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製造方法
2023-10-11 18:42:44 1
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屬於建築施工【技術領域】。其技術方案為: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由管道相連的基坑降水井和沉澱池,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上部,設置有與水力發電機的進水口相連的輸水管道,水力發電機的出水口相連市政排水井;在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內設置有水泵,水泵出水口與管道相連,管道的出水口與集水池連通,集水池中設置有水泵,水泵出水口由管道與消防水箱相連接,消防水箱內設有變頻加壓泵,變頻加壓泵分別與消防水管、施工水管、道路噴霧降塵水管、清洗水管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實現節能減排和建築工地多處用水,不需要使用市政自來水,節約水資源和電資源。
【專利說明】
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於建築施工【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建築施工基坑降水對地下水資源的浪費嚴重,回收利用率很低,僅用於施工降塵、車輛衝洗等很難達到綠色施工關於「節水」的要求。節能減排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0003]目前,現有技術主要是設置井水回收池,將回收的水資源用於施工降塵和車輛衝洗等,回收利用率很低,基坑降水24小時都在運行,而施工降塵和車輛衝洗等工作僅為有限時間,沒有達到合理利用。因此,能夠合理全面利用建築施工基坑降水,將基坑降水通過沉澱,集中處理,用於建築施工工地各個方面的生活用水,越來越受到各個建築施工領域的技術人員的青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了解決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主要解決基坑降水的回收利用率,回收所得的水資源不僅用於施工降塵、車輛衝洗、混凝土養護、廁所衝洗等,還將水資源匯流後,用於水力發電的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
[0005]本發明的發明思想是:通過從基坑降水井,將水資源匯流至三級沉澱池內,水資源通過三級沉澱池的過濾沉澱後流入集水池,集水池內放置兩臺水泵,將收集池中收集的水資源泵送至消防泵房內的消防水箱內,消防水箱中的水資源通過若干臺變頻加壓泵,輸送至施工現場消防、施工混凝土養護、道路噴霧降塵用水、洗車池用水及生活區廁所的24小時自動衝水。沉澱池過濾沉澱後的水資源約有30%用於以上用途,其餘水資源通過沉澱池的溢水口流入工地內的排水管內,通過找坡將排水管流入市政排水點之前,設計超過5米的水流落差,在水流落差位置放置1KW的水力發電機,每天發電量為200千瓦時,部分電源用於工地照明,實現了基坑降水井中水資源100%利用。
[0006]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由管道相連的基坑降水井和沉澱池,其中,所述沉澱池為三級沉澱池,所述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上部,設置有與水力發電機的進水口相連的輸水管道,所述水力發電機的出水口相連市政排水井;在所述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內設置有水泵,所述水泵出水口與管道相連,所述管道的出水口與集水池連通,所述集水池中設置有水泵,所述水泵出水口由管道與消防水箱相連接,所述消防水箱內設有變頻加壓泵,所述變頻加壓泵分別與消防水管、施工水管、道路噴霧降塵水管、清洗水管相連接。
[0007]所述基坑降水井有若干個,所述的基坑降水井邊緣,分別設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處設有與所述沉澱池的第一級沉澱池連通的管道。
[0008]所述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的位置高出所述水力發電機的位置;將所述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的位置設成高出所述水力發電機5米高的水流落差,在水流落差位置放置1KW的水力發電機,每天發電量為200千瓦時,部分電源用於工地照明,實現了基坑降水井中水資源100%利用。
[0009]所述水力發電機的位置高出所述市政排水井的位置。
[0010]所述集水池的位置分別高出所述沉澱池的第三級沉澱池的位置和所述消防水箱的位置。
[0011]通過試驗,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很好的實現了節能減排的目標,工地內的消防用水、道路降塵灑水、混凝土養護、洗車以及廁所衝洗等全部使用回收利用水資源,完全不使用市政自來水;通過水力發電達到了基坑降水井中水資源的100%回收利用,節約水資源和電資源;積極應用並創新綠色施工新技術。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其中,附圖標記為:1、基坑降水井;2、沉澱池;21、水慄;24、輸水管道;3、集水池;31、水泵;4、水力發電機;5、市政排水井;6、管道;7、管道;8、消防水箱;9、變頻加壓泵;10、消防水管;11、施工水管;12、道路噴霧降塵水管;13、清洗水管;14、出水口 ;管道15。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了能清楚說明本方案的技術特點,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方案進行闡述。
[0015]實施例1
[0016]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由管道相連的基坑降水井I和沉澱池2,其中,所述沉澱池2為三級沉澱池,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上部,設置有與水力發電機4的進水口相連的輸水管道24,所述水力發電機4的出水口相連市政排水井5 ;在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內設置有水泵21,所述水泵21出水口與管道6相連,所述管道6的出水口與集水池3連通,所述集水池3中設置有水泵31,所述水泵31出水口由管道7與消防水箱8相連接,所述消防水箱8內設有變頻加壓泵9,所述變頻加壓泵9分別與消防水管10、施工水管11、道路噴霧降塵水管12、清洗水管13相連接。
[0017]所述基坑降水井I有8個,所述的基坑降水井I邊緣,分別設有出水口 14,所述出水口 14處設有與所述沉澱池2的第一級沉澱池連通的管道15。
[0018]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的位置設成高出所述水力發電機4,5米高的水流落差,在水流落差位置放置1KW的水力發電4,每天發電量為200千瓦時,部分電源用於工地照明,實現了基坑降水井I中水資源100%利用。
[0019]所述水力發電機4的位置高出所述市政排水井5的位置。
[0020]所述集水池3的位置分別高出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的位置和所述消防水箱8的位置。
[0021]本實用新型未經描述的技術特徵可以通過或採用現有技術實現,在此不再贅述,當然,上述說明並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也並不僅限於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範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應屬於本實用新型。
【權利要求】
1.一種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包括由管道相連的基坑降水井(I)和沉澱池(2),其特徵在於,所述沉澱池(2)為三級沉澱池,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上部,設置有與水力發電機⑷的進水口相連的輸水管道(24),所述水力發電機⑷的出水口相連市政排水井(5);在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內設置有水泵(21),所述水泵(21)出水口與管道(6)相連,所述管道¢)的出水口與集水池(3)連通,所述集水池(3)中設置有水泵(31),所述水泵(31)出水口由管道(7)與消防水箱⑶相連接,所述消防水箱⑶內設有變頻加壓泵(9),所述變頻加壓泵(9)分別與消防水管(10)、施工水管(11)、道路噴霧降塵水管(12)、清洗水管(13)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坑降水井(I)有若干個,所述的基坑降水井(I)邊緣,分別設有出水口(14),所述出水口(14)處設有與所述沉澱池(2)的第一級沉澱池連通的管道(1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的位置高出所述水力發電機(4)的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水力發電機(4)的位置高出所述市政排水井(5)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降水回收利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集水池(3)的位置分別高出所述沉澱池(2)的第三級沉澱池的位置和所述消防水箱(8)的位置。
【文檔編號】E02D19/10GK204080837SQ201420545823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2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2日
【發明者】劉凌志, 邊守江, 劉啟家, 王欣, 辛令錢 申請人: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