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09:37:11
本發明涉及滅火劑
技術領域:
,具體涉及一種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
背景技術:
:傳統復配協同型a、b類水系滅火劑,通過各種滅火功能組分協同進行的吸熱冷卻、衝淡窒息、隔離覆蓋、抑制阻斷燃燒鏈等作用而快速撲滅固體物質如木材、棉、毛、麻、紙張及其製品的a類火災,以及液體或可熔化固體,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物質的b類火災,並通過各種抗復燃功能組分在可燃物表面形成耐高溫隔熱阻燃覆蓋層而起到抗復燃效能。由於a、b類火災涉及日常生活與生產活動的很多場合,因此本滅火劑可用於家庭防滅火、城市建築防滅火、油庫與加油站防滅火、車輛艦船防滅火、森林草原防滅火、礦井防滅火以及人防建築等密閉空間防滅火等領域。但此類滅火劑涉及領域在發生火災時通常會伴隨有電氣類火災,滅火時會導致電氣短路及漏電引發二次火災或其他意外傷亡且給人員施救疏散帶來安全隱患。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能夠在撲滅a、b類火災的同時亦可撲滅36kv以下的帶電e類火災。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是按照以下組分及含量混合攪拌製成,所述組分及含量:碳氫表面活性劑17%-18%;聚磷酸銨3.8%-4.2%;椰油烷基甜菜鹼12%-12.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2%-2%;十二烷基咪唑啉10%-10.5%;氟表面活性劑0.5%-0.8%;去離子水52%-55.5%。進一步的,所述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組分及含量比為:碳氫表面活性劑17.5%;聚磷酸銨4%;椰油烷基甜菜鹼12.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5%;十二烷基咪唑啉10.2%;氟表面活性劑0.6%;去離子水53.7%。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1)化學滅火,當遇火場溫度達到200-300℃度時,本滅火劑遇火即刻生成偏磷酸、焦磷酸、聚氧乙烯高分子有機化合物元素阻止火燃燒和蔓延,使火迅速熄滅;(2)採用物理滅火性能,將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即形成可抑制的膜阻絕氧氣進入,使燃燒物窒熄;(3)滲透力和擴散力強,產品以能迅速破壞水分子表面張力且同時細化水分子的方式,讓其有更快的導流性及滲透力,能快速從火源內部深處吸熱後迅速散熱,第一時間將熱源轉化為水蒸氣。強大的擴散力使滅火劑可以迅速包裹、覆蓋、擴散至更大的區域;(4)中斷自由基鏈式反應:自由基是未燃的燃燒物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變成煙和煤煙等有毒氣體。滅火過程中本滅火劑與燃燒物發生化學反應形成聚合物質,該聚合物質能有效地抑制或阻斷燃燒自由基的產生,破壞燃燒鏈,阻止燃燒。抑制連鎖反應不產生煙和毒素。(5)電絕緣滅火:產品自身電導率極低並且以能迅速破壞水分子表面張力且同時細化水分子的方式,形成其微小不粘連的泡沫阻絕電的傳播。達到其撲滅36kv以下帶電類火災的效果。本發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克服了傳統水系滅火劑不能撲滅e類火災以及滅火時會導致電氣短路和漏電引發的二次火災或其他意外傷亡,並且在撲滅a、b類火災的同時亦可撲滅36kv以下的帶電e類火災。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提供的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是按照以下組分及含量混合攪拌製成:碳氫表面活性劑17%-18%;聚磷酸銨3.8%-4.2%;椰油烷基甜菜鹼12%-12.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2%-2%;十二烷基咪唑啉10%-10.5%;氟表面活性劑0.5%-0.8%;去離子水52%-55.5%。實施例1所述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組分及含量比為:碳氫表面活性劑18%;聚磷酸銨4.2%;椰油烷基甜菜鹼12.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2%;十二烷基咪唑啉10.5%;氟表面活性劑0.8%;去離子水52%。實施例2所述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組分及含量比為:碳氫表面活性劑17%;聚磷酸銨3.8%;椰油烷基甜菜鹼12%;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2%;十二烷基咪唑啉10%;氟表面活性劑0.5%;去離子水55.5%。實施例3所述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組分及含量比為:碳氫表面活性劑17.5%;聚磷酸銨4%;椰油烷基甜菜鹼12.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5%;十二烷基咪唑啉10.2%;氟表面活性劑0.6%;去離子水53.7%。實施例4所述復配協同型a、b、e類水系滅火劑的組分及含量比為:碳氫表面活性劑17.5%;聚磷酸銨4%;椰油烷基甜菜鹼12.3%;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1.8%;十二烷基咪唑啉10.3%;氟表面活性劑0.7%;去離子水53.4%。實施例1-4的實驗效果如表1所示:表1水系滅火劑實驗結果表實施例a類火災滅火時間b類火災滅火時間e類火災滅火時間1272826228292732526244262725上表中,所述a類火的規格為大於1a,b類火的規格大於等於55b(0.73m2)。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優選的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基於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和發明構思進行的改造和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