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錢不給妻子用怎麼辦,老婆不給丈夫錢違法嗎
2023-04-02 08:56:13 1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該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智慧財產權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和結婚初期,女方有自己的工作和交際圈,但自從有了孩子後,她為了孩子放棄了事業,慢慢與社會脫節。現在很多家庭普遍存在的一種情況是,女方在家生孩子帶娃,男方賺錢養家,形成男強女弱的家庭地位。男方越來越覺得女方沒用,拖了自己的後腿,家裡的錢都是自己掙的。女人和孩子吃喝拉撒都要靠自己,心態開始不平衡。於是,家庭暴力和婚內出軌層出不窮,成為離婚率越來越高的罪魁禍首。
所以男方賺的錢和女方無關?從法律上來說,只要雙方沒有約定夫妻財產,男方賺的錢一半歸女方。家庭沒有地位,只有分工不同。女方為了在家照看孩子,不能外出打工,沒有經濟來源。法律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男方應當支付女方和子女的生活費。如果男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女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女方可以只要求男方生活費,而不要求男方財產分割嗎?根據法律規定,女方不以離婚為前提要求分割共同財產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兩種例外:「(一)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二)負有法定贍養義務的人,一方患嚴重疾病,需要醫療,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比如女方父母生病住院,沒錢治療。如果男方一分錢醫藥費都不出,那么女方可以第二個理由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不要求離婚。
在此,君律師提醒廣大女性朋友,不要為了家庭而犧牲自己,珍惜自己長久的生命,在受到不公平對待時,要有勇氣和信心拿出法律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