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嚴控煙令」解讀來了:站臺抽菸要罰 電子菸也進黑名單
2023-03-31 01:49:27 2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官網頁面截圖
深圳新聞網2月13日訊(記者劉夢婷 通訊員 深衛信)深圳將升級「控煙令」,祭出5大猛招,成為「史上最嚴控煙令」。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開,向公眾徵求意見。今後在深圳,電子菸將納入控煙範圍;對經營場所將採取分檔處罰,警告並直接罰;公交站臺地鐵出入口列入禁菸場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100米內禁售菸草。
「戒菸神器」進黑名單:電子菸在深圳,一樣禁!
「哥抽的不是普通煙,是電子菸!」有些菸民打著「戒菸神器」的旗號,大力推崇電子菸。但電子菸所謂的「戒菸作用」,卻受到專家質疑。
相關研究表明,電子菸同樣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類健康。世界衛生組織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電子菸。目前,全球已經有4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杭州、南寧市已規定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菸。
以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對於電子菸是否屬於控制吸菸的範圍存在一定爭議。這次《修訂徵求意見稿》就明確對電子菸說「不」,將條例所稱的「吸菸」概念擴大為——使用電子菸或者持有點燃的其他菸草製品。
今後,電子菸將正式拉入深圳控煙的「黑名單」。
經營場所處罰分三檔:警告並直接罰!最低罰三千
自2014年3月深圳《控煙條例》實施以來,深圳控煙執法部門已經對8萬多名個人進行了處罰,但對經營場所的罰單只開出了23個。場所「罰不動」,成為控煙執法的一大難題。
在原《控煙條例》中,對場所管理者的處罰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處以罰款。而最新的《修訂徵求意見稿》,根據違法情況不同,進行分檔罰款:責令限期改正,處三千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五千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三萬元罰款。
深圳市無煙城市項目技術官員熊靜帆表示,這樣的調整是總結了4年來各執法部門的經驗,綜合考慮公眾、場所管理者的意願,提高了執法效率和可操作性,希望今後能增加控煙執法對公眾和場所的威懾力,讓眾多場所經營者能更主動地配合控煙工作,共建無煙深圳。
禁菸場所範圍擴大:站臺和地鐵口「過菸癮」,要罰!
春節後返深,陳女士一下高鐵就被燻得夠嗆。一群老菸民迫不及待的在站臺上過起了菸癮,四周煙霧繚繞。陳女士立刻捂住孩子的口鼻,快速跑開。
「以往,深圳控煙令沒有覆蓋到公共運輸工具室外站臺和排隊等候隊伍,這個區域是空白地帶。但這裡人流量大、人員密集,基本覆蓋所有年齡段人群,尤其是未成年人、孕婦、老年人等,而且這類場所一般等待時間較長,需要提供更好的無菸環境保護公眾健康。」熊靜帆表示,近年來接到較多此類遭受二手菸暴露的投訴,要求將其納入禁菸範圍。
參考青島、北京、香港等地做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擴大了禁菸範圍,將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出租汽車、地鐵、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運輸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列入禁菸場所。同時規定,地鐵出入口外側5米範圍內禁止吸菸。
未成年人「保護欄」拓寬:學校周邊100米內不得售煙
市控煙辦曾在2017年隨機抽取了全市72所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作為調查對象,結果顯示,93%的學校周邊100米內設有菸草銷售點。在多次校園周邊控煙行動中,控煙督查隊也發現校園周邊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
2018年,坪山一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售煙,吃了張3萬元的罰單,這也是全國首張針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罰單。
此次《修訂徵求意見稿》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新增一項規定: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否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
個人處罰更直接:不用勸阻,直接罰!
2018年9月份,在龍崗某寫字樓,執法人員發現有人在電梯間內吸菸,在開具罰單時,該吸菸者是直呼委屈,聲稱自己無辜:「我剛才點菸的時候,你怎麼不提醒我?」
根據現行《控煙條例》,在禁菸場所吸菸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將處以罰款50至500元。可是,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也有菸民以「未經勸阻」為理由逃避處罰,執法人員離開後,他卻依舊燃起捲菸。
為此,《修訂徵求意見稿》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只要在禁菸場所吸菸,執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