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5-22 12:56:06
專利名稱: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於一種汽車防盜裝置及防盜系統,尤指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與無線通訊所構成的防盜系統。
背景技術:
車主為了避免愛車遭竊或發生意外狀況,通常會加裝車用防盜器,當車主不在車上時,便可設定激活防盜器利用各種探測器來探測異常狀況。
因此若車輛發生異常,例如車輛被入侵時,通過探測器以感知並觸發車用防盜器。傳統的車用防盜器大多通過發出刺耳的鳴叫聲來引人注目,這樣可使得竊賊聞聲逃逸、無法得逞,或讓車主在聽到防盜器鳴叫聲後,迅速趕回車輛停放處來關心異常狀況。
然而,傳統車用防盜器的鳴叫功能雖可有效遏阻偷竊行為,但其鳴叫聲所及範圍有限,車主未必能聽到防盜器所發出的鳴叫聲,經常錯失救援時機。此外,或當愛車遭拖吊時,即使防盜器沿路不斷鳴叫,也不易讓在遠處的車主警覺到車輛的異常狀況,甚或無法追蹤,只有在車主回到車輛停放處時,才會發現車子已經被拖吊走。上述諸多狀況,皆因已知的防盜器不具主動通告車主的功能,不但無法萬全保障車輛安全、即時通知車主,也會對周圍產生噪音問題,並非十分理想。
發明人緣因於此,本於積極發明的精神,亟思一種可以解決上述問題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防盜系統。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該裝置能主動探測通訊範圍內存在的基地臺,並儲存該基地臺的識別碼,並能在基地臺的識別碼改變時,主動通知車主,使車主能即時掌控車輛狀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系統,該無線通訊裝置與無線通信系統基地臺的無線廣播構成一無線通訊汽車防盜系統,在車輛發生異常狀況時,天線通信系統的基地臺發送信息主動通知車主,使車主能即時掌控車輛狀態。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主要提供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包括一車載防盜主機及一無線通訊裝置。該車載防盜主機組設於一車輛上,並分別電連接至少一探測器、及至少一警報裝置,該至少一探測器組設於該車輛至少一對應的預定位置上,並能送出一對應的異常信號,該車載防盜主機接收到該至少一探測器所傳來的該對應異常信號時,該車載防盜主機並控制該至少一警報裝置發出一警報;以及,該無線通訊裝置亦組設於該車輛上,並電連接至該車載防盜主機,該無線通訊裝置無線接收至少一無線通信系統基地臺的無線廣播,而獲得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並儲存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其中,當車載防盜主機設定為防盜模式,且該無線通訊裝置所儲存的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改變時,該無線通訊裝置便會傳送一異位信號(relocation signal)至該車載防盜主機。
圖1為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操作環境示意圖,也是本發明無線通訊辨識的防盜系統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系統功能方塊圖。
圖3為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存儲器中識別碼示意圖。
圖中符號說明
10 車載防盜主機20 無線通訊裝置30 存儲器41、42、43探測器50 防盜喇叭60 備用電池90 車輛100、200位置區域110、120、210基地臺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更進一步了解本發明的技術內容,特舉一較佳具體實施例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施例的操作環境示意圖,請一併參照圖2為本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本實施例的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組設於車輛90上,且主要包括一車載防盜主機10、一無線通訊裝置20及一存儲器30。其中,車載防盜主機10與車載無線通訊裝置20分別以電連接方式互相連接,而該存儲器30則耦合至該無線通訊裝置20。
如圖2所示,上述車載防盜主機10亦以電連接方式連接至至少一探測器41,42,43及一防盜喇叭50。前述該探測器41,42,43可為車門探測器、鑰匙孔開關探測器、後行李箱開關探測器等相關防盜裝置,當車輛90設定為防盜後,如對應的預定位置發生異常狀況時,例如該車輛90的車門被異常打開或鑰匙孔在還沒解除防盜設定下被異常插入鑰匙,則探測器會傳送出一異常信號S至車載防盜主機10,則車載防盜主機10會控制至少一防盜喇叭50發出一警報聲響,以通知車輛90的車主,車輛90有異常狀況發生。該車載防盜主機10可由日本富士通公司(Fujitsu)所生產的編號為MP90945的處理器所構成,或採用其它等效的處理器構成亦可。
如圖1所示,為無線通訊辨識的防盜系統示意圖,當車輛90移動至一位置區域(Local Area、LA)100時,該無線通訊裝置20可經由該位置區域100內的一基地臺110的廣播控制通道(Broadcast ControlChannel,BCCH)的廣播數據獲知是否已移動至一個新的位置區域。若無線通訊裝置20探測到其位置已改變,則通過一獨立專屬控制通道(Stand Along Dedicated Control Channel、SDCCH)通知一客戶地址記錄器(Visitor Location Register、VLR)(圖未示),進行註冊。註冊完後,該無線通訊裝置20可由基地臺100廣播的識別碼(Cell GlobalIdentity、CGI)中獲得一位置區識別碼(Location Area Identity、LAI)及一基地臺識別碼(Cell Identity、CI)。該無線通訊裝置20會搜尋附近的所有基地臺(例如基地臺120),由識別碼(CGI)來判定是不是可以用該基地臺。當該無線通訊裝置20移到一個新的位置區域100時,就必須通知一客戶地址記錄器(Visitor Location Register、VLR)(圖未示)使系統可得知該無線通訊裝置20所在的位置,此動作稱為註冊(Registration)。故當該無線通訊裝置20移到一個新的位置區域100時,該無線通訊裝置20會將新的位置區域100內的基地臺(110、120)的識別碼儲存於該存儲器30中,如圖3A所示,其中BSID1則代表該基地臺110的識別碼(CGI),BSID2則代表該基地臺120的識別碼(CGI)。
當車輛90停妥後,車主設定防盜,此會使該車載防盜主機10會進入防盜模式,並傳送一鎖定信號至該無線通訊裝置20,該無線通訊裝置20即將當時的基地臺(110、120)的識別碼鎖定。其後,該無線通訊裝置20依據GSM的規範定期向網絡再註冊(re-registration),該周期範圍為6分鐘至24小時。
如圖3所示,該存儲器30中包含基地臺110及基地臺120的識別碼(CGI),但是由於天候等因素,即使車輛90停妥不動亦會使得該無線通訊裝置20在進行再註冊時,可能會失去基地臺120的信號。此時,該存儲器30中僅剩基地臺110的識別碼(CGI)。故當該存儲器30中所包含基地臺減少時,該車載防盜主機10比對存儲器30前後所儲存的內容雖然有所不同,但無線通訊裝置20不會產生一異位信號(relocation signal)至車載防盜主機10,以免產生誤動作。
當車載防盜主機10設定為防盜模式且車輛90被偷走或被拖吊而移動至另一位置區域(LA)200時,該無線通訊裝置20探測到其位置已改變,則依據GSM的規範進行註冊,此時該無線通訊裝置20則通過一獨立專屬控制通道(SDCCH)通知一客戶地址記錄器(VLR)(圖未示),進行註冊。註冊完後,該無線通訊裝置20可獲得新的基地臺210廣播的識別碼(CGI),並將位置區域200內的基地臺(210)的識別碼儲存於該存儲器30中,如圖3B所示,其中BSID3則代表該基地臺210的識別碼(CGI)。此時由於該鎖定信號已被激活,而且,該存儲器30先前所儲存的基地臺識別碼已經消失(BSID1、BSID2)且有新增的基地臺識別碼(BSID3),可斷定車輛90被偷走或被拖吊而移動至另一位置區域(LA)200,無線通訊裝置20會產生一異位信號(relocation signal)至車載防盜主機10,則車載防盜主機10會控制至少一防盜喇叭50發出一警報聲響,以通知車輛90的車主,車輛90有異常狀況發生。前述車載防盜主機10除了會控制防盜喇叭50發出警報A的外,亦會傳送警報信號至該無線通訊裝置20,且通過無線聯機傳送警報信號到車主所指定的通信地址,前述該無線通訊裝置20可為一GPRS行動電話、GSM、PDA等,而所傳送的警報A可為一簡訊息、預錄語句、傳真文字及電子郵件等。前述車主所指定的通信地址,於此實施例中可為上述無線通訊行動電話的號碼,亦可為車主家中電話號碼、公司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等。
前述的車載防盜主機10當其處於防盜模式時,亦可定期去讀取該存儲器30中的識別碼,並加以比對,當發現儲存於該存儲器30中的基地臺識別碼中,原先儲存的基地臺識別碼消失且有新增新的基地臺識別碼時,車載防盜主機10會控制至少一防盜喇叭50發出一警報聲響,以通知車輛90的車主,車輛90有異常狀況發生。
此外,於本實施例中,該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更包括一備用電池60其電連接至該車載防盜主機10、與該無線通訊裝置20,用以當該車輛電力耗盡時,提供電力促使該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仍可繼續運作。
上述實施例僅為了方便說明而舉例而已,本發明所主張的權利範圍自應以申請專利範圍所述為準,而非僅限於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一車載防盜主機,組設於一車輛上,並分別電連接至至少一探測器、及至少一警報裝置,該至少一探測器組設於該車輛至少一對應的預定位置上,並能送出一對應的異常信號,該車載防盜主機接收到該至少一探測器所傳來的該對應異常信號時,該車載防盜主機並控制該至少一警報裝置發出一警報;以及一無線通訊裝置,亦組設於該車輛上,並電連接至該車載防盜主機,該無線通訊裝置無線接收至少一無線通信系統基地臺的無線廣播,而獲得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並儲存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其中,當車載防盜主機設定為防盜模式,且該無線通訊裝置所儲存的該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消失且有新增基地臺的識別碼時,該無線通訊裝置便會傳送一異位信號至該車載防盜主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其中該防盜裝置更包含一存儲器,耦合至該無線通訊裝置,並儲存有至少一基地臺的識別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所述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其中,該防盜裝置的至少一警報裝置是指一防盜喇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其中,該防盜裝置的至少一警報裝置是指該無線通訊裝置能夠無線聯機到一車主指定的通信地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其中,該車主指定的通信地址是指一行動電話號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其中,該警報是指一簡訊息、預錄語句、傳真文字及電子郵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其中,該無線通訊裝置是指一無線通訊行動電話。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一種具無線通訊辨識的汽車防盜裝置及其防盜系統,其主要包括車載防盜主機以及無線通訊裝置。其利用無線通信系統基地臺的識別碼,作為防盜機制,無線通訊裝置可由一基地臺的無線廣播,而獲得該基地臺的一組識別碼,並儲存該組識別碼,當車載防盜主機為防盜模式,且該無線通訊裝置所儲存一組基地臺的識別碼改變時,該無線通訊裝置會產生一異常信號至車載防盜主機。車載防盜主機會通過探測器探測並發送警報信號至警報裝置及通過無線通訊裝置傳送警報信息給車主,以通知車主車輛有異狀發生。
文檔編號B60R25/00GK1724297SQ200410069920
公開日2006年1月25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19日 優先權日2004年7月19日
發明者陳國榮, 李俊忠, 黃振宏 申請人:行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