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非pvc輸液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23 10:09:21 4
專利名稱:一次性非pvc輸液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醫療器械,尤其涉及一種一次性非PVC輸液器。
背景技術:
一次性輸液器是一種用量大、使用面廣的一次性醫用器具,我國每年
用量達50多億支,其質量的優劣和使用安全與否直接關係著人民的健康。目前,國內外一次性輸液器普遍以PVC為原料。其雖具有物理機械性能優良、價格低、生產工藝簡單等優點,但材料中殘留的極少量有害物質,以及加工時必須添加其他材料所造成的致病隱患和不安全性,使其面臨著其他更為便宜和安全的聚合物材料的挑戰競爭。有關專家也強烈呼籲停止使用PVC製備的輸液器,但長期以來, 一直未找到在綜合性能和價格上能與PVC抗衡的一次性輸液器的代用材料。
具體地講,PVC含有有害的PVC單體,含有可能致癌的增塑劑DEHP,而且PVC與部分藥物不相容而發生反應,PVC會對藥物形成吸附,PVC燃燒後會對環境造成影響。PVC輸液器含有有害的PVC單體,為劇毒物質。PVC輸液器燃燒後會形成鹽酸,會導致危險的肺的傷害和對建築物的侵蝕。燃燒時產品的氯代有機化合物對環境產生深遠的影響。PVC輸液器在輸液過程中,部分藥液可能會與PVC發生反應,而導致藥液變質而不能使用。PVC輸液器在輸液過程中,內含的30%-40%的PVC增塑劑DEHP可能會溶出。DEHP有毒,可釋放雌性激素,接觸DEHP可導致生殖系統發育不良。PVC輸液器在輸液過程中,PVC會對藥物形成吸附,而降低藥效。
目前,PVC輸液器己經面臨法規的考驗和限制。
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10月25日發布的第155號公告,國家相關部門於2006年已明令禁止在超市中銷售PVC食品包裝膜,禁止從國外引進生產PVC食品包裝膜的設備和生產線。既然在食品包裝中PVC材料會對人體造成傷害,那麼接觸藥品和血液製品同樣會對人體健康帶來潛在危害。從國際上發展趨勢來看,德國、奧地利2007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PVC輸液器。美國FDA要求採用DEHP磷酸二異辛酯增塑的PVC製備的輸液器產品須明確標識,以便使用者選擇。日本衛生部門指出對臨床上使用的聚氯乙烯制醫療器具應當引起必要的注意,並建議對以下數種情況應使用不含DEHP的代用品
嬰兒、幼兒等敏感性人群;
孕婦、哺乳期婦女和敏感性高的外傷患者;
輸注脂溶性藥物的患者;
採用人工肺、心臟移植、心臟旁管、血液透析的病人等。目前,輸液器、血袋、多種介入導管仍然採用PVC製作;由於未找到在綜合性能和價格上能與PVC抗衡的代用材料,PVC仍統治著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市場。因此,研製和在臨床廣泛推廣使用聚烯烴輸液器是當務之急,為了我們的健康我們,也應要求使用非PVC輸液器。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提供一種採用非PVC材料的安全可靠的一次性輸液器,消除了已有的PVC輸液器的弊端。
本發明所解決的問題可以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一次性非PVC輸液器,包括輸液穿刺器、滴鬥、導管、調節器和加藥三通,其特徵在於,所述滴鬥、導管和加藥三通採用聚烯烴材料製造。
所述聚烯烴材料,基材是改性的聚丙烯或改性的聚乙烯。
本發明一次性非PVC輸液器的有益效果是
由於採用了聚烯烴材料,代替現有臨床上輸液器所用的PVC,因此本發
明具有如下優點(一)、聚烯烴材料不含有劇毒的PVC單體,也不含可能有害的增塑劑DEHP; (二)由於聚烯烴材料的惰性,與很多化學藥物不發生反應,不會對藥物形成吸附,而降低療效;(三)燃燒後不會產生鹽酸和含
氯有機物,因此不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產生影響和危害。
圖1為本發明一次性輸液器的結構示意4圖中1—輸液穿刺器,2—滴鬥,3—導管,4—調節器,5—加藥三通。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見圖1:
一種一次性非PVC輸液器,包括輸液穿剌器l、滴鬥2、導管3、調節器4和加藥三通5,滴鬥2、導管3和加藥三通5採用聚烯烴材料。聚烯烴材料是一種醫用級的材料,基材是改性的聚丙烯或改性的聚乙烯。所述聚烯烴材料的密度約為0. 9g/cm3,比PVC製品密度小很多,製造成本並非很高,推廣容易。
鑑於普通PVC輸液器由於各種原因在臨床上仍然繼續使用,推薦以下藥物釆用本發明的非PVC輸液器注射用多西他賽、多西他賽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氯黴素注射液、注射用氟康唑、氫化可的松注射液、氫化潑尼松注射液、醋酸潑尼松龍注射液、安定類、氯丙嗪、異丙嗪、枸櫞酸芬太尼、環孢素A、大環哌喃、卡莫司汀、地西泮、尿激酶、川芎嗪、硝酸異山梨醇酯、替硝唑、地塞米松、胰島素、環丙沙星。
鑑於普通PVC輸液器由於各種原因在臨床上仍然繼續使用,推薦以下人群採用本產品嬰兒、幼兒等敏感性人群,孕婦、哺乳期婦女和敏感性高的外傷患者;輸注脂溶性藥物的患者;採用人工肺、心臟移植、心臟旁管、血液透析的病人等。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徵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範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範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範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 一種一次性輸液器,包括輸液穿刺器、滴鬥、導管、調節器和加藥三通,其特徵是;所述滴鬥、導管和加藥三通採用聚烯烴材料。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輸液器,其特徵是所述聚烯烴材料, 基材是改性的聚丙烯或改性的聚乙烯。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輸液器,其特徵是所述聚烯烴材料的密度約為0. 9g/cm3。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的一種一次性非PVC輸液器,包括輸液穿刺器、滴鬥、導管、調節器和加藥三通,所述滴鬥、導管和加藥三通採用聚烯烴材料。由於採用了聚烯烴材料,代替現有臨床上輸液器所用的PVC,因此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一)聚烯烴材料不含有劇毒的PVC單體,也不含可能有害的增塑劑DEHP;(二)由於聚烯烴材料的惰性,與很多化學藥物不發生反應,不會對藥物形成吸附,而降低療效;(三)燃燒後不會產生鹽酸和含氯有機物,因此不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產生影響和危害。
文檔編號A61M5/14GK101461971SQ20081004077
公開日2009年6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08年7月18日
發明者李仙玉 申請人:上海雙鴿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