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盜捕捉報警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22 15:43:16
專利名稱:防盜捕捉報警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於防盜報警器材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安裝在窗戶四周的防盜捕捉報
目命O
背景技術報警器(alarm),是一種為防止或預防某事件發生所造成的後果,以聲音、光、氣壓 等形式來提醒或警示我們應當採取某種行動的電子產品。隨著科技的進步,機械式報警器 越來越多地被先進的電子報警器代替,經常應用於系統故障、安全防範、交通運輸、醫療救 護、應急救災、感應檢測等領域,與社會生產、生活密不可分。目前,現有和曾有的關於作為防盜報警器的技術對防盜報警做出了很有成效的努 力,也曾設計過許多優秀的技術方案。如2004年中國專利局公告的由武國志申報的,授權 公告號為CN2663601Y,中國專利號(ZL)為200320106001. 1號的實用新型,名稱是《一種 具捕捉功能的防盜鎖》的實用新型專利,所採用的技術方案。在作為防盜報警技術方面,是 一項很有價值的發明創造,它有效的解決了門鎖防盜捕捉的問題,但是,還有許多不足它的結構較複雜,製作和推廣都有一定難度,而且它無法解決窗戶防盜捕捉報警 的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就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可有效防止通過窗戶入室偷盜且結構簡 單的防盜捕捉報警器。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包括兩端具有彈簧 的捕捉繩和設置在窗臺上兩端具有支杆的擋板,其結構要點捕捉繩相應於窗框的四角設置 有圓環,窗框上端兩角與捕捉繩上部兩圓環通過掛鈎相連,所述擋板兩端的支杆分別設置 在捕捉繩下部兩個圓環中,捕捉繩下部兩端的彈簧與牆壁相連。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捕捉繩採用金屬鏈。作為另一種優選方案,本實用新型所述支杆採用金屬杆。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1、具有捕捉和報警雙重效果本實用新型窗框上端兩角與捕捉繩上部兩圓環通過掛鈎相連,所述擋板兩端的支 杆分別設置在捕捉繩下部兩個圓環中,捕捉繩下部兩端的彈簧與牆壁相連;當有偷盜者觸 動擋板時,擋板兩端的支杆從圓環中滑出,彈簧收緊將偷盜者纏住;同時由於猛然收縮的捕 捉繩會與偷盜者和周圍物體碰撞發聲,所以具有捕捉和報警雙重效果;2、結構簡單、易於推廣本實用新型主要包括兩端具有彈簧的捕捉繩和兩端具有支杆的擋板,均為人們生 活中的常用物品,連接簡單、結構簡單、易於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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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1中,1為彈簧、2為窗臺、3為擋板、4為支杆、5下部兩個圓環、6為捕捉繩、7上 部兩圓環、8為掛鈎、9為窗框。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兩端具有彈簧1的捕捉繩6和設置在窗臺2上兩端 具有支杆4的擋板3,捕捉繩6相應於窗框9的四角設置有圓環,窗框9上端兩角與捕捉繩 6上部兩圓環7通過掛鈎8相連,所述擋板3兩端的支杆4分別設置在捕捉繩6下部兩個圓 環5中,捕捉繩6下部兩端的彈簧1與牆壁相連。所述捕捉繩6採用金屬鏈。所述支杆4採用金屬杆。
以下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一次動作過程當偷盜者企圖通過出窗戶入室盜竊時,一旦碰到擋板3,擋板3兩端的支杆4從捕 捉繩6下部兩個圓環5中滑出,由於彈簧1的作用,捕捉繩6猛然收緊,與窗框9上端兩角
相連的捕捉繩6上部兩圓環7由於抖動而鬆脫,於是將偷盜者纏住且發出較大聲響,實現報
m 目。可以理解地是,以上關於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描述,僅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並非 受限於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描述的技術方案,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 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以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只要滿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實 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防盜捕捉報警器,包括兩端具有彈簧(1)的捕捉繩(6)和設置在窗臺(2)上兩端具有支杆(4)的擋板(3),其特徵在於捕捉繩(6)相應於窗框(9)的四角設置有圓環,窗框(9)上端兩角與捕捉繩(6)上部兩圓環(7)通過掛鈎(8)相連,所述擋板(3)兩端的支杆(4)分別設置在捕捉繩下部兩個圓環(5)中,捕捉繩(6)下部兩端的彈簧(1)與牆壁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防盜捕捉報警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捕捉繩(6)採用金屬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防盜捕捉報警器,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杆(4)採用金屬杆。
專利摘要防盜捕捉報警器屬於防盜報警器材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安裝在窗戶四周的防盜捕捉報警器。本實用新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有效防止通過窗戶入室偷盜且結構簡單的防盜捕捉報警器。本實用新型包括兩端具有彈簧的捕捉繩和設置在窗臺上兩端具有支杆的擋板,其結構要點捕捉繩相應於窗框的四角設置有圓環,窗框上端兩角與捕捉繩上部兩圓環通過掛鈎相連,所述擋板兩端的支杆分別設置在捕捉繩下部兩個圓環中,捕捉繩下部兩端的彈簧與牆壁相連。
文檔編號G08B15/00GK201732447SQ20102026711
公開日2011年2月2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22日
發明者李若淼 申請人:李若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