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總投資及工程造價構成(第三章第二節建設項目總投資及工程造價)
2023-04-21 22:43:27 1
建設項目總投資及工程造價
一、 建設項目總投資的含義:
建設項目總投資的定義:指為完成工程項目建設並達到使用要求或生產條件,在建設期內預計或實際投入的全部費用總和。
① 生產性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工程造價(或固定資產投資)和 流動資金(或流動資產投資)。
② 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總投資一般指工程造價(或固定資產投資)。
二、 建設項目總投資的構成:
1.建設項目總投資的構成:
包括:(1)固定資產投資(或工程造價)及(2)流動資產投資(或流動資金)。
(1)固定資產投資(或工程造價):
包括:建設投資費用、建設期利息。
(2)建設投資費用包括:
① 工程費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
②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建築用地費用、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與未來生產經營有關的其他費用)、
③ 工程預備費(基本預備費、價差預備費)
2.建設項目總投資中相關費用的定義:
1)流動資金:
指為進行正常生產運營,用於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及其他經營費用等所需的周轉資金。
① 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可根據需要計為全部流動資金,在初步設計及以後階段:可根據需要計為鋪底流動資金。
② 鋪底流動資金:指生產經營性建設項目為保證投產後正常的生產營運所需,並在項目資本金中籌措的自有流動資金。
2)建設投資:
是為完成工程項目建設,在建設期內投入且形成現金流出的全部費用。
3)預備費:
在建設期內因各種不可預見因素的變化而預留的可能增加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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