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11-11 18:38:52 2

本實用新型涉及石油開採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油田第三次採油技術的推廣應用,雖然油田採收率提高約10百分點,每年貢獻1000萬噸原油,但由於鹼、聚合物及表面活性劑的注入,使油田三元複合驅油井中抽油杆結垢現象嚴重,目前,在油田井下作業過程中,清洗抽油杆一般採用熱水浸泡後人工清洗的方式。 熱水浸泡過程,採用一個鍋爐、浸泡池、以及龍門吊。工作時,首先利用泵以及鍋爐將浸泡 池裡的水不斷進行循環加熱,龍門吊將成捆的抽油杆吊放入加好熱水的浸泡池中,進行浸泡一段時間後撈出,人工進行清洗,清洗時間長,而且清洗不徹底,而且工作效率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種結構簡單、易操作、工作效率高的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
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包括工作檯,所述的工作檯上設有清洗箱,所述的清洗箱一端設有傳送機構,另一端設有支撐機構,所述的清洗箱內依次設有噴洗機構、刮蹭機構和清刷機構,所述的噴洗機構包括水箱、壓力泵和高壓噴頭,所述的高壓噴頭通過管道連接壓力泵及水箱,所述的高壓噴頭為環形狀,且內壁上設有噴孔;所述的刮蹭機構包括固定在清洗箱內壁上的絲槓、絲槓上的螺母以及與螺母相連的刮刀;所述的清刷機構包括固定在清洗箱內壁上的圓環狀固定套,所述的固定套通過滾珠滑動連接內套體,所述的內套體長度大於固定套,所述的內套體長於固定套部分處設有皮帶槽,所述的皮帶槽內設有傳動帶,所述的傳動帶連接電機,所述的電機位於清洗箱上,所述的內套體內壁上設有毛刷;所述的清洗箱底部設有錐形排汙口。
所述的所述的水箱和壓力泵位於清洗箱的上端。
所述的所述的刮蹭機構有多組,且每組刮蹭機構相互錯開。
所述的刮刀為弧形狀。
所述的工作檯底端設有墊腳。
所述的所述的排汙口下方放置承接箱。
所述的傳送機構包括上滾輪和下滾輪,所述的上滾輪和下滾輪通過支架固定,所述的下滾輪為驅動輪,上滾輪為從動輪。
所述的支撐機構包括上託輥和下託輥,所述的上託輥和下託輥通過架體固定,所述的上託輥和下託輥均為從動託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提出了一種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結構設計合理,構思巧妙新穎,通過噴洗機構、刮蹭機構和清刷機構對抽油杆徹底清潔操作,清洗效果好、清洗速度快、完全實現自動化,而且除垢操作在清洗箱內完成,避免噴洗時水花四濺,噴洗後的汙水直接通過錐形排汙口排除,避免汙染環境,工作效率高,實用性強,易於大規模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一種抽油杆自動清洗設備,包括工作檯13,所述的工作檯13上設有清洗箱16,所述的清洗箱16一端設有傳送機構11,另一端設有支撐機構1,所述的清洗箱16內依次設有噴洗機構、刮蹭機構和清刷機構,所述的噴洗機構包括水箱8、壓力泵9和高壓噴頭10,所述的高壓噴頭10通過管道連接壓力泵9及水箱8,所述的高壓噴頭10為環形狀,且內壁上設有噴孔;所述的刮蹭機構包括固定在清洗箱16內壁上的絲槓6、絲槓6上的螺母15以及與螺母15相連的刮刀7;所述的清刷機構包括固定在清洗箱16內壁上的圓環狀固定套2,所述的固定套2通過滾珠3滑動連接內套體18,所述的內套體18長度大於固定套2,所述的內套體18長於固定套2部分處設有皮帶槽17,所述的皮帶槽17內設有傳動帶4,所述的傳動帶4連接電機5,所述的電機5位於清洗箱16上,所述的內套體18內壁上設有毛刷19;所述的清洗箱16底部設有錐形排汙口14。所述的所述的水箱8和壓力泵9位於清洗箱16的上端。所述的所述的刮蹭機構有多組,且每組刮蹭機構相互錯開。所述的刮刀7為弧形狀。所述的工作檯13底端設有墊腳12。所述的所述的排汙口14下方放置承接箱。所述的傳送機構11包括上滾輪和下滾輪,所述的上滾輪和下滾輪通過支架固定,所述的下滾輪為驅動輪,上滾輪為從動輪。所述的支撐機構1包括上託輥和下託輥,所述的上託輥和下託輥通過架體固定,所述的上託輥和下託輥均為從動託輥。
對抽油杆進行除汙清洗時,首先將抽油杆置於傳送機構11上,傳送機構11帶動抽油杆向前運動,穿過環形狀的高壓噴頭10,壓力泵9工作,通過高壓噴頭10對抽油杆進行浸洗,然後在進行刮蹭操作,並通過螺母15調節所需寬度,刮蹭完進行毛刷19打磨清洗,通過電機5帶動內套體18高速旋轉,從而使毛刷19作用抽油杆,對其進行徹底清洗,清洗後抽油杆的端部置於支撐機構1上即可。
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構思巧妙新穎,通過噴洗機構、刮蹭機構和清刷機構對抽油杆徹底清潔操作,清洗效果好、清洗速度快、完全實現自動化,而且除垢操作在清洗箱16內完成,避免噴洗時水花四濺,噴洗後的汙水直接通過錐形排汙口14排除,避免汙染環境,工作效率高,實用性強,易於大規模推廣應。
利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技術方案,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啟發下,設計出類似的技術方案,而達到上述技術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