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載按摩靴的製作方法
2023-05-01 23:56:01 1
一種車載按摩靴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載按摩靴,涉及保健產品【技術領域】,它包括左靴體、右靴體、左電動按摩底板、右電動按摩底板、左調節開關、右調節開關、點菸器插頭和電線。左靴體和右靴體均配有拉鏈,拉鏈拉開時方便足的進入,合上時將足鎖緊便於按摩。左電動按摩底板置於左靴體內底部,通過左插接件與電線相連;右電動按摩底板置於右靴體內底部,通過右插接件與電線相連。左調節開關負責控制左電動按摩底板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右調節開關負責控制右電動按摩底板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該車載按摩靴結構簡單,攜帶方便;在汽車上能在足處於自由放鬆狀態下對足底進行按摩,尤其適合司機使用。
【專利說明】一種車載按摩靴
【技術領域】
[0001]一種車載按摩靴,涉及保健產品【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按摩靴。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現有的按摩保健產品層出不窮,對人的身體起到了很好的療效。有頸部按摩器,背部按摩器,效果很好。現有的足部按摩裝置大多體積較大,結構複雜,不方便攜帶;按摩時靠腳踩壓才能起到按摩的效果,腳處於自由放鬆狀態時不能起到按摩效果。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方便攜帶且在腳處於自由放鬆狀態時也能起到很好的按摩效果的車載按摩靴。
[0004]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車載按摩靴,包括左靴體、右靴體、左電動按摩底板、右電動按摩底板、左調節開關、右調節開關、點菸器插頭和電線。左靴體和右靴體均配有拉鏈,拉鏈拉開時方便足的進入,合上時將足鎖緊便於按摩。左電動按摩底板置於左靴體內底部,通過左插接件與電線相連;右電動按摩底板置於右靴體內底部,通過右插接件與電線相連。左調節開關負責控制左電動按摩底板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右調節開關負責控制右電動按摩底板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將點菸器插頭插入汽車點菸器插座內即可為該車載按摩靴供電。左電動按摩底板和右電動按摩底板結構相同,根據人體足底的穴位設置多個電動按摩點。每個按摩點均採用微型永磁電機或微型電磁線圈作動力,採用單片機進行快慢強弱程序控制。
[0005]本發明一種車載按摩靴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攜帶方便;在汽車上能在足處於自由放鬆狀態下對足底進行按摩,減緩疲勞,能起到很好的保健效果。尤其適合司機朋友使用,抽空幾分鐘按摩即可。方便單獨對左足或右足進行按摩。按摩有機械力的效果還有磁力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發明一種車載按摩靴的示意圖。圖中:1為點菸器插頭,2為電線,3為左調節開關,4為右調節開關,5為左插接件,6為右插接件,7為左靴體,8為右靴體,9為左電動按摩底板,10為右電動按摩底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07]下面結合附圖1對本發明加以具體說明:一種車載按摩靴,包括左靴體7、右靴體
8、左電動按摩底板9、右電動按摩底板10、左調節開關3、右調節開關4、點菸器插頭I和電線2。左靴體7和右靴體8均配有拉鏈,拉鏈拉開時方便足的進入,合上時將足鎖緊便於按摩。左電動按摩底板9置於左靴體7內底部,通過左插接件5與電線2相連;右電動按摩底板10置於右靴體8內底部,通過右插接件6與電線2相連。左調節開關3負責控制左電動按摩底板9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右調節開關4負責控制右電動按摩底板10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將點菸器插頭I插入汽車點菸器插座內即可為該車載按摩靴供電。左電動按摩底板9和右電動按摩底板10結構相同,根據人體足底的穴位設置多個電動按摩點。每個按摩點均採用微型永磁電機作動力,採用單片機進行快慢強弱程序控制。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載按摩靴,其特徵在於,包括左靴體(7)、右靴體(8)、左電動按摩底板(9)、右電動按摩底板(10)、左調節開關(3)、右調節開關(4)、點菸器插頭(I)和電線(2);左靴體(7)和右靴體(8)均配有拉鏈,合上拉鏈時將足鎖緊便於按摩;左電動按摩底板(9)置於左靴體(7)內底部,通過左插接件(5)與電線(2)相連;右電動按摩底板(10)置於右靴體(8)內底部,通過右插接件(6)與電線(2)相連;左調節開關(3)負責控制左電動按摩底板(9)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右調節開關(4)負責控制右電動按摩底板(10)的電源開合和按摩振動的快慢強弱的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載按摩靴,其特徵在於,左電動按摩底板(9)和右電動按摩底板(10)結構相同,根據人體足底的穴位設置多個電動按摩點。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車載按摩靴,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按摩點均採用微型永磁電機或微型電磁線圈作動力,採用單片機進行快慢強弱程序控制。
【文檔編號】B60R16/02GK204050279SQ201420520473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11日
【發明者】張大偉, 王美菲, 王志成 申請人:王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