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14 01:41:26
專利名稱: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於燈的各部件間相互連接固定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
技術背景 照明燈具已成為人們的生活、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照明燈具包括家用照明燈具、商業照明燈具以及工程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一般包括發光體、燈座和燈罩,LED燈還包括散熱器,照明燈具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連接均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一般都是通過螺釘或用卡接方式進行連接固定。但是,如通過螺釘安裝,螺釘便會暴露在燈具外,影響美觀;如採用卡接的方式進行連接固定,即在燈罩和燈體上設置可互鎖的卡扣式結構進行組裝,這種組裝方式結構簡單,裝配方便,但這些互鎖的鎖扣式連接結構如果要拆卸的話經常會破壞原有的卡扣或卡槽,不易於重複的組裝和拆卸。因此,如何解決上述問題是業內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旨在實現燈具的組裝、拆卸方便快捷,而且有利於燈的重複組裝和拆卸。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旋轉卡位組合結構,設於兩個需相互連接固定的第一結構、第二結構上,所述第一結構為環形固定結構,所述第二結構為其側壁與所述固定結構的內環適配的旋轉結構,所述旋轉結構包括側壁以及沿所述側壁一端的邊緣向所述側壁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側壁垂直,在所述側壁外側上設有至少兩個凸柱;在所述固定結構上設有與所述凸柱適配的凸口,金屬卡線固定在所述固定結構的上端面上且固定後呈傾斜狀,所述金屬卡線上設有用於固定所述凸柱的卡位以及與所述凸口對應的凸口位,所述卡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高處,所述凸口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低處,所述凸柱從所述金屬卡線的凸口位移至卡位並卡在所述卡位中。優選地,所述金屬卡線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所述固定結構上設有若干用於固定所述金屬卡線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上設有與螺釘適配的安裝孔,所述固定柱分別設置在所述凸口的兩側。優選地,所述金屬卡線為鋼絲條,所述卡位、凸口位及固定圈均為由該鋼絲條彎曲。優選地,所述固定結構為圓環形,所述旋轉結構的側壁為圓柱狀。本實用新型又提出一種燈具,包括燈杯、設置在該燈杯內的發光體以及燈罩,所述燈罩包括固定框以及設置在所述固定框內的透光面罩,在所述固定框和所述燈體上設有用於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框和所述燈體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所述固定框為環形固定框,所述燈體包括側壁以及沿所述側壁一端的邊緣向所述側壁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側壁垂直,所述燈體的側壁與所述固定框的內環適配,在所述側壁外側上設有至少兩個凸柱;在所述固定框上設有與所述凸柱適配的凸口,金屬卡線固定在所述固定框的上端面上且固定後呈傾斜狀,所述金屬卡線上設有用於固定所述凸柱的卡位以及與所述凸口對應的凸口位,所述卡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高處,所述凸口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低處,所述凸柱 從所述金屬卡線的凸口位移至卡位並卡在所述卡位中。優選地,所述金屬卡線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所述固定框上設有若干用於固定所述金屬卡線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上設有與螺釘適配的安裝孔,所述固定柱分別設置在所述凸口的兩側。優選地,所述金屬卡線為鋼絲條,所述卡位、凸口位及固定圈均為由該鋼絲條彎曲。優選地,所述固定框為圓環形,所述燈體的側壁為圓柱狀。本實用新型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設於兩個需相互連接固定的環形固定結構和旋轉結構。旋轉結構的側壁上設有凸柱,固定結構上設有凸口和金屬卡線,金屬卡線的低處設有與凸口相應的凸口位,在金屬卡線的高處設有卡位。通過凸柱從凸口穿過,固定結構套在旋轉結構上,並置於旋轉結構的擋板上,凸柱置於金屬卡線的凸口位;再通過旋轉旋轉結構,因金屬卡線的韌性較強,從而凸柱可從凸口位移至卡位,並固定在卡位,使固定結構夾置在凸柱與擋板之間,從而使固定結構與旋轉結構相互連接固定,組裝、拆卸方便,而且可實現兩結構之間的重複組裝和拆卸。本實用新型的燈具的燈罩和燈體上設有旋轉卡位組合結構,使燈罩和燈體的組裝、拆卸更加方便,而且可實現燈罩和燈體之間的重複組裝和拆卸。
圖I為本實用新型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的一實施例的結構分解圖;圖2為圖I結合後的立體圖。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參照圖I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旋轉卡位組合結構,設於兩個需相互連接固定的第一結構、第二結構上。該第一結構為圓環形固定結構200,第二結構為其側壁101與固定結構200的內環適配的旋轉結構100。旋轉結構100包括圓柱狀側壁101以及沿側壁101 一端的邊緣向側壁101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102,擋板102與側壁101垂直並圍繞在側壁101的邊緣。旋轉結構100的側壁101與固定結構200的內環適配,在側壁101外側上設有兩個凸柱103,兩凸柱103分別設置在側壁101外側的對應兩側。在固定結構200上設有與凸柱103適配的凸口 201,使凸柱103可從凸口 201穿過。固定結構200的上端面上設有兩金屬卡線300以及四個用於固定金屬卡線300的固定柱202,每兩個固定柱202固定一根金屬卡線300,固定柱202分別設置在凸口 201的兩側。固定柱202上設有與螺釘400適配的安裝孔203,金屬卡線300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303,螺釘400穿過固定圈303與安裝孔203結合,使金屬卡線300的兩端固定在固定柱202上,金屬卡線300固定後呈傾斜狀。金屬卡線300為鋼絲條,固定圈303為該鋼絲條彎曲而成。該金屬卡線300上還設有用於固定凸柱103的「V」型卡位302以及與凸口 201對應的凸口位301,卡位302置於金屬卡線300的高處,凸口位301置於金屬卡線300的低處並置於凸口 201的前端。卡位302和凸口位301也是由金屬卡線300彎曲而成。 通過凸柱103從凸口 201穿過,固定結構200套在旋轉結構100上,並置於旋轉結構100的擋板102上,凸柱103置於金屬卡線300的凸口位301。再通過旋轉旋轉結構100,因金屬卡線300的韌性較強,從而凸柱103可從凸口位301移至卡位302,並固定在卡位302,使固定結構200夾置在凸柱103與擋板102之間,從而使固定結構200與旋轉結構100相互連接固定,組裝、拆卸方便,而且可實現兩結構之間的重複組裝和拆卸。參照圖1,本實用新型又提出一種燈具,包括燈杯、設置在該燈杯內的發光體以及燈罩。燈罩包括固定框200以及設置在固定框200內的透光面罩,在固定框200和燈體100上設有用於彼此相互連接固定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固定框200為環形固定框200,燈體100包括圓柱狀側壁101以及沿側壁101 —端的邊緣向側壁101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102,擋板102與側壁101垂直並圍繞在側壁101的邊緣。燈體100的側壁101與固定框200的內環適配,在側壁101外側上設有兩個凸柱103,兩凸柱103分別設置在側壁101外側的對應兩側。在固定框200上設有與凸柱103適配的凸口 201,使凸柱103可從凸口 201穿過。固定框200的上端面上設有兩金屬卡線300以及四個用於固定金屬卡線300的固定柱202,每兩個固定柱202固定一根金屬卡線300,固定柱202分別設置在凸口 201的兩側。固定柱202上設有與螺釘400適配的安裝孔203,金屬卡線300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303,螺釘400穿過固定圈303與安裝孔203結合,使金屬卡線300的兩端固定在固定柱202上,金屬卡線300固定後呈傾斜狀。金屬卡線300為鋼絲條,固定圈303為該鋼絲條彎曲而成。該金屬卡線300上還設有用於固定凸柱103的「V」型卡位302以及與凸口 201對應的凸口位301,卡位302置於金屬卡線300的高處,凸口位301置於金屬卡線300的低處並置於凸口201的前端。卡位302和凸口位301也是由金屬卡線300彎曲而成。通過凸柱103從凸口 201穿過,固定框200套在燈體100上,並置於燈體100的擋板102上,凸柱103置於金屬卡線300的凸口位301。再通過旋轉燈體100,因金屬卡線300的韌性較強,從而凸柱103可從凸口位301移至卡位302,並固定在卡位302,使固定框200夾置在凸柱103與擋板102之間,從而使固定框200與燈體100相互連接固定,組裝、拆卸方便,而且可實現燈罩和燈體100之間的重複組裝和拆卸。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旋轉卡位組合結構,設於兩個需相互連接固定的第一結構、第二結構上,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結構為環形固定結構,所述第二結構為其側壁與所述固定結構的內環適配的旋轉結構,所述旋轉結構包括側壁以及沿所述側壁一端的邊緣向所述側壁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側壁垂直,在所述側壁外側上設有至少兩個凸柱;在所述固定結構上設有與所述凸柱適配的凸ロ,金屬卡線固定在所述固定結構的上端面上且固定後呈傾斜狀,所述金屬卡線上設有用於固定所述凸柱的卡位以及與所述凸ロ對應的凸ロ位,所述卡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高處,所述凸ロ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低處,所述凸柱從所述金屬卡線的凸ロ位移至卡位並卡在所述卡位中。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金屬卡線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所述固定結構上設有若干用於固定所述金屬卡線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上設有與螺釘適配的安裝孔,所述固定柱分別設置在所述凸ロ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金屬卡線為鋼絲條,所述卡位、凸ロ位及固定圈均為由該鋼絲條彎曲而成。
4.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結構為圓環形,所述旋轉結構的側壁為圓柱狀。
5.ー種燈具,包括燈杯、設置在該燈杯內的發光體以及燈罩,所述燈罩包括固定框以及設置在所述固定框內的透光面罩,其特徵在於,在所述固定框和所述燈體上設有用於連接固定所述固定框和所述燈體的旋轉卡位組合結構,所述固定框為環形固定框,所述燈體包括側壁以及沿所述側壁一端的邊緣向所述側壁外側方向延伸形成的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側壁垂直,所述燈體的側壁與所述固定框的內環適配,在所述側壁外側上設有至少兩個凸柱;在所述固定框上設有與所述凸柱適配的凸ロ,金屬卡線固定在所述固定框的上端面上且固定後呈傾斜狀,所述金屬卡線上設有用於固定所述凸柱的卡位以及與所述凸ロ對應的凸ロ位,所述卡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高處,所述凸ロ位置於所述金屬卡線的低處,所述凸柱從所述金屬卡線的凸ロ位移至卡位並卡在所述卡位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其特徵在於,所述金屬卡線的兩端均設有固定圈,所述固定框上設有若干用於固定所述金屬卡線的固定柱,所述固定柱上設有與螺釘適配的安裝孔,所述固定柱分別設置在所述凸ロ的兩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徵在幹,所述金屬卡線為鋼絲條,所述卡位、凸ロ位及固定圈均為由該鋼絲條彎曲而成。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燈具,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框為圓環形,所述燈體的側壁為圓柱狀。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旋轉卡位組合結構及燈具,旋轉卡位組合結構設於兩個需相互連接固定的環形固定結構和旋轉結構。旋轉結構的側壁上設有凸柱,固定結構上設有凸口和金屬卡線,金屬卡線的低處設有與凸口相應的凸口位,在金屬卡線的高處設有卡位。通過凸柱從凸口穿過,固定結構套在旋轉結構上,並置於旋轉結構的擋板上,凸柱置於金屬卡線的凸口位;再通過旋轉旋轉結構,從而凸柱可從凸口位移至卡位,並固定在卡位,使固定結構夾置在凸柱與擋板之間,從而使固定結構與旋轉結構相互連接固定,組裝、拆卸方便,而且可實現兩結構之間的重複組裝和拆卸。
文檔編號F21V21/00GK202419531SQ20112056267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9日
發明者歐陽文偉 申請人: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