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08 21:44:01
本實用新型屬於無人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中國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逾百萬,經濟損失高達數千億,消防部隊、武警官兵等所擔負的救援任務越來越艱巨。特別是近年來,在處置森林火災、地震、洪水、泥石流、海嘯等自然災害事故及其他包括落水、因災害困在山上、化學危險品洩漏等使人身財產處於險境中的突發事件時,因救援人員無法靠近或進入到災害事故現場,救援物資不能最快送達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救援工作,使救援人員面臨著嚴峻的考驗。突發事件對應急管理的要求是:迅速判明情況,查明事件原因;實現快速響應,儘快到達現場;採取果斷措施,實施正確指揮;進行緊急救援,防止事態發展;妥善安排善後,盡力減少損失。而目前我國針對無人機救援方面力量相對薄弱,並不能全方位實現救援操作。
如申請號:201520330571.1公開一種帶有滅火彈的空中救援無人機,包括機倉、多個間隔布置並與機倉側圍連接的旋翼,所述機倉下方安裝有滅火彈投放裝置,機械臂抓放裝置通過掛鈎與機倉底部連接,所述滅火彈投放裝置包括與所述掛鈎連接的定位塊,定位塊下端連接有多個內部裝有滅火彈的腔室,每個腔室的底端均安裝有舵機開關和與腔室側壁鉸接的滅火彈底板,舵機開關控制滅火彈底板的開啟或關閉。
上述技術雖然能夠在短時間內展開救援,且還能保證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但該技術只適合火災現場救援,無法用於山區等野外救援。因此發明一種能夠對被救援人員進行搜尋和救援的無人機具有重要意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以解決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救援無人機在野外搜救能力不足的問題。
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包括機體,所述機體上設置有旋翼和起落架;所述機體頂端分別設置有麥克風、攝像頭、揚聲器;所述機體內部分別設置有無線通訊系統、電池系統、GPS系統、語音識別系統;所述機體下端還設置有儲物倉。
上述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所述機體、麥克風、攝像頭、GPS系統、揚聲器、無線通訊系統、語音識別系統均由電池系統供電。
上述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所述麥克風、攝像頭、GPS系統、揚聲器、語音識別系統通過無線通訊系統與地面控制中心連接。
上述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所述語音識別系統內部存儲上萬種「救命」、「HELP」音頻。
上述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所述儲物倉包括食品倉、飲用水倉、急救包倉。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可通過GPS系統實時定位,可通過攝像頭查看救援現場情況,可通過揚聲器及麥克風與被救援人員交流並在需要的情況下向被困人員投放食品、飲用水及急救包。該無人機還可以在經常出現事故的地方進行巡遊,通過語音識別系統識別「救命」、「HELP」等聲音,主動救援。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野外搜救無人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旋翼;2、麥克風;3、電池系統;4、攝像頭;5、GPS系統;6、揚聲器;7、機體;8、無線通訊系統;9、語音識別系統;10、起落架;11、食品倉;12、飲用水倉;13、急救包倉。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達成預定目的所採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徵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下。
如圖1所示,一種野外搜救無人機,包括機體7,所述機體7上設置有旋翼1和起落架10;所述機體7頂端分別設置有麥克風2、攝像頭4、揚聲器6;所述機體7內部分別設置有無線通訊系統8、電池系統3、GPS系統5、語音識別系統9;所述機體7下端還設置有儲物倉。
所述機體7、麥克風2、攝像頭4、GPS系統5、揚聲器6、無線通訊系統8、語音識別系統9均由電池系統3供電。
所述麥克風2、攝像頭4、GPS系統5、揚聲器6、語音識別系統9通過無線通訊系統8與地面控制中心連接。
所述語音識別系統9內部存儲上萬種「救命」、「HELP」音頻。
所述儲物倉包括食品倉11、飲用水倉12、急救包倉13。
本實用新型詳細工作過程如下所述:
搜救無人機作業時,地面控制中心救援人員操控無人機飛抵搜救區域,GPS系統5可以實時定位無人機所在位置;通過攝像頭4查看周圍環境並通過揚聲器6喊話通知被救援人員無人機已抵達;在確定被救援人員的具體位置時,無人機飛抵被救援人員上空,救援人員與被救援人員可通過揚聲器6和麥克風2相互交流,確定救援現場情況;根據救援現場情況適當投放食品、飲用水及急救包,從而使被救援人員先自救並安心等待救援人員的到來。該無人機還可以在經常出現事故的地方進行巡遊,通過語音識別系統9識別「救命」、「HELP」等聲音,主動救援。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於這些說明。對於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