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權限管理的製作方法
2023-12-07 23:09:21 1
專利名稱:數字權限管理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數字權限管理。它特別涉及一種其上存儲有內容的數據載體,以及用於在數據載體上分發內容的方法。
數量不斷增長的內容以電子形式分發。這樣的內容大都具體包括音頻記錄和視聽作品。各種設備用來再現這樣的內容。例如,數字小型盒式盤帶設備(jukebox)可用於使用戶能夠訪問該內容而無需使用計算機。典型的數字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包括在其上存儲了可以根據用戶請求來表現(render)的內容文件的大容量存儲設備。目前,數字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常見結構包括在其上可以存儲很多聲道的硬碟驅動器,用於播放這些聲道的音頻再現硬體和軟體,該音頻再現硬體和軟體典型地用於通過變換器如揚聲器或立體聲頭戴式耳機再現。通常,用於再現該內容的設備將包括某種形式的大容量存儲設備,它可以是硬碟或者在其上存儲了內容以進行再現的其他設備。
若干方案已被採用來向諸如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設備裝載內容。一種這樣的方法使用諸如音頻CD的發布介質。在這種情況下,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系統包含(或者連接到)一個用來訪問移動介質的設備,例如CD播放器,並且將該內容拷貝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內的存儲設備。另一種方法涉及將小型盒式盤帶設備連接到計算機網絡,在很多情況下為網際網路,並且將內容下載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內的存儲設備。後一方案有時稱作電子音樂下載(EMD)。
電子形式的內容的一個問題源於它很容易被拷貝。內容提供商擔心諸如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設備會允許人們在不付費的情況下使用內容。採用傳統分發系統,在技術上沒有理由不能把內容從CD的單個副本存儲在數目實際上無限的小型盒式盤帶設備上。而且,內容可以轉換成數字格式如MP3格式,並且在網際網路上從網站或者其他適當伺服器分發給數目上無限的人。
防止內容自由分發的一種公知對策是例如按照由安全數位音樂倡議(SDMI)提出的標準,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本身中包括某種形式的數字權限管理(DRM)功能。這些標準對於防止不受控制地非法分發由內容提供商發行的內容有些用處。
與發布介質相關聯的被提出用於該DRM系統的權限包括若干拷貝限制級別「禁止拷貝」、「拷貝有限次數」(例如,一次)、「僅拷貝正本」、以及「無限制拷貝」。這些拷貝權限典型地與再現內容的權限相組合提供。
一些超級分發(super-distribution)系統(也就是說,分發不帶權限或者帶有限權限的內容)已被提出,其中,正本最初不能被播放,並且首先必須經過授權過程。在一些情況下,只有副本而不是正本可以被授權播放,這可能是正本駐留在只讀介質上的文件中的情況。使用EMD向數字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安全地裝載內容的特定缺點是需要網際網路連接(最好是寬帶)。目前,這對傳輸增加相當大的成本,並且具有受限的可訪問性。對於數目上有限的具有寬帶網際網路接入的人,他們典型地只能在家中或者辦公地點訪問它。
與發布介質相關聯的DRM系統的所提出權限的大部分也具有特定缺點。
●「禁止拷貝」阻止將內容拷貝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另外,阻止進行用於個人用途的備份拷貝。這可能作為違反『合理使用』原則由用戶看到;●「有限制拷貝」(例如,拷貝一次)也可能作為違反『合理使用』原則看到;●「拷貝正本」沒有向提供商提供防止用戶使用所借或者以其他方式未授權的介質來裝載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保護;以及●「無限制拷貝」沒有提供防止自由分發的保護。
「有限制拷貝」看來可能是允許小型盒式盤帶設備裝載而沒有非法使用所借盤的問題的最佳選擇。雖然這對於內容提供商可能是有吸引力的,但是它可能不投合可能感覺他們被剝奪了進行(足夠的)拷貝以用於個人用途的選擇權的用戶的心意。
EP-A-1045386公開了一種內容使用權限與內容本身分開傳輸的系統。這允許用戶將內容從數據載體複製到再現設備,同時內容提供商可以保持對內容使用權限的控制。然而,該系統需要再現設備具有連接到遠程伺服器的能力,尤其對於可攜式設備,這不是總是可能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從提供商的角度來看是安全的並且允許用戶對內容實行在程度上令人滿意的控制的內容分發。
從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其上存儲有內容的數據載體,其中,當內容在數據載體上時對其的訪問由「有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來控制。
對於載體上的內容將「有限制拷貝」權限與「禁止播放」權限相組合允許載體用作例如小型盒式盤帶設備裝載器。內容不能從載體播放,但是它可以拷貝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中以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中播放。這可以用來提供專用、可重用或一次性的小型盒式盤帶設備裝載器盤,它允許提供商對內容保持控制,同時允許最終用戶有使用內容的足夠自由。當然,一旦內容裝載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上,就不對內容施加「禁止播放」限制。由於該方案不提供從分發介質表現內容,因此載體僅用作輸送介質,而不用作公認意義上的內容載體。
「有限制拷貝」權限可以是「拷貝一次」權限。這是對用戶訪問內容可以施加的最強的限制施加。
需要特定措施來防止在超過其授權的情況下從數據載體進行成功拷貝。必須保證的是一旦內容被拷貝了最大次數,就不能再次使用原始盤,至少要經過對盤進行另外的修改後才能使用。作為第一例子,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可以包括能被載體讀取器修改的數據(也就是,存儲在數據載體的可寫部分中的數據)。該數據可以在拷貝數據時進行修改以作為進行了拷貝這一情況的記錄。能被修改的數據可以與內容分開。將授權與內容分開可以讓用戶通過使內容恢復授權典型地是通過向內容提供商另外付費來對內容進行另外的拷貝。可選地,部分或全部內容本身可以從盤中刪除或者使得不可用。典型地,內容可以以使其不能被數據載體讀取器修改的方式記錄。
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可以例如基於CD2技術。在後一情況下,拷貝內容的授權可能通過覆寫盤的密鑰鎖(keylocker)的內容來刪除。作為一個可選例子,可以把可編程、可重編程或可擦除的應答器(transponder)內嵌在數據載體中或與之連接。
在一個可選提案中,拷貝內容的授權可以通過網絡連接最典型地通過網際網路連接來獲得。這種情況下的授權無需如同在超級分發的情況下涉及金錢、權限或密鑰的交換。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可以使用某種其他手段來傳輸播放權限。
從第二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在數據載體上分發內容的方法,包括在數據載體上記錄內容,並且將內容傳輸到表現設備的存儲器,其特徵在於數據載體上的內容具有「有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並且可以向內容分配「有限制播放」和「無限制播放」權限之一。
在本發明這一方面的實施例中,在拷貝了內容之後以隨後可以被檢測出來的方式對數據載體進行改變。這樣,可以判定用戶是否具有進行拷貝的權限,或者是否已經進行了最大容許次數的拷貝。最好,僅在證實成功地進行了拷貝之後才進行該改變,以便用戶在拷貝操作期間遇到問題的情況下不丟失權限。
典型地,本發明對於原始分發介質規定組合「拷貝一次」或「有限制拷貝」與「禁止播放」的權限,而一旦內容裝載在表現裝置上就規定「無限制播放」的權限。用戶特定地支付將內容的實例裝載到他或她的表現設備上的權限;而不支付轉移、拷貝和重新格式化內容以作其他使用的權限。該系統可以是便宜得多的對EMD的替代方案以及對具有播放權限的發布介質的補充。
從第三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系統,包括用於存儲權限數據和內容的存儲介質,並且配置成將數據載體上的內容和權限傳輸到存儲介質,其特徵在於該系統配置成採用存儲在數據載體上的權限向所傳輸的內容分配「有限制播放」和「無限制播放」權限之一,其中,存儲在數據載體上的權限包括「有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
通過參照附圖閱讀下面對優選實施例的描述,本發明的另外特性、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清楚,其中
圖1是示出用於創建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的系統的圖;以及圖2是示出將內容從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安裝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存儲器中的圖。
本例利用CD2RW可記錄和可重寫盤,在其上構造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在本例中,內容包括音頻記錄,但是它決不限於該內容。它同樣適用於視聽、多媒體、軟體程序和其他內容。
在本例中,用戶可以從零售商購買實施本發明的數據載體上的聲道,並且將這些曲目傳輸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該過程的第一步驟是創建數據載體。這使用如圖1所示的設備發生於零售商的店內。
該設備包括大量內容存儲器10,它具有大容量存儲設備12,其上存儲了可供購買的所有聲道14。客戶可以通過適當的用戶接口選擇想要購買的曲目。可選地,在選擇的時候,客戶在作出最終決定之前將有機會聽到所選曲目。
一旦選擇過程達到客戶滿意,就將所選的曲目拷貝到空白CD2RW盤20。客戶將選擇想要裝載在他或她的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上的曲目,並且將它們拷貝到CD2RW盤上,如22所示。在盤20上,通過在盤20的密鑰鎖24中存儲適當的數據,將「有限制拷貝」(預設是「拷貝一次」)和「禁止播放」權限與曲目22相關聯。
「禁止播放」權限在本實施例中通過對曲目進行加密來施加。解密密鑰存儲在盤的密鑰鎖中。結果是保存可以由讀取器讀取但不能被CD2音頻播放器播放的壓縮和加密CD2曲目22的CD2-兼容盤。然而,可以從盤20讀取數據以將曲目傳輸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系統。
為了利用盤,客戶必須具有兼容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如圖2所示。
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包含其中可以存儲權限數據和內容的存儲器32。例如,存儲器32可以包括硬碟、固態存儲器或者目前已知或尚待開發的任何其他適當存儲器,或者不同存儲技術的組合。
CD2盤20上的聲道22傳輸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內存儲器的內容區域34,並且將「禁止拷貝」和「無限制播放」權限存儲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內存儲器的數字權限區域32中。現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可以使存儲在內容區域中的內容可用。
一旦成功地傳輸了內容和權限信息,就擦除包含在CD2密鑰鎖24中的權限。在完成該操作之後,不能重新使用CD2盤20,因為密鑰鎖24的內容不再可用於創建「無限制播放」權限。如果用戶希望在另外的小型盒式盤帶設備中使用內容,則當支付適當的費用時可以由零售商恢復密鑰鎖24內的數據。可選地,盤20可以視作一次性載體,並且在使用之後丟棄。
在一個可選方案中,可以將計數存儲在密鑰鎖24中,當進行每次拷貝時減小計數器。一旦計數器到達零,則刪除密鑰鎖24的內容。這樣,用戶可以選擇獲得用於分發到多個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的內容。
作為對使用密鑰鎖24的替代或補充,應答器26可能內嵌或固定至盤。數據可以例如使用射頻信號寫入到應答器26以及從中讀取,因此它可以執行在本質上與密鑰鎖相同的功能。
作為用於對內容再現進行授權的替代或補充機制,小型盒式盤帶設備可以通過網絡連結36如網際網路連接到遠程伺服器以接收授權數據。
應該明白,關於將內容分發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所述的原理可以同樣地應用於將數字內容分發到其他設備。
而且,內容不限於音頻或視頻內容。例如,本發明可能應用於將軟體分發到計算機。
權利要求
1.一種其上存儲有內容(22)的數據載體(20),其中,當內容(22)在數據載體(20)上時對其的訪問由「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所述「限制拷貝」權限是「拷貝一次」權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存儲在其上的可修改數據能被數據載體(20)的讀取器(30)修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可修改的所述數據可以在拷貝數據時進行修改,以作為進行了拷貝這一情況的記錄。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可修改的所述數據與所述內容(22)分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所述內容(22)以不能被修改的方式記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與CD2盤讀取器兼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拷貝內容(22)的授權通過改寫數據載體(20)上密鑰鎖(24)的內容(22)來刪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可編程、可重編程或可擦除應答器(26)內嵌在數據載體(20)中或者附著在其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當拷貝了所述內容(22)時,改內容(22)本身的部分或全部可以從數據載體(20)中刪除或者使得不可用。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載體(20),其中,所述內容(22)不能被拷貝,直到通過網絡(36)獲得拷貝內容(22)的授權。
12.一種分發內容(22)的方法,包括在數據載體(20)上記錄改內容(22),並且將改內容(22)傳輸到回放設備(30)的存儲器(34),其中,所述數據載體(20)上的內容(22)具有「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並且可以向所述內容(22)分配「限制播放」和「無限制播放」權限之一。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拷貝了所述內容(22)之後以隨後可以被檢測出來的方式對所述數據載體(20)進行改變。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僅在成功地拷貝了所述內容(22)之後才進行所述改變。
15.一種小型盒式盤帶設備系統,包括用於存儲權限數據和內容的存儲介質,並且配置成將所述數據載體上的內容和權限傳輸到所述存儲介質,其特徵在於該系統配置成採用存儲在所述數據載體上的權限向所傳輸的內容分配「限制播放」和「無限制播放」權限之一,其中,存儲在所述數據載體上的權限包括「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
全文摘要
公開了一種其上存儲有內容(22)的數據載體(20)。當內容(22)在數據載體(20)上時對其的訪問由「有限制拷貝」和「禁止播放」權限控制。該權限組合允許載體(20)用作例如小型盒式盤帶設備裝載器。內容不能從載體(20)播放,但是它可以拷貝到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中以在小型盒式盤帶設備(30)中播放。這可以用來提供專用、可重用或一次性的小型盒式盤帶設備裝載器盤,它允許提供商對內容(22)保持控制,同時允許最終用戶有使用內容(22)的足夠自由。數據載體(20)可以在與CD2格式兼容的盤中實施。還公開了一種分發內容(22)的相應方法。
文檔編號G11B20/12GK1585980SQ02822624
公開日2005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02年10月22日 優先權日2001年11月16日
發明者W·F·J·方蒂恩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