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23:16:16 1
本實用新型屬於曲料攪拌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
背景技術:
曲米是我國的傳統發酵產品,分為庫曲、輕曲和色曲三大類,長期用於食品著色或釀酒。在元代,浙江省天台縣境內的先民在《居家必用事類全集》記載「造紅曲方」,是中國古籍中最早生產紅曲技術方法,並吸收在後世的《天工開物》、《六必酒經》等科學專著中,明朝李時珍《本草綱目》認為紅曲「性溫、味甘,具有活血化瘀、健脾消食之功效,主治淤滯腹痛、食積飽脹、跌打損傷等症。」
目前酒廠生產使用的曲料,首先通過曲料攪拌機加水攪拌,然後在曲料成型設備上加工成塊狀,經發酵後使用。由於曲料在攪拌機中攪拌時間較短,曲料不能完全潤透,致使成型後的塊狀曲料乾濕不均,不利於發酵過程菌體的培養,塊狀曲料發酵品質差,影響釀酒生產。因此,發明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去解決上述缺陷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包括支撐架,所述支撐架與攪拌桶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架的右側設有立柱,所述立柱與安裝板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通過固定塊與第一進料管和第二進料管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上設有攪拌電機,所述攪拌電機通過傳動部件與攪拌機構傳動連接,所述攪拌機構設置在攪拌桶內,所述攪拌桶通過出料管與混合罐連通,所述出料管上設有閥門,所述混合罐通過轉軸與安裝架連接,所述安裝架上設有混合電機,所述混合電機通過減速機構與轉軸傳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混合罐的左端邊上設有卸料口。
優選的,所述轉軸為中空結構,且出料管穿過轉軸與混合罐連通。
優選的,所述減速機構包括V帶、與轉軸固定連接的大帶輪和與混合電機固定連接的小帶輪。
優選的,所述安裝板和攪拌機構之間、轉軸和安裝架之間均設有軸承。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曲料混合攪拌裝置,設置攪拌電機可以通過傳動部件驅動攪拌機構轉動,對通過第一進料管和第二進料管進入攪拌桶的曲料進行初步混合攪拌,攪拌桶底部的曲料通過出料管進入混合罐,通過在出料管上設置閥門,可以控制曲料流出的速度,確保攪拌質量,通過設置混合罐,可以對經過攪拌機構初步攪拌的曲料進行再次混合,進一步提高融合程度,通過設置混合電機,可以帶動混合罐在安裝架上轉動,該實用新型結構合理、自動化程度高、混合攪拌效果好、經濟成本低、操作簡單,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右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攪拌機構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架、2立柱、3安裝板、4第一進料管、5第二進料管、6固定塊、7攪拌電機、8傳動部件、9攪拌機構、10攪拌桶、11出料管、12閥門、13混合罐、14轉軸、15卸料口、16安裝架、17混合電機、18減速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3所示的一種曲料混合攪拌裝置,包括支撐架1,所述支撐架1與攪拌桶10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架1的右側設有立柱2,所述立柱2與安裝板3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3通過固定塊6與第一進料管4和第二進料管5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3上設有攪拌電機7,所述攪拌電機7通過傳動部件8與攪拌機構9傳動連接,所述攪拌機構9設置在攪拌桶10內,所述攪拌桶10通過出料管11與混合罐13連通,所述出料管11上設有閥門12,所述混合罐13通過轉軸14與安裝架16連接,所述安裝架16上設有混合電機17,所述混合電機17通過減速機構18與轉軸14傳動連接,所述混合罐13的左端邊上設有卸料口15,所述轉軸14為中空結構,且出料管11穿過轉軸14與混合罐13連通,所述減速機構18包括V帶、與轉軸14固定連接的大帶輪和與混合電機17固定連接的小帶輪,所述安裝板3和攪拌機構9之間、轉軸14和安裝架16之間均設有軸承。
工作原理:工作時,設置攪拌電機7可以通過傳動部件8驅動攪拌機構9轉動,對通過第一進料管4和第二進料管5進入攪拌桶10的曲料進行初步混合攪拌,攪拌桶10底部的曲料通過出料管11進入混合罐13,通過在出料管11上設置閥門12,可以控制曲料流出的速度,確保攪拌質量,通過設置混合罐13,可以對經過攪拌機構9初步攪拌的曲料進行再次混合,進一步提高融合程度,通過設置混合電機17,可以帶動混合罐13在安裝架16上轉動,結構合理、自動化程度高、混合攪拌效果好、經濟成本低、操作簡單,值得推廣。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