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的製作方法
2023-04-26 11:04:16 2
專利名稱: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骨科固定器械,特別是一種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適用於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
技術背景第一掌骨骨折多發生於基底部,可分為關節外骨折和關節內骨折,後者包括 Bennett骨折和Rolando骨折。目前針對第一掌骨骨折的治療方法,仍存在較大爭議,從手法復位固定到最近的微型外固定架治療,總共約20餘種方法被討論研究。治療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手法復位並不困難,但很難保持。以往石膏固定,操作相對複雜,操作者間稍不協調,即有骨折再錯位的危險。特別是關節內骨折,許多臨床醫師傾向於採取微型鋼板和小螺釘等內固定治療。微型鋼板和小螺釘內固定治療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廣泛應用於臨床,具有固定牢靠,不跨越關節,可早期活動的優點,但術中對關節囊和骨膜剝離較多,骨折端血運被破壞,鋼板與肌腱粘連,限制手指屈伸活動,不利於後期患者功能恢復。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解決現有技術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方便易行、經濟實用、復位固定效果可靠,無不良後遺症發生,固定後不影響患者正常生活和活動、利於患者功能鍛鍊與恢復的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一種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包括按照手掌弧度彎曲的可塑性鋁板、T型加壓塊、束帶,所述可塑性鋁板在靠近手腕和靠近所述大拇指處設置有將所述可塑性鋁板牢固固定在手上的束帶,所述可塑性鋁板上在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處設置有所述 T型加壓塊。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腕部託具,所述可塑性鋁板按照手掌弧度彎曲設置在手掌靠近大拇指一側,所述手掌另一側上設置有腕部託具,所述束帶將所述可塑性鋁板和所述腕部託具一同固定在手上。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可塑性鋁板的端部還設有皮牽引拉鉤。本實用新型中,所述T型加壓塊由大小不等的矩形棉墊呈金字塔狀疊放構成。採用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應用生物力學與面積加壓原理,由可塑性鋁製夾板、T型加壓塊、皮牽引架組成。鋁製夾板寬約3cm,長度按病人前臂與手的長度可調,鋁板具有較好的延展性與可塑性,保持脫位關節手法復位後穩定固定於背伸外展位。T型加壓塊依據面積加壓原理襯於骨折部位,起到強化固定,避免再脫位的作用。外接皮牽引架裝置在鋁板末端,適用於脫位嚴重,肌肉牽引力量大,固定難維持患者,一方麵皮牽引減輕再脫位風險,另一方面則可緩解疼痛,利於患者功能鍛鍊與恢復。
圖1、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09]圖2、本實用新型使用過程狀態圖。附圖1、2中1—皮牽引拉鉤,2—假指甲,3—可塑性鋁板,4—T型加壓塊, 5—束帶,6—腕部託具。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圖1至圖2對本實用新型作更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主要由可塑性鋁板3、T型加壓塊4、皮牽引拉鉤1、束帶5及腕部託具 6組成。T型加壓塊4設置在可塑性鋁板3靠近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處,由大小不等的矩形棉墊疊放組成。可塑性鋁板3按手掌弧度彎曲在T型加壓塊4處加壓固定,保持腕關節在輕度尺偏位後以束帶5固定於腕部託具6,對於脫位較嚴重的患者可加用皮牽引減輕疼痛, 得到固定牢靠。指甲較長患者可直接在指甲打孔後連接皮牽引拉鉤1,指甲短患者則可安裝假指甲2後,再與皮牽引拉鉤1連接。
權利要求1.一種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其特徵在於包括按照手掌弧度彎曲的可塑性鋁板(3)、T型加壓塊、束帶(5),所述可塑性鋁板C3)在靠近手腕和靠近所述大拇指處設置有將所述可塑性鋁板C3)牢固固定在手上的束帶(5),所述可塑性鋁板(3) 上在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處設置有所述T型加壓塊(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腕部託具(6),所述可塑性鋁板C3)按照手掌弧度彎曲設置在手掌靠近大拇指一側,所述手掌另一側上設置有腕部託具(6),所述束帶( 將所述可塑性鋁板( 和所述腕部託具 (6) 一同固定在手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其特徵在於 所述可塑性鋁板(3)的端部還設有皮牽引拉鉤(1)。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其特徵在於 所述T型加壓塊由大小不等的矩形棉墊呈金字塔狀疊放構成。
專利摘要一種可塑性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脫位外固定器,包括按照手掌弧度彎曲的可塑性鋁板、T型加壓塊、束帶,所述可塑性鋁板在靠近手腕和靠近所述大拇指處設置有將所述可塑性鋁板牢固固定在手上的束帶,所述可塑性鋁板上在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處設置有所述T型加壓塊,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方便易行、經濟實用、復位固定效果可靠,無不良後遺症發生,固定後不影響患者正常生活和活動,為依從性較強的固定方法。
文檔編號A61F5/042GK201939552SQ20112000607
公開日2011年8月24日 申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優先權日2011年1月11日
發明者曾爛漫, 李康華, 皮斌, 胡志勇 申請人:中南大學湘雅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