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11:18:32 1

本實用新型屬於音頻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音頻產品逐漸向小型化輕量化方向發展,產品內部空間越來越緊湊,集成化運算放大電路(下面簡稱運放IC)逐步代替了傳統的分立元件音頻放大電路。
運放IC幾乎都設計為靜態電流,該靜態電流都是固定不變、不可調節狀態,使用者無法在IC外部調節改變其內部放大電路的靜態電流,從而運放IC的音色表現也是固定的,無法滿足各種音頻產品在音色多樣化及個性化方面的需求。
但往往運放IC需要適用於各種應用場景,因為考慮到便攜及小型化產品在功耗方面的要求,其內部靜態電流設計得比較低,也導致了其失真信號頻譜以奇次諧波失真為主,在主觀聽感上的表現是音色偏冷偏硬,聲音感染力不足,整體聽感普遍遜色於由分立元件搭建的傳統音頻放大電路。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改變運放IC內部的靜態工作電流,以獲得不同的失真信號頻譜特徵,實現各種音色表現,滿足各種音頻產品在音色多樣化及個性化方面的需求的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包括有運放IC、負反饋網絡和恆流源電路,所述負反饋網絡的兩端分別連接在運放IC的音頻反相輸入端和音頻輸出端上,且運放IC的正電源端或負電源端與音頻輸出端之間設有所述恆流源電路。
進一步地,所述恆流源電路經運放IC的音頻輸出端引腳與運放IC內部的輸出三極體或場效應管Q2連接,並將電流灌輸給場效應管Q2;
或者,所述恆流源電路經運放IC的音頻輸出端引腳與運放IC內部的輸出三極體或場效應管Q1連接,並從場效應管Q1吸取電流。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通過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即可改變運放IC內部的靜態工作電流,可以獲得不同的失真信號頻譜特徵,以實現各種音色表現,滿足各種音頻產品在音色多樣化及個性化方面的需求,有利於產品的差異化發展。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實施例一的結構原理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實施例二的結構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一:
如圖1中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提供了一種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包括有運放IC 1、負反饋網絡2和恆流源電路3,所述負反饋網絡2的兩端分別連接在運放IC 1的音頻反相輸入端和音頻輸出端上,且運放IC 1的正電源端與音頻輸出端之間設有恆流源電路3。其中,所述恆流源電路3經運放IC 1的音頻輸出端引腳與運放IC 1內部的輸出三極體或場效應管Q2連接,並將電流灌輸給場效應管Q2。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所述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工作時,在負反饋網絡2的作用下,運放IC 1音頻輸出端的失調電壓可以保持在0V左右,此時恆流源電路3通過運放IC 1的音頻輸出端引腳連接內部的輸出三極體或場效應管Q2,並將電流灌輸給場效應管Q2,灌輸的電流值為I2,使其靜態電流增加,增加值等於I2,即:運放IC 1的靜態工作電流I0=I1+I2,I1不變。
這樣,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所述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可改變運放IC 1內部的靜態工作電流(藉助外部的負反饋網絡2使輸出失調電壓不超出使用要求,從而使運放IC 1內部的電流放大級(即輸出級)三極體或場效應管的靜態工作電流得到提高,改變恆流源電路3的電流值就可改變運放IC 1內部的靜態工作電流的增加值。),改變其失真信號頻譜特徵,從而改變其音色表現(通過設置不同的靜態電流,可以獲得不同的失真信號頻譜特徵,以實現各種音色表現),以滿足各種音頻產品在音色多樣化及個性化方面的需求,有利於產品的差異化發展。
實施例二:
如圖2中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提供了一種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其結構與實施例一基本相同,包括有運放IC 1、負反饋網絡2和恆流源電路3,所述負反饋網絡2的兩端分別連接在運放IC 1的音頻反相輸入端和音頻輸出端上。其區別僅在於,所述恆流源電路3經運放IC 1的音頻輸出端引腳連接內部的輸出三極體或場效應管Q1,並從場效應管Q1吸取電流,若吸取電流值為I2,使其靜態電流增加,增加值等於I2,即:I1=I0+I2,I0不變。
同樣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所述新型運放靜態電流的控制電路也可改變運放IC 1內部的靜態工作電流,改變其失真信號頻譜特徵,從而改變其音色表現,以滿足各種音頻產品在音色多樣化及個性化方面的需求,有利於產品的差異化發展。
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