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的製作方法
2023-05-18 05:57:06
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布了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涉及家具製造領域,它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下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柱,側面通過彈簧卡連接有卡扣,所述支架上表面設置有定位槽,槽內配合有顯示屏的底座;所述支架下面配合設置有底板,所述底板為圓柱形,其上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孔,側面四周均布有若干卡槽;所述底板之下連接有升降裝置,所述升降裝置設置在桌體的隔板腔內,所述升降裝置連接有電源和開關;在桌體的桌面所述升降裝置之上,開有顯示屏孔,與顯示屏孔配合設置有蓋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能夠方便收起顯示屏,節省桌面空間,並且可以轉動。
【專利說明】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具製造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
【背景技術】
[0002]大班臺屬於辦公家具中常見的大尺寸的辦公桌,也叫老闆臺;由於大班臺的自身原因以及人們對辦公生活品質的追求,大班臺適用於辦公空間大的經理、總經理等公司以及其他機構的高級管理層。大班臺是指採用大尺寸材料製作而成的辦公桌家具。一般來說,長度達到1800mm才可以算是大班臺,其廣泛用於公司和其他組織機構的高級管理層的辦公室。
[0003]現代社會已經進入數位化、信息化、網絡化的時代,電腦已經成為我們日常辦公不可缺少的工具。人們在大班臺上辦公時,有時為了使用方便或與人討論,需要轉動顯示屏;當不使用電腦時,顯示屏佔用了桌面很大一塊面積,影響辦公區域。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能夠方便收起顯示屏,節省桌面空間,並且可以轉動。
[0005]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它包括支架7所述支架7下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柱704,側面通過彈簧卡702連接有卡扣701,所述支架7上表面設置有定位槽703,槽內配合有顯示屏2的底座;所述支架7下面配合設置有底板6,所述底板6為圓柱形,其上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孔602,側面四周均布有若干卡槽601 ;所述底板6之下連接有升降裝置5,所述升降裝置5設置在桌體I的隔板腔104內,所述升降裝置5連接有電源3和開關4 ;在桌體I的桌面所述升降裝置5之上,開有顯示屏孔101,與顯示屏孔101配合設置有蓋板102。
[0006]進一步的,所述蓋板102通過鉸鏈103連接到桌體I上。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在使用時可以方便轉動顯示屏,使用更加靈活方便;在不使用時方便收起顯示屏,節省桌面空間。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置於桌體中時支架開啟時的俯視示意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置於桌體中時支架關閉時的主視示意圖。
[0011]圖4為本實用新型支架開啟時局部剖視圖。
[0012]圖中所述文字標註表示為:1、桌體;2、顯示屏;3、電源;4、開關;5、升降裝置;6、底板;7、支架;101、顯示屏孔;102、蓋板;103、鉸鏈;104、隔板腔;601、卡槽;602、中心孔;701、卡扣;702、彈簧卡;703、定位槽;704、中心柱。【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範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0014]如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關係為:它包括支架7所述支架7下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柱704,側面通過彈簧卡702連接有卡扣701,所述支架7上表面設置有定位槽703,槽內配合有顯示屏2的底座;所述支架7下面配合設置有底板6,所述底板6為圓柱形,其上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孔602,側面四周均布有若干卡槽601 ;所述底板6之下連接有升降裝置5,所述升降裝置5設置在桌體I的隔板腔104內,所述升降裝置5連接有電源3和開關4 ;在桌體I的桌面所述升降裝置5之上,開有顯示屏孔101,與顯示屏孔101配合設置有蓋板102。
[0015]優選的,所述蓋板102通過鉸鏈103連接到桌體I上。
[0016]在需要使用顯示屏2時,首先打開桌體I上的蓋板102,然後接通電源3,開啟開關4,升降裝置5即推動底板6以及支架7和支架7上的顯示屏2向上運動,當顯示屏2完全露出顯示屏孔101後,升降裝置5停止運動;當不需要使用顯示屏2時,調整好顯示屏2與顯示屏孔101的位置,反向操作以上步驟即可。
[0017]在使用顯示屏2的過程中,按住支架7上的卡扣701,使之鬆開底板6的卡槽601,即可轉動支架7,即實現了顯示屏2的轉動;轉動到適宜位置時,放下卡扣701,扣住底板6上的卡槽601鎖緊。
[0018]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哪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
[0019]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例的說明只是用於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由於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潤飾或變化,也可以將上述技術特徵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組合;這些改進潤飾、變化或組合,或未經改進將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於其它場合的,均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它包括支架(7),其特徵在於,所述支架(7)下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柱(704),側面通過彈簧卡(702)連接有卡扣(701),所述支架(7)上表面設置有定位槽(703),槽內配合有顯示屏(2)的底座;所述支架(7)下面配合設置有底板(6),所述底板(6)為圓柱形,其上表面中心設置有中心孔(602),側面四周均布有若干卡槽(601);所述底板(6 )之下連接有升降裝置(5 ),所述升降裝置(5 )設置在桌體(I)的隔板腔(104 )內,所述升降裝置(5 )連接有電源(3)和開關(4);在桌體(I)的桌面所述升降裝置(5)之上,開有顯示屏孔(101 ),與顯示屏孔(101)配合設置有蓋板(10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卡扣式可收納顯示屏支架,其特徵在於,所述蓋板(102)通過鉸鏈(103)連接到桌體(I)上。
【文檔編號】F16M11/42GK203604937SQ201320645786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8日 優先權日:2013年10月18日
【發明者】肖富軍 申請人:重慶華亞家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