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小型農業吊裝的製造方法
2023-04-26 09:37:56
一種小型農業吊裝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小型農業吊裝機,其設置於梯田上,所述小型農業吊裝機包括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橫軸、設置於所述橫軸上的轉動輪及位於所述轉動輪下方的吊鉤,所述第一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二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三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四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上分別設有第一固定軸、第二固定軸、第三固定軸及第四固定軸。本實用新型能夠實現農業機械田間轉移,結構簡單穩固,省時省力,且工作效率高,同時由於其結構較穩固,可以轉移重量較重的農業機械。
【專利說明】—種小型農業吊裝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農業機械,尤其是涉及一種小型農業吊裝機。
【背景技術】
[0002]我國丘陵、山區地域遼闊。農業梯田、梯地較多,小型農業機械耕、種、播、收機具將逐步普及,農業機械化逐步實現,由於地形地貌特徵複雜,使農業機械田間作業機具的轉移是一大難題,需要解決。
[0003]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以克服上述缺陷。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能夠實現農業機械田間轉移的小型農業吊裝機。
[0005]為達到本實用新型之目的,採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小型農業吊裝機,其設置於梯田上,所述小型農業吊裝機包括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橫軸、設置於所述橫軸上的轉動輪及位於所述轉動輪下方的吊鉤,所述第一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二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三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四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上分別設有第一固定軸、第二固定軸、第三固定軸及第四固定軸。
[0006]所述第一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上表面固定連接。
[0007]所述第二支撐杆下表面與所述梯田上表面固定連接。
[0008]所述第三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的上表面固定連接在一起。
[0009]所述第四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的上表面穩固的連接在一起。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小型農業吊裝機能夠實現農業機械田間轉移,結構簡單穩固,省時省力,且工作效率高,同時由於其結構較穩固,可以轉移重量較重的農業機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小型農業吊裝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小型農業吊裝機包括第一支撐杆1、第二支撐杆2、第三支撐杆3、第四支撐杆4、橫軸5、設置於所述橫軸5上的轉動輪10及位於所述轉動輪10下方的吊鉤11。所述小型農業吊裝機放置於所述梯田,所述梯田分為較高的梯田13及較低的梯田12。
[0013]如圖1所示,所述第一支撐杆I與所述梯田13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一支撐杆I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13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杆2與所述梯田13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二支撐杆2下表面與所述梯田13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杆I的頂端與所述第二支撐杆2的頂端固定連接在一起,從而使得所述第一支撐杆I與所述第二支撐杆2及梯田13形成穩固的三角形。所述第三支撐杆3與所述梯田13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三支撐杆3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13的上表面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第四支撐杆4與所述梯田13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四支撐杆4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13的上表面穩固的連接在一起,所述第三支撐杆3上端與所述第四支撐杆4的上端固定連接在一起使得所述第三支撐杆3與所述第四支撐杆4及梯田13形成穩固的三角形。所述第三支撐杆3及第四支撐杆4位於所述第一支撐杆I及第二支撐杆2之間。所述橫軸5橫穿所述第一支撐杆1、第二支撐杆2、第三支撐杆3及第四支撐杆4。所述第一支撐杆1、第二支撐杆2、第三支撐杆3、第四支撐杆4上分別設有第一固定軸6、第二固定軸
7、第三固定軸8及第四固定軸9。所述橫軸5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固定軸6、第二固定軸7、第三固定軸8及第四固定軸9與所述第一支撐杆1、第二支撐杆2、第三支撐杆3及第四支撐杆4穩固的連接在一起。所述橫軸10上設有轉動輪10,所述轉動輪10可以在所述橫軸10上轉動。所述轉動輪10可以在橫軸5上左右移動。所述轉動輪10上設有位於所述轉動輪10下方的吊鉤11,所述吊鉤11用於勾取農業機械。所述吊鉤11位於所述梯田12上方。
[0014]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並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於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者變動。這裡無需也無法對所有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者變動仍處於本實用新型創造的保護範圍之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小型農業吊裝機,其設置於梯田上,其特徵在於:所述小型農業吊裝機包括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橫軸、設置於所述橫軸上的轉動輪及位於所述轉動輪下方的吊鉤,所述第一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二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三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右上方傾斜,所述第四支撐杆與所述梯田呈一定角度向左上方傾斜,所述第一支撐杆、第二支撐杆、第三支撐杆、第四支撐杆上分別設有第一固定軸、第二固定軸、第三固定軸及第四固定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小型農業吊裝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上表面固定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小型農業吊裝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支撐杆下表面與所述梯田上表面固定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之小型農業吊裝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三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的上表面固定連接在一起。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之小型農業吊裝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四支撐杆的下表面與所述梯田的上表面穩固的連接在一起。
【文檔編號】B66C23/18GK204237461SQ201420603309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20日
【發明者】石鴻娟 申請人:石鴻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