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的製作方法
2023-05-12 22:56:57
本發明涉及船舶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
背景技術:
船舶是由許多部分構成的,按各部分的作用和用途,可綜合歸納為船體、船舶動力裝置、船舶電氣等三大部分。
其中船體是船舶的基本部分,可分為主體部分和上層建築部分。主體部分一般指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是由船殼(船底及船側)和上甲板圍成的具有特定形狀的空心體,是保證船舶具有所需浮力、航海性能和船體強度的關鍵部分。船體一般用於布置動力裝置、裝載貨物、儲存燃油和淡水,以及布置其他各種艙室。為保障船體強度、提高船舶的抗沉性和布置各種艙室,通常設置若干強固的水密艙壁和內底,在主體內形成一定數量的水密艙,並根據需要加設中間甲板或平臺,將主體水平分隔成若干層。
在船艙的貨艙內,堆放在一起的貨物時間久了,會散熱出熱量,需要進行及時的排氣通風。現有的通風設備中,其通風頭為單向型,即風頭上只有一個出口,當出口順著風向時,由於出口處的壓強較小,室內的空氣排出,當出口逆著風向時為吸氣作用。這種通風頭的缺點是排氣效率低,通風效果不佳,並且由於沒有擋水裝置,導致甲板上的水會進入通風設備,存在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公開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能夠解決現有通風裝置排氣效率低和通風效果不佳的問題。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包括風機、導線、加熱棒、支架、外管、內管、內蓋板和外蓋板,所述外管和內管同軸線設置,內管內具有內腔,外管與內管之間具有外腔,內管內壁設置有支架,加熱棒通過支架設置在內管中心,尾部設置有導線,導線穿過內壁和外壁開設的對應的小孔分別連接加熱棒,風機通過螺栓固定在內管尾部,導線穿過小孔,內腔和外腔頭部內壁均具有螺紋,內蓋板和外蓋板通過與內管和外管的頭部連接。
優選的,所述支架至少設置有三個。
優選的,所述加熱棒為中空的銅管,銅管內設置有螺旋的電熱絲,電熱絲與導線連接。
優選的,所述內管的直徑是外管直徑的三分之二。
優選的,所述內蓋板為圓形,底部有橫杆,外蓋板為環形,內徑大於內蓋板直徑。
本發明公開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結構巧妙使用方便,能夠根據不同需要對貨艙內的通風和空氣進行靈活調節,恩能夠有效保溫防潮。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3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1、風機,2、導線,3、加熱棒,4、支架,5、外管,6、內管,7、內蓋板,8、外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如圖1至圖3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所述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包括風機1、導線2、加熱棒3、支架4、外管5、內管6、內蓋板7和外蓋板8。外管5和內管6同軸線,通過模具一體成型,內管6的直徑是外管5直徑的三分之二,內管6內形成內腔,外管5與內管6之間形成外腔,內腔用於常規的通風,外腔在打通時用於平衡貨倉內與貨倉外的氣壓平衡,在封閉是用於隔熱保溫,維持貨艙內溫度均衡。內管6內壁焊接有支架4,加熱棒3穿過支架4,放置在內管6中心,尾部通過導線連接電源,導線穿過內壁和外壁開設的對應的小孔分別連接電源和加熱棒3,加熱棒3用於將通過內腔的空氣進行加熱和乾燥,防止貨倉潮溼發黴。風機1通過螺栓固定在內管5尾部,即內管6與貨倉連接一端,風機1的導線同樣穿過小孔與電源連接,風機1用於將空氣向貨艙內抽入。電源可為發電機或者船上的蓄電池。內管6和外管5的頭部,即內管6和外管5與甲板外接空氣接觸的一端,內腔和外腔內壁頭部均具有螺紋,內蓋板7和外蓋板8通過螺紋擰緊在內管6和外管5的頭部,能夠根據需要分別對內腔和外腔進行封閉和開啟,有效保溫和防潮。內蓋板7為圓形,底部有用於手部施力的橫杆,外蓋板8為環形,內徑大於內蓋板7直徑,保證兩者分別操作,互不幹擾。支架4至少設置有三個,以保證加熱棒3在內管6內的穩定性。加熱棒3為中空的銅管,銅管內設置有螺旋的電熱絲,電熱絲與導線連接。銅導熱性優良,並且保護電熱絲不受風受潮。
綜上所述本發明公開一種船舶貨倉甲板通風筒,結構巧妙使用方便,能夠根據不同需要對貨艙內的通風和空氣進行靈活調節,恩能夠有效保溫防潮。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係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係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並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