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機及投影機的控制方法與流程
2023-04-26 11:24:21

本發明涉及投影機及投影機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以往,已知有如下投影機:具備光源裝置和投射光學裝置,投射光學裝置對從該光源裝置射出的光進行調製,形成相應於圖像信息的圖像,並將該圖像放大投射於屏幕等投射面上。
可是,已知作為投影機所採用的光源裝置,構成為具備超高壓水銀燈等發光管。該發光管具有發光部和一對密封部,該發光管具有大致球狀,該一對密封部從該發光部的兩端向相互分離的方向延伸。在如此的發光管點亮時,發光部的鉛垂方向的上端部成為高溫,下端部與上端部相比成為低溫。另外,若發光部的上端部的高溫狀態持續則容易產生失透,另一方面,若上端部與下端部的溫度差變大則容易產生黑化,發光管會容易劣化。
針對這樣的問題,提出了具備如下光源裝置的投影機,上述光源裝置構成為:在以投影機的底面部朝向下方的正置姿態(放置姿態)和與該正置姿態上下顛倒的倒置姿態(懸吊姿態)中的任一姿態被設置的情況下,都將冷卻風引導至上述上端部(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2-27171號公報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可是,投影機除了正置姿態、倒置姿態以外,有時也以底面部朝向側方的縱置姿態等其它的設置姿態被使用。另外,若投影機的設置姿態變化,則相應於該設置姿態,發光部的與鉛垂方向上的上端部相當的位置也會變化。例如,在使投影機從正置姿態以及倒置姿態旋轉約90度成為縱置姿態的情況下,與該上端部相當的位置也與投影機的旋轉對應地變化約90度。因此,在記載於專利文獻1的投影機中,無法將冷卻風高效地引導至縱置姿態下的發光部的上述上端部,有可能無法對發光管適當地進行冷卻。
因此,考慮採用例如適於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為上述縱置姿態的情況下的光源裝置等、適於該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但是,由於在投影機的利用時,無法判斷內部安裝有哪種光源裝置,因此,有可能產生儘管安裝有適於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通過使該光源裝置持續點亮而發光管的壽命變短的問題。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於提供能夠報知光源裝置的適當與否的投影機及投影機的控制方法。
解決問題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的第1方式涉及的投影機的特徵在於,具備:光源裝置;光調製裝置,對從所述光源裝置射出的光進行調製;投射光學裝置,對由所述光調製裝置調製後的光進行投射;判定部,判定是否安裝有與該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以及報知部,當由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報知與判定結果相應的信息。
此外,不相應於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例如能夠舉出:在安裝於以該設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的情況下,比本來的冷卻效率和/或點亮效率降低的光源裝置。
另外,相應於判定結果的信息的報知能夠例示:相應於判定結果的文字和/或記號的顯示、和/或預定的聲音的輸出、指示燈的點亮等。
根據上述第1方式,判定部對是否安裝有不相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並在判定為安裝有該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報知部對相應於上述判定結果的信息進行報知。
根據如此的構成,能夠將安裝有不適於當前的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報知給用戶。因此,能夠抑制即便安裝有不適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投影機也被繼續使用。從而,能夠對光源裝置的壽命及發光亮度的降低進行抑制。
在上述第1方式中,優選地,具備對所述設置姿態進行檢測的姿態檢測部,所述判定部基於所述姿態檢測部的檢測結果來進行判定。
根據上述第1方式,判定部基於由姿態檢測部檢測到的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來執行上述判定處理。由此,例如即使用戶不進行以手動輸入設置姿態等的麻煩的操作,也能夠判定是否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的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從而,能夠簡化投影機的操作。
在上述第1方式中,優選地,所述姿態檢測部具有重力傳感器。
根據上述第1方式,因為姿態檢測部具有重力傳感器,所以能夠基於檢測到的鉛垂方向對投影機的設置姿態適當地進行檢測,由此,能夠實施光源裝置的適當判定。
在上述第1方式中,優選地,具備點亮控制部,當由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該點亮控制部實施被判定為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所述光源裝置的亮度降低及所述光源的電源切斷中的任一個。
根據上述第1方式,通過點亮控制部實施被判定為不相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亮度降低及電源的切斷中的任一個。由此,能夠降低光源裝置的溫度,所以能夠更可靠地抑制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被點亮而縮短該光源裝置的壽命。
在上述第1方式中,優選地,所述設置姿態包括:所述投影機的底面部朝向下方及上方中的任一個的第1姿態;和投射方向與所述第1姿態相同且所述底面部朝向側方的第2姿態。
此外,投射方向相同是指,例如以第1姿態及第2姿態的各個都將圖像投射於相同位置的被投射面的狀態。
根據上述第1方式,判定部對是否安裝有與包括第1姿態(上述正置 姿態或上述倒置姿態)及第2姿態(上述縱置姿態)的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
根據上述第1方式,在對於以第1姿態設置的投影機安裝有適於第2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和/或對於以使投影機的姿態從該第1姿態轉動90度後的第2姿態設置的投影機安裝有適於第1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能夠對相應於上述判定結果的信息進行報知。從而,能夠對不適於當前的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安裝進行報知。
在上述第1方式中,優選地,所述光源裝置具備:發光管,具有進行放電發光的發光部和從所述發光部延伸的密封部;和反射鏡,安裝於所述密封部,使從所述發光部入射的光朝向與所述密封部從所述發光部延伸的延伸方向的相反方向反射,而向該光源裝置外射出,所述第1姿態和所述第2姿態中的、一方的設置姿態為來自所述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姿態,另一方的設置姿態為來自所述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姿態。
此外,光的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包括:該射出方向為水平方向的情況和雖然相對於水平方向稍微傾斜但是看起來實質上與水平方向一致的大致水平方向的情況。關於光的射出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情況也同樣。
在此,在從光源裝置射出的光的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情況和該光的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情況下,在發光部中,因為溫度最高的鉛垂方向的上端部的位置不同,所以需要改變對該上端部進行冷卻的空氣的送風方向及風量。因此,若在以來自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設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上,安裝有用於該射出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設置姿態的投影機的光源裝置,則有可能無法對發光部乃至發光管適當地進行冷卻。在以來自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設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上,安裝有用於該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設置姿態的投影機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也同樣。
與此相對,在上述第1方式中,在安裝有不相應於投影機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因為通過報知部進行報知,所以能夠將發光管容易 劣化的狀態可靠地報知給用戶。從而,能夠更可靠地抑制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繼續點亮而該光源裝置的壽命下降。
本發明的第2方式涉及的投影機的控制方法的特徵在於,是對從光源裝置射出的光束進行調製並投射的投影機的控制方法,判定是否安裝有與所述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當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報知與判定結果相應的信息。
通過將上述第2方式涉及的控制方法應用於投影機,能夠起到與上述第1方式涉及的投影機同樣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涉及的投影機的外觀構成的示意圖。
圖2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中的投影機的內部構成的示意圖。
圖3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中的縱置姿態的投影機的示意圖。
圖4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中的投影機的內部構成的框圖。
圖5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中的錯誤檢測處理的流程圖。
圖6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基於附圖對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投影機的概略構成]
圖1是表示本實施方式涉及的投影機1的外觀構成的示意圖。
投影機1將與圖像信息相應的圖像向屏幕等被投射面(圖示略)上投射,對該圖像進行顯示。如圖1所示,該投影機1具備構成外裝的外裝殼體2。
[外裝殼體的構成]
外裝殼體2為金屬或合成樹脂制的殼體,具備相互對置的頂面部21及底面部22、正面部23、背面部24、右側面部25及左側面部26。
其中,底面部22是投影機1載置在設置臺等設置面上時與該設置面對置的面,在該底面部22設置有與設置面接觸的腳部(圖示省略)。將投影機1被設置(載置)為該底面部22與設置面對置的姿態稱為正置姿態。另外,將投影機1被設置為該底面部22與天花板面對置的姿態稱為倒置姿態。此外,如以點劃線的矩形所示,在這些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下的投射圖像成為橫長的圖像。
正面部23及背面部24在上述正置姿態下位於外裝殼體2的正面側及背面側。其中,在正面部23,構成光學單元3,對圖像進行投射的投射光學裝置35經由開口部而露出。
右側面部25及左側面部26在該正置姿態下位於外裝殼體2的右側及左側。
此外,在以下的說明中,設光學單元3(投射光學裝置35)的圖像的投射方向為Z方向,設分別與Z方向正交並且相互正交的方向為X方向及Y方向。在本實施方式中,設Y方向為投影機以上述正置姿態被設置時朝向上側的方向(從底面部22朝向頂面部21的方向),設X方向為從正面側觀察該正置姿態的投影機時從右朝向左的方向(從右側面部25朝向左側面部26的方向)。
[光學單元的構成]
圖2是表示投影機1的內部構成的示意圖。
投影機1除了具備上述外裝殼體2之外,還具備容納於該外裝殼體2的內部的光學單元3。
光學單元3在下述的控制裝置5的控制下,形成相應於圖像信息的圖像並進行投射。
如圖2所示,該光學單元3具備:一對光源裝置31A、31B、反射鏡31C、照明光學裝置32、分色光學裝置33、電光裝置34、投射光學裝置35和光學部件用殼體36。
其中,光學部件用殼體36為將光源裝置31A、31B、反射鏡31C及各光學裝置32~34容納於內部的殼體。
一對光源裝置31A、31B夾著反射鏡31C對置配置,以便分別朝向該反射鏡31C射出光束。另外,反射鏡31C使從光源裝置31A、31B入射的光分別向相同方向反射,由此,使該光入射於照明光學裝置32。
照明光學裝置32具有透鏡陣列321、322、偏振變換元件323及重疊透鏡324。
分色光學裝置33具有分色鏡331、332及反射鏡333~336。
電光裝置34具有作為光調製裝置的3個液晶面板341(設紅色光側的液晶面板為341R、設綠色光側的液晶面板為341G、設藍色光側的液晶面板為341B)、3個入射側偏振板342、3個射出側偏振板343以及作為色合成光學裝置的十字分色稜鏡344。
另外,在光學單元3中,通過上述的構成,利用反射鏡31C使得從一對光源裝置31A、31B射出的光束沿著設定於光學部件用殼體36內部的照明光軸Ax(圖2)被反射,而照射於照明光學裝置32。照射於照明光學裝置32的光束,通過照明光學裝置32使得面內照度均勻化,並且通過分色光學裝置33被分離為R、G、B這3個色光。分離後的各色光通過各液晶面板341相應於圖像信息被分別調製,形成每個色光的圖像。每個色光的圖像通過十字分色稜鏡344而被合成,並通過投射光學裝置35投射於屏幕(圖示略)。
[光源裝置的構成]
如圖2所示,一對光源裝置31A、31B分別具備:具有發光管312及與本發明的反射鏡相當的反射器315的光源燈311;和將該光源燈311容納於內部的容納體316。
其中,發光管312具有:鼓出為大致球狀並在內部封入水銀等發光物質的發光部313;和從該發光部的兩端沿相互分離的方向延伸的一對密封部314。另外,光源燈311構成為在一方的密封部314安裝有反射器315,並且配置於容納體316的內部。來自發光部313的光通過反射器315,沿與安裝有該反射器315的密封部314的延伸方向相反方向(從該密封部314朝向發光部313的方向)被反射。即,在各光源裝置31A、31B中,光的 射出方向成為沿著發光管312的中心軸的方向。
如此的光源裝置31A、31B以可更換的方式安裝於外裝殼體2內。
圖3是示意地表示以與所謂的豎式模式投射對應的縱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1的圖。
在此,對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和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所沿著的方向、即光的射出方向的關係進行說明。
在以上述正置姿態設置了投影機1的情況下,如圖1所示,光源裝置31A、31B的各自的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會沿著水平方向。
另一方面,如圖3所示,在以配置成底面部22朝向側方且右側面部25朝向上方的縱置姿態設置了投影機1的情況下,光源裝置31A、31B的各自的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會沿著鉛垂方向。
另外,如上所述,在發光管312點亮時,發光部313的鉛垂方向的上端部的溫度變為最高,若不對該發光管312適當地進行冷卻,則會容易產生失透及黑化而加重發光管312的劣化,該發光管312的壽命會變短。這樣的上端部的位置根據投影機1的姿態而變化。例如,在上述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下,因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水平方向,所以上述上端部的位置成為發光部313的沿著中心軸的方向的大致中央上部。但是,在上述縱置姿態下,因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鉛垂方向,所以上述上端部的位置偏向一方的密封部314側。因此,相應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需要變更對發光管312進行冷卻的空氣的送風方向及風量。
與此相對,在本實施方式中,容納體316構成為可以相應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即發光管312的設置姿態以適當的送風方向且適當的風量向該發光管312輸送冷卻空氣的光源裝置31A、31B安裝於投影機1,由此,對發光管312的劣化進行抑制。
[姿態檢測部的構成]
圖4是表示包括姿態檢測部4及控制裝置5的投影機1的內部構成的框圖。
如圖4所示,投影機1還具備姿態檢測部4及控制裝置5。
姿態檢測部4具有重力傳感器,基於該重力傳感器的檢測結果,對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進行檢測。具體地,姿態檢測部4構成為:可以基於該檢測結果,對作為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正置姿態、倒置姿態及縱置姿態進行檢測。
[控制裝置的構成]
控制裝置5由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處理單元)、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及快閃記憶體等硬體構成,對投影機1的動作進行控制。例如,控制裝置5對上述光學單元3進行控制,使其形成相應於圖像信息的圖像並進行投射。
另外,控制裝置5對是否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規格的光源裝置31A、31B進行判定,並控制應向用戶報知相應於判定結果的信息的光學單元3。因此,如圖4所示,控制裝置5除了具有由上述RAM及快閃記憶體構成的存儲部55之外,還具有類別取得部51、判定部52、顯示控制部53及點亮控制部54作為功能部。
類別取得部51從安裝於投影機1的光源裝置31A、31B取得該光源裝置31A、31B的類別。例如,類別取得部51從設置於所安裝的光源裝置31A、31B的存儲部(圖示省略)取得表示該光源裝置31A、31B是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還是縱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的識別信息。此外,不限於如此的構成,也可以構成為:在光源裝置31A、31B的安裝部位設置開關,通過該開關是否按下,類別取得部取得表示是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還是縱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的識別信息。
判定部52基於姿態檢測部4的檢測結果而掌握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另外,判定部52對是否安裝有不相應於該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31A、31B進行判定。
例如,在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為正置姿態且光源裝置31A、31B分別為正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判定為不存在不相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另一方面,在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為正置姿態、光源裝置31A、31B的至少某個不是正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判定為安裝有不相 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在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為縱置姿態的情況下也同樣。
顯示控制部53相應於圖像信息而使液晶面板341驅動,形成相應於該圖像信息的圖像並顯示。此外,顯示控制部53在由判定部52判定為安裝有不相應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使投影機1顯示錯誤報知圖像。這樣的錯誤報知圖像例如包括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意思的信息和表示哪個光源裝置不合適的信息。另外,該錯誤報知圖像例如也可以通過OSD(On Screen Display,屏上顯示)顯示。如此的顯示控制部53相當於本發明的報知部。
點亮控制部54對光源裝置31A、31B的點亮狀態(點亮及熄滅、以及點亮時的發光亮度等)進行控制。另外,點亮控制部54在由上述判定部52判定為安裝有不相應於當前的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使該光源裝置的點亮亮度比安裝有相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降低,或使光源裝置熄滅。
存儲部55存儲有用於對投影機1進行控制而所需的各種程序及數據。例如,存儲部55存儲有用於執行下述的錯誤檢測處理(參照圖5)的控制程序,上述CPU執行該控制程序,由此,實現類別取得部51、判定部52、顯示控制部53及點亮控制部54。
[通過控制裝置進行的光源裝置的錯誤檢測控制]
圖5是表示錯誤檢測處理的一例的流程圖。
在上述投影機1中,通過控制裝置5的CPU執行存儲於存儲部55的錯誤檢測程序,來實施以下所示的錯誤檢測處理。該處理雖然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投影機1的電源接通時(起動時)等被執行,但是也可以在相應於用戶的操作的定時等、預定的定時被實施。
在該錯誤檢測處理中,如圖5所示,類別取得部51取得光源裝置31A、31B的類別(步驟S1)。即,類別取得部51取得表示光源裝置31A、31B是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還是縱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的識別信息。
接下來,姿態檢測部4對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進行檢測,判定部52基於姿態檢測部4的檢測結果掌握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步驟S2)。
接下來,判定部2對是否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規格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步驟S3)。即,判定部52基於光源裝置31A、31B的類別和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對是否安裝有不相應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31A、31B進行判定。
在由判定部52判定為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規格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步驟S3;是),顯示控制部53基於判定結果,使投影機1僅在預定期間顯示錯誤報知圖像(步驟S4)。
如果顯示錯誤報知圖像並經過預定期間,則接下來,點亮控制部54使光源裝置31A、31B熄滅(步驟S5)。這樣,由控制裝置5執行的錯誤檢測處理結束。該情況下,因為錯誤檢測處理的結果為檢測到錯誤而熄滅光源裝置31A、31B,所以投影機1或維持待機狀態,或切斷電源。
另一方面,在步驟S3中,在由判定部52判定為未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規格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步驟S3;否),控制裝置5的錯誤檢測處理結束。另外,在投影機1中,實施控制裝置5的通常的處理(例如,顯示控制部53的圖像顯示處理等)。
[實施方式的效果]
根據以上進行了說明的本實施方式涉及的投影機1,存在以下的效果。
判定部52對是否安裝有不相應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並在判定為安裝有上述光源裝置的情況下,顯示控制部53使錯誤報知圖像作為相應於上述判定結果的信息而顯示,向用戶報知錯誤的檢測。
根據如此的構成,能夠將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報知給用戶。因此,能夠抑制即便安裝有不適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也繼續利用投影機1的情況。因此,能夠抑制光源裝置31A、31B的壽命及發光亮度的降低。
另外,判定部52基於由姿態檢測部4檢測到的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來執行上述判定處理。由此,例如即使用戶未進行以手動方式輸入設置姿態 等的麻煩的操作,也能夠判定是否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因此,能夠簡化投影機1的操作。
另外,因為姿態檢測部4具有重力傳感器,所以能夠基於檢測到的鉛垂方向適當地檢測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由此,能夠實施光源裝置的適當判定。從而,能夠適當地檢測發光管312的中心軸相對於鉛垂方向的朝向(光的射出方向),能夠對所安裝的光源裝置31A、31B是否是適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更正確地判定。即,在光源裝置31A、31B中,鉛垂方向上的發光部313的上端部的溫度成為最高。因此,能夠基於檢測到的鉛垂方向更正確地判定光源裝置31A、31B是否是具有針對當前的設置姿態以可適當地冷卻該上端部的送風方向及風量輸送空氣的構造的光源裝置,是否適於當前的設置姿態。
另外,在判定為光源裝置31A、31B不相應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情況下,點亮控制部54切斷光源裝置31A、31B的電源。由此,能夠更可靠地抑制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被點亮而該光源裝置的壽命降低。
另外,判定部52對是否安裝有不相應於包括正置姿態、倒置姿態及縱置姿態的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
對於以正置姿態或倒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1,在安裝有適於縱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和/或對於以使投影機1的姿態從該正置姿態或倒置姿態轉動90度後的縱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安裝有適於正置姿態或倒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能夠報知相應於上述判定結果的信息。因此,能夠報知不適於當前的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安裝。
另外,光源裝置31A、31B具備發光管312,該發光管312具有放電發光的發光部313及從發光部313延伸的密封部314,正置姿態(倒置姿態)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光的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姿態,縱置姿態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鉛垂方向的姿態。
在此,在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水平方向的情況下和該中心軸沿著鉛垂方向的情況下,在發光部313中,因為溫度最高的鉛垂方向的上端部的位置不同,所以必需改變對該上端部進行冷卻的空氣的送風方向及風量。 因此,若在以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水平方向的設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1,安裝有用於該中心軸沿著鉛垂方向的設置姿態的投影機1的光源裝置,則有可能無法對發光部313乃至發光管312適當地進行冷卻。在以發光管312的中心軸沿著鉛垂方向的設置姿態設置的投影機1,安裝有用於該中心軸沿著水平方向的設置姿態的投影機1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也同樣。
與此相對,在本實施方式的投影機1中,在安裝有不適於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因為通過顯示控制部53進行錯誤報知圖像的顯示處理(報知處理),所以能夠將發光管312容易劣化的狀態可靠地報知給用戶。從而,能夠更可靠地抑制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繼續點亮而該光源裝置的壽命降低。
[實施方式的變形]
本發明不限定於上述實施方式,也可以使上述各實施方式適當組合,在能夠達成本發明的目的的範圍內的變形、改良等均包含於本發明。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作為投影機1,例示了具備姿態檢測部4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
圖6是示意地表示在投影機的外部設置有姿態檢測部的構成的一例的圖。
如圖6所示,投影機1A及姿態檢測部4A通過框架6而保持為一體。該框架6具有:包圍投影機1A的框部61和將投影機1A及姿態檢測部4A相對於框部61進行固定的基座62。框架6例如由金屬材料等具有預期的強度的材料形成。
此外,投影機1A,除了未設置有姿態檢測部4的點以外,具有與上述實施方式的投影機1相同的構成。
另外,姿態檢測部4A具有與姿態檢測部4相同的構成,並與投影機1A可以通信地連接。該姿態檢測部4A將檢測到的設置姿態發送給投影機1A。
如此將投影機1A與姿態檢測部4A一體地固定於框架6,由此,能夠基於設置於投影機1A的外部的姿態檢測部4A的檢測結果,對不適於投影 機1A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安裝進行檢測。
此外,在圖6中,作為一例,示出用於以縱置姿態使用投影機時的情況下的框架6。在採用如此的框架6的情況下,代替將設置姿態的檢測結果發送給投影機1A的姿態檢測部4A,也可以設置使投影機1A對固定於縱置姿態用的框架6的情況進行檢測的框架特定部。該框架特定部例如代替由姿態檢測部4A發送的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而將表示為縱置姿態的信息輸出給投影機1A。在如此的構成中,投影機1A也能夠對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安裝進行檢測。此外,關於正置姿態和/或縱置姿態等其它的設置姿態用的框架也同樣。
另外,也可以採用投影機1A相對於框架6保持為可以轉動的構成。例如,固定有投影機1A的基座也可以被保持為相對於框部可以轉動。
另外,作為對投影機的設置姿態進行檢測的姿態檢測部,也可以採用對投影機相對於框架的旋轉方向及旋轉量進行檢測的光傳感器等檢測裝置。
另外,本發明並不限於姿態檢測部和/或框架特定部等、投影機可以對設置姿態進行檢測的構成。例如也可以構成為:用戶可以利用未圖示的設置於投影機1、1A的一部分的操作面板和/或遙控器等輸入裝置,輸入投影機1、1A的設置姿態。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判定部52取得投影機1的設置姿態和光源裝置31A、31B的識別信息,並利用所取得的設置姿態及識別信息,對是否安裝有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但是並不限定於此。例如也可以為:相應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識別信息存儲於存儲部55,取得所存儲的識別信息和光源裝置31A、31B的識別信息,對是否安裝有不適於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進行判定。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對如下構成進行了例示:在錯誤檢測處理中,當檢測到錯誤時,使錯誤報知圖像僅顯示預定期間後,使光源裝置31A、31B熄滅,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例如,也可以使光源裝置31A、31B的點亮亮度比正常時降低。另外,也可以僅使錯誤報知圖像顯示預定期間,而 不使光源裝置31A、31B熄滅,此後,可以顯示通常的圖像。另外,既可以使錯誤報知圖像持續顯示,也可以相應於用戶的操作使錯誤報知圖像消失。進而,在判定為光源裝置31A、31B中的某個不適於設置姿態的情況下,也可以僅使該光源裝置的亮度降低或熄滅。該情況下,另一方的光源裝置也可以為與正常時相同的點亮狀態。
另外,錯誤報知圖像並不限於由投影機1投射的圖像,例如,也可以使錯誤報知圖像顯示於未圖示的設置於投影機1、1A和/或遙控器等的顯示裝置。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作為對報知結果進行報知的報知部,例示了使錯誤報知圖像顯示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例如,既可以採用通過使設置於投影機1的主體的燈點亮而對錯誤進行報知的狀態燈,也可以採用對判定部52的判定結果通過聲音進行報知的聲音輸出裝置。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例示了具備2個光源裝置31A、31B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例如,既可以為具備1個光源裝置的構成,也可以為具備3個以上的構成。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例示了光源裝置31A、31B的發光管312的中心軸在正置姿態(倒置姿態)下沿著水平方向、在縱置姿態下沿著鉛垂方向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即,雖然例示了光源裝置31A、31B的光的射出方向分別在正置姿態(倒置姿態)下沿著水平方向、在縱置姿態下沿著鉛垂方向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例如,光源裝置31A、31B也可以構成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在正置姿態(倒置姿態)下沿著鉛垂方向,在縱置姿態下沿著水平方向。
另外,光源裝置31A、31B也可以構成為:發光管312的中心軸在正置姿態(倒置姿態)及縱置姿態雙方沿著水平方向。在如此的情況下,與上述實施方式同樣地,鉛垂方向上的發光部313的上端部的位置(溫度最高的位置)也根據投影機1的姿態而變化。從而,在如此的情況下,也需要相應於姿態對發光部313進行冷卻,因此能夠適宜地應用本發明。另外,對於光源裝置31A、31B的發光管312的中心軸在正置姿態(倒置姿態) 及縱置姿態的雙方沿著鉛垂方向的構成也是同樣。
另一方面,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例示了光源裝置31A、31B配置為向相互相面對的方向射出光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即,也可以構成為光源裝置31A、31B配置成向相同方向(例如Z方向)射出光。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例示了2個光源裝置31A、31B為相應於同一設置姿態(例如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構成,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即,在具備2個以上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也可以是所有的光源裝置並不都為相應於同一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也可以以相互不同的設置姿態並用光源裝置。
另外,也可以構成為:在並用對應於相互不同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情況下,僅使對應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點亮。另外,該情況下,也可以構成為:使不對應於當前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的亮度降低而點亮。
另外,正置姿態及倒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和縱置姿態用的光源裝置也可以構成為:通過將同一規格的光源裝置配置成使得光的射出方向成為相應於各設置姿態的朝向,而作為相應於各設置姿態的光源裝置分開使用。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投影機1構成為:具備3個液晶面板341作為光調製裝置,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即,在具備2個以下或者4個以上的液晶面板作為光調製裝置的投影機中,也可以應用本發明。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光學單元3構成為具有圖2所示的形狀,但是並不限於此,例如,也可以採用具有俯視大致L字形狀和/或俯視大致U字形狀的構成。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採用了具有光入射面與光射出面不相同的透射型液晶面板的光調製裝置。但是,本發明並不限於此。也可以採用具有光入射面與光射出面為同一面的反射型液晶面板的反射型光調製裝置。另外,只要是對入射光束進行調製而可以形成相應於圖像信息的圖像的光調製裝置,也可以採用利用了微鏡的器件、例如DMD(Digital Micromirror Device,數字微鏡器件)等的光調製裝置等、液晶以外的光調製裝置。
符號的說明
1…投影機;4…姿態檢測部;31A、31B…光源裝置;341…液晶面板(光調製裝置);35…投射光學裝置;312…發光管;313…發光部;314…密封部;315…反射器(反射鏡);52…判定部;53…顯示控制部(報知部);54…點亮控制部。
權利要求書(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
1.一種投影機,其特徵在於,具備:
光源裝置;
光調製裝置,對從所述光源裝置射出的光進行調製;
投射光學裝置,對由所述光調製裝置調製後的光進行投射;
判定部,判定是否安裝有與該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以及
報知部,當由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報知與判定結果相應的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具備檢測所述設置姿態的姿態檢測部,
所述判定部基於所述姿態檢測部的檢測結果來進行判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所述姿態檢測部具有重力傳感器。
4.(補正後)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具備能夠輸入所述設置姿態的輸入裝置,
所述判定部基於通過所述輸入裝置輸入的設置姿態來進行判定。
5.(補正後)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具備點亮控制部,當由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該點亮控制部實施被判定為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所述光源裝置的亮度降低及所述光源的電源切斷中的任一個。
6.(補正後)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所述設置姿態包括:所述投影機的底面部朝向下方及上方中的任一個的第1姿態;和投射方向與所述第1姿態相同且所述底面部朝向側方的第2姿態。
7.(補正後)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機,其特徵在於,
所述光源裝置具備:
發光管,具有進行放電發光的發光部和從所述發光部延伸出的密封部;和
反射鏡,安裝於所述密封部,使從所述發光部入射的光朝向與所述密封部從所述發光部延伸的延伸方向的相反方向反射,而向該光源裝置外射出,
所述第1姿態和所述第2姿態中的、
一方的設置姿態為來自所述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水平方向的姿態,
另一方的設置姿態為來自所述光源裝置的光的射出方向沿著鉛垂方向的姿態。
8.(增加)一種投影機的控制方法,其特徵在於,
是對從光源裝置射出的光束進行調製並投射的投影機的控制方法,
判定是否安裝有與所述投影機的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
當判定為安裝有與所述設置姿態不相應的光源裝置時,報知與判定結果相應的信息。
說明或聲明(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
補正後的權利要求4基於申請的說明書[0049]段落的記載。
補正後的權利要求5相當於補正前的權利要求4。
補正後的權利要求6相當於補正前的權利要求5。
補正後的權利要求7相當於補正前的權利要求6。
補正後的權利要求8相當於補正前的權利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