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的製作方法
2023-05-13 18:13:4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行車設備,具體是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
背景技術:
自行車,從西方國家傳入中國,又稱腳踏車或單車,通常是二輪的小型陸上車輛。現在自行車遍及世界各地,進入家家戶戶,是人們最常見的交通工具。人騎上車後,以腳踩踏板為動力,是綠色環保的交通工具。英文bicycle或bike的bi意指二,而cycle意指輪。在日本稱為「自転(轉)車」;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新加坡,通常稱其為「自行車」或「腳踏車」;在港澳則通常稱其為「單車」。目前,現有的自行車前叉包括前叉架,一端與前叉架連接,另一端與自行車車把連接的豎杆,豎杆為一條直管,不具備伸縮的功能,遇到顛簸路面時,自行車的龍頭會產生震動,手感很不舒適。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了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包括一對插口安裝座,所述插口安裝座上側設有前叉套體,所述前叉套體內部設有凹腔,所述凹腔內部下端設有第一減振墊,所述第一減振墊上側設有第一減振彈簧,所述第一減振彈簧上側設有活塞,所述活塞上側設有第一連接杆,所述前叉套體內部的第一連接杆外側設有第二減振彈簧,所述第一連接杆上設有第一固定套,所述第一固定套之間設有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連接杆上側設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之間設有第二固定套,所述第一固定杆上側設有立管,所述立管內部左右兩端設有若干限位槽,所述立管內部下端設有第二減振墊,所述第二減振墊上側分別設有第一連接軸、第二連接軸和第三連接軸,所述第一連接軸和第二連接軸之間設有第三減振彈簧,所述第二連接軸和第三連接軸之間設有第二連接杆,所述第一連接軸、第二連接軸和第三連接軸 左右兩側設有限位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插口安裝座下端設有連接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前叉套體前側上端設有刮泥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塞四周設有密封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立管和第一固定杆之間設有固定座。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立管上端外側設有安裝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減振墊、減振彈簧、活塞和連接軸的設置,使前叉具備伸縮的功能,在遇到顛簸路面時,自行車的前叉可以有效地進行減振,緩解了振動,這樣使人們騎車時更加的舒適,手感更加的好。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外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自行車減振前叉,包括一對插口安裝座1,所述插口安裝座1下端設有連接槽,方便車輪的安裝和更換,所述插口安裝座1上側設有前叉套體2,所述前叉套體2前側上端設有刮泥板,可以在你寧大道路上對前輪胎進行有效地刮泥,所述前叉套體2內部設有凹腔4,所述凹腔4內部下端設有第一減振墊5,可以有效地進行緩解壓力,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所述第一減振墊5上側設有第一減振彈簧6,所述第一減振彈簧6上側設有活塞7,所述活塞7四周設有密封墊,保證華賽的密封性,所述活塞7上側設有第一連接杆8,所述前叉套體2內部的第一連接杆8外側設有第二減振彈簧9,在受到壓力是,活塞7向下運動,下不得凹腔4壓力增加,且第一 減振彈簧6和第二減振彈簧9進行緩衝壓力,這樣可以有效地將壓力進行緩衝,從而保證人們騎車時更加的舒適,所述第一連接杆8上設有第一固定套10,所述第一固定套10之間設有第一固定杆11,所述第一連接杆8上側設有第二固定杆12,所述第二固定杆12之間設有第二固定套13,所述第一固定杆11上側設有立管14,所述立管14和第一固定杆11之間設有固定座,保證了立管14和連接杆8的穩定性,所述立管14上端外側設有安裝座,可以安放手電筒記性照明,從而方便黑夜中行駛,所述立管14內部左右兩端設有若干限位槽15,所述立管14內部下端設有第二減振墊19,可以進行有效地減振,所述第二減振墊19上側分別設有第一連接軸18、第二連接軸17和第三連接軸16,所述第一連接軸18和第二連接軸17之間設有第三減振彈簧21,所述第二連接軸17和第三連接軸16之間設有第二連接杆20,所述第一連接軸18、第二連接軸18和第三連接軸16左右兩側設有限位塊22,可以健翔有效地減振,且不妨礙設備的功能。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