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及其恆溫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06:53:26 5
專利名稱: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及其恆溫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能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及其恆溫裝置。
目前,人們一直再做利用碳五為液化氣原料的嘗試,如在碳五內添加甲醇、甲酸甲酯、乙醚,而這些成分均為中性毒害物質,已被國家明令禁止;還有將精碳五與暖氣管道上並排輸送,利用其熱量加熱,使碳五達到飽和蒸氣壓,使用時能充分燃燒,但由於暖氣溫度不均,造成燃燒程度不一致,產生了大量的積液,燃燒時形成了大量的煙汙,解決不了積液回流問題;另一種將碳五用鍋爐加熱,也因積液問題而告失敗。怎樣使碳五保持氣化狀態,解決積液是人們一直在探索的難題。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能使碳五保持氣化狀態的方法及其能使該方法得以實現的恆溫裝置。
本發明的技術解決方案如下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將碳五灌裝在壓力鋼瓶內,同時使鋼瓶始終處於加熱狀態,其加熱溫度為30--150度。
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恆溫裝置,它包括有普通鋼瓶,其特徵在於在鋼瓶的外面套有一恆溫套。
本發明的優點在於使用該方法無毒、能控溫、控壓、由於碳五始終處於飽和蒸氣壓狀態,無積液、並節能,成本低只有現有液化氣的三分之一,安全可靠。該恆溫裝置通過套體底部的加熱陶磁加熱,並保持恆溫使液體氣化,其內氣體在使用時可進行充分燃燒。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本發明實施時,其加熱方法可為太陽能加熱、蒸氣加熱、電加熱、水加熱和介質加熱。可選用碳五或碳五與丙酮的混和液。若選用碳五80%同時為了降低沸點加入丙酮20%,同時還可加入少量的香料製成液體。本發明加入丙酮時,丙酮與碳五形成二元共沸物,將上述配方的液體13灌入所述的液化氣鋼瓶4內。恆溫裝置的鋼瓶恆溫套14的套體可由上套1、下套2兩部分組成,上、下套1、2間用連接件3連為一體,其上套1本身也可自成一體,也可通過連接件3連為一體,連接件可為拉鏈、尼龍搭扣等。利用現有液化氣鋼瓶4內裝上述配比的液體,將液化氣鋼瓶4放在套體的下套2底座上,液化氣鋼瓶4的下端底部形狀正好與下套體2底部形狀相吻合,在下套2底部內中間向上有一凸起的凸臺5,凸臺5與液化氣恆溫灌裝鋼瓶4底部接觸的面為一隔熱板6,隔熱板6與下套2的內阻燃保溫層12間行成一空腔7,該空腔內設有一發熱陶磁8,該發熱陶磁8本身具有控溫功能,它通過導線9與電源相連通。拉上拉鏈3,將液化氣鋼瓶4包在套體內,當通電加熱時,由於套體由外、中、內10、11、12三層組成,其內、外12、10兩層均為保溫阻燃層,中層11為儲熱物質層,此時,使液化氣鋼瓶4加熱至60度,其內液體氣化並達到恆溫,使液化氣鋼瓶4內氣體在使用時得到充分燃燒。同時為了承受液化氣恆溫灌裝鋼瓶的重壓,下套體的內、外保溫阻燃層可為阻燃玻璃鋼層或複合阻燃材料。
權利要求
1.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將碳五灌裝在壓力鋼瓶內,同時使鋼瓶始終處於加熱狀態,其加熱溫度為30--150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的加熱方法可為太陽能加熱、蒸氣加熱、電加熱、水加熱和介質加熱。
3.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恆溫裝置,它包括有普通鋼瓶,其特徵在於在鋼瓶的外面套有一恆溫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恆溫裝置,其特徵在於其所述恆溫套套體為可由上套、下套兩部分組成,上、下套間用連接件連為一體,其上、下套均由外、中、內三層組成,其內、外兩層均為保溫阻燃層,中層為儲熱物質層,下套體底部的形狀與液化氣恆溫灌裝鋼瓶的形狀相吻合,在下套體底部中間有一凸起的凸臺,凸臺與液化氣恆溫灌裝鋼瓶底接觸的面為一隔熱板,隔熱板與下套內阻燃保溫層間行成一空腔,該空腔內設有一發熱陶磁,該發熱陶磁通過導線與電源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化氣衡溫鋼瓶,其特徵在於下套體的內、外保溫阻燃層可為阻燃玻璃鋼層和阻燃複合材料層。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化氣衡溫鋼瓶,其特徵在於上套本身也可自成一體,也可通過連接件連為一體。
7.根據權利要求3或6所述的液化氣衡溫鋼瓶,其特徵在於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連接件可為拉鏈、尼龍搭扣。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能使碳五保持氣化的方法及其恆溫裝置。該方法的特徵在於將碳五灌裝在壓力鋼瓶內,同時使鋼瓶始終處於加熱狀態,其加熱溫度為30—150度。其恆溫裝置包括有普通鋼瓶,其特徵在於在鋼瓶的外面套有一恆溫套。本發明的優點在於使用該方法無毒、能控溫、控壓、由於碳五始終處於飽和蒸氣壓狀態,無積液、並節能,成本低只有現有液化氣的三分之一,安全可靠。該恆溫裝置通過套體底部的加熱陶瓷加熱,並保持恆溫使液體氣化,其內液化氣在使用時可進行充分燃燒。
文檔編號F17C5/02GK1206087SQ9710705
公開日1999年1月27日 申請日期1997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1997年7月22日
發明者王九星 申請人:王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