514a隔開的第二臂514b。類似地,第二引導肋524可以包括第一臂524a和沿著橫向方向T與第一臂524a隔開的第二臂524b。
與此構造一致的,且如果沿著橫向方向T截取引導肋514,524的截面,例如圖7所示的示意性截面,橫截面包括第一臂514a的一部分和第二臂514b的一部分,第一臂524a的一部分以及第二臂524b的一部分。換句話說,第一和第二臂514a,514b在徑向方向L上相互交錯;且類似地,第一和第二臂524a,524b沿徑向方向L相互交錯。
在一些示例中,支撐板100可在其引導肋設計中在腔室104的本體腔室348的一側包括引導肋314或324而在另一側包括引導肋514,524.
引導肋514,524設計為與圖3B所示的引導肋314,324類似地運作。 例如,可以通過將慣性鎖102的樞軸332推入並穿過第一和第二引導肋514和524之間而實現慣性鎖102的安裝。為了實施推入和穿過,引導肋514和/或524可設置有足夠的彈性和可彎曲性以允許沿著徑向方向L的臨時的較大的分離,使得在第一和第二臂514a,514b以及524a,524b之間臨時提供空間或路徑來適應樞軸332的引導進入的移動。在某些實施例中,並如圖7示意性顯示,可以設計臂514A,514B,524A和524b的尺寸以使它們各自的端部沿深度方向D被定位在樞軸332上面或上方,使得僅用一個合理的力及能推動樞軸332沿深度方向D向下穿過交錯臂對腿514A,514B和腿部524A,524B進入,並使樞軸332擱置在樞軸支撐面330上。
由於圖5所示的第一、第二臂514a,514b以及524a和524b的交錯設計,為引導肋514和524提供了彎曲或者變形的相對更大的阻力,從而提供了在樞軸332被迫使進入以後引導肋514和524返回其怠工狀態的更大的傾向。引導肋514,524的構造可因此提供樞軸332更加安全的鎖止機構。
圖6A示意性地描述了作為圖3B的引導肋314,324或者圖5的引導肋514,524的替代設計的引導肋614,624的又一替代設計立體圖。參考圖6A,與圖3B和圖5所示的在徑向方向L上相對突出延伸不同,引導肋614和624沿著橫向方向T相對突出延伸。第一和第二引導肋614,624的每一者沿著深度方向D延伸進入腔體104.
進一步參考圖6B,示意性地描述了圖6A中的支撐板100與圖3A的慣性鎖102組裝後沿著線6B-6B的截面圖。在組裝位置,通過使得樞軸322位於樞軸支撐面330和第一、第二引導肋614,624各自端面436,644之間,穩定了樞軸322的位置。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且當需要時,支撐板100可在一側採用任意的一個或多個引導肋314,514以及614而在另一側採用任意的一個或多個引導肋324,524以及624.
引導肋314,324,514,524,614以及624的每一者可以經由任何合適的方法,例如通過模塑成型(且特別地,注塑成型)形成為與定義腔體104的腔體壁358的材料一體,通過注塑成型,引導肋可以由此而成型為腔體壁358的自然延伸且在材料和結構上與腔體壁358為一體。
圖8示意性地描述了圖3B和/或圖5的支撐板100的另一可替代的部分視圖。根據圖8,可以採用圖3B中所示的引導肋324或者圖5所示的引導肋524,同時在相對側提供鎖止連接件820.為了安裝,樞軸332的第一端312可進一步被插入鎖止連接件820的環形孔822中,隨後樞軸332的第二端322沿著深度方向D經由在此或其它部分描述的引導肋324或524被推進安裝位置。鎖止連接件820可以為腔體壁580的整體的延伸且可以通過模塑成型。鎖止連接件820與引導肋314,324,514或524不同,其不需要開口來引導樞軸332.相反,鎖止連接件820更像是一個夾具來牢固地鎖止樞軸332的第一端312.對於樞軸332沿著深度方向D的平移性運動更為頻繁的特定車型和/或特定駕駛習慣來說,這樣的設置特別有利。鎖止連接件820可以具有任何合適的形狀,尺寸和位置。
圖1到圖6以車輛中控臺支撐板以及採用其的車輛中控臺總成為背景討論了一個或者多個示例性實施例,且被認為可以克服與採用慣性鎖關聯的一個或多個安全措施。然而,本領域內技術人員可顯而易見地從上述的討論以及從附圖和權利要求認識到在本發明的精神範圍內且下述權利要求確定的本發明的合適的範圍內可以作出各種變化,修改和變形。例如,不僅可以在車輛中控臺總成中採用在此描述的中控臺支撐板,且還可以在第二排或者後排扶手箱總成和側門構造中應用類似結構。
下面的權利要求書特別指出了被認為是新穎和非顯而易見的特定組合和子組合。這些權利要求可涉及「一個」元件或「第一」元件或者其等價物。這樣的權利要求應該被理解為包括一個或多個這種元件,既不要求也不排除兩個或多個這種元件。描述的特徵、功能、元件和/或特性的其他組合和子組合可以通過當前權利要求的修改或者通過在本申請或相關申請中提出而主張權利。這樣的權利要求,與原權利要求書相比不論其更寬、更窄、等同或者不同,都應該被認為包括在本發明的主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