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05-09 02:33:26 1
本發明涉及一種母料,尤其涉及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碳酸鈣是一類重要的功能性無機填料,具有價格低廉、儲量豐富、性能穩定、易加工、無毒等優點,能夠顯著的改善材料的加工性能、物理性能以及降低生產成本等等,廣泛應用於塑料、橡膠、塗料、造紙等領域,但是由於碳酸鈣為親水性化合物,導致在實際應用中存在與高聚物相容性不足,分散性差等缺陷,不能達到滿意的填充補強效果,目前市場上主要由兩種方式能使其分散性變好,主要是採用物理和化學方法進行處理,一是通過粉碎的方式使其粒徑變小,另一種是通過化學改性的方式改變其表面性能,提高其與高聚物的相容性和分散性,然而微細化的碳酸鈣容易團聚,其對提高與高聚物的相容性和分散性作用很小,無法滿足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針對現有技術中碳酸鈣難以直接添加到產品中缺陷,提供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及其製備方法,通過將 碳酸鈣製備成母料,利用母料添加到產品中增加產品的性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輕質碳酸鈣20-30份、二氧化矽15-20份、聚酯樹脂5-10份、滑石粉3-5份、硬脂酸鋅1-2份、晶須15-20份、聚烯烴彈性體1-1.2份、分散劑1.5-2份。
進一步地,最佳配比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輕質碳酸鈣粉25份、二氧化矽17份、聚酯樹脂7份、滑石粉4份、硬脂酸鋅1.5份、晶須17份、聚烯烴彈性體1.1份、分散劑1.5份。
進一步地,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的製備方法,其製備步驟如下:先將輕質碳酸鈣、二氧化矽、聚酯樹脂、聚烯烴彈性體、晶須、滑石粉混合,加入2-3倍水,採用溼法研磨的方法研磨,並在研磨過程中加入硬脂酸鋅和分散劑,接著將研磨後的物料收集起來並送入攪拌機中,然後在8000-10000轉/min的條件下攪拌20-30min,攪拌溫度為60-70℃,將攪拌後得到的物料送入捏合機進行捏合得到成品。
有益效果:本發明的增韌母料是利用碳酸鈣的基礎上製備而成的,通過在配料中添加二氧化矽和晶須大大提高了該母料的韌性和強度,並且在配料中添加聚烯烴彈性體和硬脂酸鋅、分散劑也解決了其與聚物相容性不足,分散性差等問題。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輕質碳酸鈣20份、二氧化矽15份、聚酯樹脂5份、滑石粉3份、硬脂酸鋅1份、晶須15份、聚烯烴彈性體1份、分散劑1.5份,其製備步驟如下:先將輕質碳酸鈣、二氧化矽、聚酯樹脂、聚烯烴彈性體、晶須、滑石粉混合,加入2倍水,採用溼法研磨的方法研磨,並在研磨過程中加入硬脂酸鋅和分散劑,接著將研磨後的物料收集起來並送入攪拌機中,然後在8000轉/min的條件下攪拌20min,攪拌溫度為60℃,將攪拌後得到的物料送入捏合機進行捏合得到成品。
實施例2
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輕質碳酸鈣25份、二氧化矽17份、聚酯樹脂7.5份、滑石粉4份、硬脂酸鋅1.5份、晶須17份、聚烯烴彈性體1.1份、分散劑1.7份,其製備步驟如下:先將輕質碳酸鈣、二氧化矽、聚酯樹脂、聚烯烴彈性體、晶須、滑石粉混合,加入2。5倍水,採用溼法研磨的方法研磨,並在研磨過程中加入硬脂酸鋅和分散劑,接著將研磨後的物料收集起來並送入攪拌機中,然後在9000轉/min的條件下攪拌25min,攪拌溫度為65℃,將攪拌後得到的物料送入捏合機進行捏合得到成品。
實施例3
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 輕質碳酸鈣粉25份、二氧化矽17份、聚酯樹脂7份、滑石粉4份、硬脂酸鋅1.5份、晶須17份、聚烯烴彈性體1.1份、分散劑1.5份,其製備步驟如下:先將輕質碳酸鈣、二氧化矽、聚酯樹脂、聚烯烴彈性體、晶須、滑石粉混合,加入2.5倍水,採用溼法研磨的方法研磨,並在研磨過程中加入硬脂酸鋅和分散劑,接著將研磨後的物料收集起來並送入攪拌機中,然後在9000轉/min的條件下攪拌25min,攪拌溫度為65℃,將攪拌後得到的物料送入捏合機進行捏合得到成品。
實施例4
一種利用改性碳酸鈣製作的增韌母料,由以下質量份成分組成:輕質碳酸鈣30份、二氧化矽20份、聚酯樹脂10份、滑石粉5份、硬脂酸鋅2份、晶須20份、聚烯烴彈性體1.2份、分散劑2份,其製備步驟如下:先將輕質碳酸鈣、二氧化矽、聚酯樹脂、聚烯烴彈性體、晶須、滑石粉混合,加入3倍水,採用溼法研磨的方法研磨,並在研磨過程中加入硬脂酸鋅和分散劑,接著將研磨後的物料收集起來並送入攪拌機中,然後在10000轉/min的條件下攪拌30min,攪拌溫度為70℃,將攪拌後得到的物料送入捏合機進行捏合得到成品。
將上述4個實施例製得成品性能如下表數據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並非對本發明的構思和範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發明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