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家用蒸汽鍋的製作方法
2023-05-21 08:20:51 5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蒸汽鍋,尤其涉及一種家用蒸汽鍋。
背景技術:
傳統的家用蒸汽鍋其蒸汽由加熱鍋裡的水來產生,這就需要煮沸整鍋的水產生蒸汽,需要較多熱量,且熱量容易散失,加熱時間慢,浪費電能,沸騰的水還會濺入裝有食物的器皿中影響食物烹製,甚至晃動鍋內的器皿造成食物傾翻,且鍋體容易移動傾翻,容易產生燙傷意外。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我們研製了一種改進的家用蒸汽鍋。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家用蒸汽鍋,有效解決傳統的家用蒸汽鍋其蒸汽由加熱鍋裡的水來產生,導致的需要煮沸整鍋的水產生蒸汽、需要較多熱量、熱量容易散失、加熱時間慢、浪費電能、沸騰的水還會濺入裝有食物的器皿中影響食物烹製甚至晃動鍋內的器皿造成食物傾翻、鍋體容易移動傾翻、容易產生燙傷意外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家用蒸汽鍋,包括鍋體1、鍋蓋2、機座3、控制面板4,機座3內設有蒸汽發生器5,蒸汽發生器5設有進水孔51和出汽孔52,鍋體1上設有噴汽頭6,所述出汽孔52與噴汽頭6連通。
所述出汽孔52設於機座3頂部,所述噴汽頭6,設於鍋體1底面。
所述噴汽頭6底部與出汽孔52搭接。
所述噴汽頭6設有向側面出汽的噴汽頭61。
所述機座3頂部設有定位板7,定位板7上設有凹槽71,所述鍋體1底部設有與凹槽71吻合的凸柱11。
還包括透氣隔板8,透氣隔板8設於鍋體1內且設於噴汽頭6上方,透氣隔板8上分布有若干通汽孔8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採用了上述的技術方案,該家用蒸汽鍋包括鍋體、鍋蓋、機座、控制面板,機座內設有蒸汽發生器,蒸汽發生器設有進水孔和出汽孔,鍋體上設有噴汽頭,所述出汽孔與噴汽頭連通,只需加熱蒸汽發生器內的水,就能產生蒸汽,所需能量少,熱效率高,節能環保,且噴汽頭出來的蒸汽比起沸騰的水更為溫和,不會擔心水濺入食物中影響食物烹製,也不會擔心晃動器皿。所述出汽孔設於機座頂部,所述噴汽頭,設於鍋體底面,由於蒸汽是往上升的,這樣就可以讓蒸汽自下往上流動,加熱均勻。所述噴汽頭底部與出汽孔搭接,鍋體放入機座上的同時噴汽頭就會與出汽孔連通,鍋體從機座上拿走的同時噴汽頭就會與出汽孔分離,方便鍋體的拿放,也使得鍋體放置在其他地方時保證鍋體沒有滾燙的水和水蒸氣,安全方便。所述噴汽頭設有向側面出汽的噴汽頭,讓蒸汽分布更加均勻。所述機座頂部設有定位板,定位板上設有凹槽,所述鍋體底部設有與凹槽吻合的凸柱,放置鍋體傾翻和旋轉,十分安全。還包括透氣隔板,透氣隔板設於鍋體內且設於噴汽頭上方,透氣隔板上分布有若干通汽孔,便於在透氣隔板上放置食物,蒸煮方便。
這樣能有效解決傳統的家用蒸汽鍋其蒸汽由加熱鍋裡的水來產生,導致的需要煮沸整鍋的水產生蒸汽、需要較多熱量、熱量容易散失、加熱時間慢、浪費電能、沸騰的水還會濺入裝有食物的器皿中影響食物烹製甚至晃動鍋內的器皿造成食物傾翻、鍋體容易移動傾翻、容易產生燙傷意外的問題,並且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美觀耐用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爆炸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揭開鍋蓋後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及其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包括鍋體1、鍋蓋2、機座3、控制面板4,機座3內設有蒸汽發生器5,蒸汽發生器5設有進水孔51和出汽孔52,鍋體1上設有噴汽頭6,所述出汽孔52與噴汽頭6連通,只需加熱蒸汽發生器5內的水,就能產生蒸汽,所需能量少,熱效率高,節能環保,且噴汽頭6出來的蒸汽比起沸騰的水更為溫和,不會擔心水濺入食物中影響食物烹製,也不會擔心晃動器皿。
所述出汽孔52設於機座3頂部,所述噴汽頭6,設於鍋體1底面,由於蒸汽是往上升的,這樣就可以讓蒸汽自下往上流動,加熱均勻。
所述噴汽頭6底部與出汽孔52搭接,鍋體1放入機座3上的同時噴汽頭6就會與出汽孔52連通,鍋體1從機座3上拿走的同時噴汽頭6就會與出汽孔52分離,方便鍋體1的拿放,也使得鍋體1放置在其他地方時保證鍋體1沒有滾燙的水和水蒸氣,安全方便。
所述噴汽頭6設有向側面出汽的噴汽頭61,讓蒸汽分布更加均勻。
所述機座3頂部設有定位板7,定位板7上設有凹槽71,所述鍋體1底部設有與凹槽71吻合的凸柱11,放置鍋體1傾翻和旋轉,十分安全。
還包括透氣隔板8,透氣隔板8設於鍋體1內且設於噴汽頭6上方,透氣隔板8上分布有若干通汽孔81,便於在透氣隔板8上放置食物,蒸煮方便。
這樣的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美觀耐用,能有效解決傳統的家用蒸汽鍋其蒸汽由加熱鍋裡的水來產生,導致的需要煮沸整鍋的水產生蒸汽、需要較多熱量、熱量容易散失、加熱時間慢、浪費電能、沸騰的水還會濺入裝有食物的器皿中影響食物烹製甚至晃動鍋內的器皿造成食物傾翻、鍋體容易移動傾翻、容易產生燙傷意外的問題。
通過上述的結構和原理的描述,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不局限於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在本實用新型基礎上採用本領域公知技術的改進和替代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由各權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