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前組合燈總成的製作方法
2023-04-29 19:03:26 2
汽車前組合燈總成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包括燈罩、燈體、小裝飾框、近/遠光反射鏡、調節支架、燈泡及線束組、調節機構、後蓋、轉向燈反射碗、大裝飾框、位置燈面罩及裝飾框本體;車燈通過燈體安裝在車身上;所述燈罩的外表面與車身配合,整體外凸的光順弧面,其內表面與燈體固定;所述小裝飾框和大裝飾框均與裝飾框本體固定並設置於燈體的外側。
【專利說明】汽車前組合燈總成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汽車燈具領域,特別是指汽車前組合燈總成的固定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0002]汽車前組合燈總成是轎車安全件系統中非常關鍵的部件之一,該總成與翼子板、引擎蓋、保險槓之間須有良好的配合關係,包括型面的光順性、分縫間隙、面差,保證整車前臉的造型外觀;作為車上重要的功能件,須保證前組合燈總成正常的點亮、滿足配光和耐久可靠性等性能。而隨著法律法規對車身安全件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原結構難以滿足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轎車前組合燈總成的外觀要求、耐久可靠性和試驗功能要求,提供一種保證前組合燈總成滿足耐久可靠性及外觀要求的新型設計結構。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包括燈罩、燈體、小裝飾框、近/遠光反射鏡、調節支架、燈泡及線束組、調節機構、後蓋、轉向燈反射碗、大裝飾框、位置燈面罩及裝飾框本體;車燈通過燈體安裝在車身上;所述燈罩的外表面與車身配合,整體外凸的光順弧面,其內表面與燈體固定;
[0006]所述燈體為凹面結構,所述調節結構固定在燈體外表面上,近/遠光反射鏡設置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並固定於調節結構上,轉向燈反射碗固定於燈體內表面上;所述後蓋固定於燈體上,在後蓋與燈體形成的空間內設置有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架與燈體活動式連接;
[0007]所述位置燈面罩設置於燈罩與燈體之間;
[0008]所述小裝飾框和大裝飾框均與裝飾框本體固定並設置於燈體的外側。
[0009]所述燈罩通過凸起的外表面與前保險槓固定。
[0010]所述小裝飾框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卡角結構,所述卡角結構同裝飾框本體卡接固定。
[0011]所述大裝飾框的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卡角結構,所述大裝飾框通過卡角與裝飾框本體卡接並通過螺釘固定。
[0012]所述近/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均位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但是近/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的弧度不相同。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4]1.本實用新型採用前組合燈上的凸起結構,保證前組合燈總成與前保險槓、格柵之間有良好的配合關係,包括型面的光順性、分縫間隙、面差,保證整車前臉的造型外觀;
[0015]2.裝飾框採用螺釘、限位塊、卡角等結構互相連接,滿足耐久可靠性性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正面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背面示意圖,
[0018]圖3為小裝飾框與裝飾框本體固定結構示意圖,
[0019]圖4為本實用新型圖3的八-八剖面示意圖,
[0020]圖5為大裝飾框與裝飾框本體固定結構示意圖,
[0021]圖6為本實用新型圖5的8-8剖面示意圖,
[0022]圖7為前組合燈的凸起與前保險槓固定結構示意圖。
[0023]圖8為本實用新型圖7的0(:剖面示意圖,
[0024]圖9為本實用新型圖7的0-0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通過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應當理解的是,以下的實施例僅是示例性的,僅能用來解釋和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不能解釋為是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限制。
[0026]如圖1至圖9所示,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包括燈罩1、燈體2、小裝飾框3、近/遠光反射鏡4、調節支架5、燈泡及線束組6、調節機構7、後蓋8、轉向燈反射碗10、大裝飾框11、位置燈面罩12及裝飾框本體13 ;車燈通過燈體安裝在車身上;所述燈罩的外表面與車身配合,整體外凸的光順弧面,其內表面與燈體固定;
[0027]所述燈體為凹面結構,所述調節結構固定在燈體外表面上,近/遠光反射鏡設置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並固定於調節結構上,轉向燈反射碗固定於燈體內表面上;所述後蓋固定於燈體上,在後蓋與燈體形成的空間內設置有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架與燈體活動式連接;
[0028]所述位置燈面罩設置於燈罩與燈體之間;
[0029]所述小裝飾框和大裝飾框均與裝飾框本體固定並設置於燈體的外側。
[0030]所述燈罩通過凸起的外表面與前保險槓15固定。前組合燈燈罩上設計的凸起結構有效保證前組合燈與前保險槓15的間隙及面差,該結構易裝配,結構簡單實用,更加有效地保證了前臉的美觀性。
[0031〕 所述小裝飾框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全卡角結構,所述卡角結構同裝飾框本體卡接固定,卡接結構有效地保證了連接牢固。
[0032]所述大裝飾框的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卡角結構,所述大裝飾框通過卡角與裝飾框本體卡接並通過螺釘固定,有效的防止裝飾框變形反彈。
[0033]小裝飾框、大裝飾框與裝飾框本體的車身向,均有固定限位。通過在不同的空間環境設計不同的結構來保證裝飾框與面罩的連接,使其能夠滿足使用耐久性要求,同時又節約優化了空間。
[0034]所述近丨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均位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但是近丨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的弧度不相同。
[0035]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權利要求】
1.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包括燈罩、燈體、小裝飾框、近/遠光反射鏡、調節支架、燈泡及線束組、調節機構、後蓋、轉向燈反射碗、大裝飾框、位置燈面罩及裝飾框本體;車燈通過燈體安裝在車身上;其特徵在於:所述燈罩的外表面與車身配合,整體外凸的光順弧面,其內表面與燈體固定; 所述燈體為凹面結構,所述調節結構固定在燈體外表面上,近/遠光反射鏡設置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並固定於調節結構上,轉向燈反射碗固定於燈體內表面上;所述後蓋固定於燈體上,在後蓋與燈體形成的空間內設置有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架與燈體活動式連接; 所述位置燈面罩設置於燈罩與燈體之間; 所述小裝飾框和大裝飾框均與裝飾框本體固定並設置於燈體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燈罩通過凸起的外表面與前保險槓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小裝飾框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卡角結構,所述卡角結構同裝飾框本體卡接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大裝飾框的的內表面端部設置有卡角結構,所述大裝飾框通過卡角與裝飾框本體卡接並通過螺釘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組合燈總成,其特徵在於:所述近/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均位於燈體的凹面內表面,但是近/遠光反射鏡和轉向燈反射碗的弧度不相同。
【文檔編號】F21W101/10GK203623502SQ201320867849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6日
【發明者】黃麗娟, 李利瓊, 王舉, 方鈺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