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機器人關節的繩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5-06 02:58:26 1

本發明屬於機器人領域,涉及一種機器人關節的繩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需求的不斷增加,各種智能化設備逐漸出現。機器人所謂智能化設備的巔峰產物,幫助著各行各業的人群,解決了許多問題。機器人的關節,作為機器人主要運動部件,其結構更是很多結構工程師需要攻克的問題。如圖1所示,現有機器人關節結構包括,現有第一關節1、現有第二關節2、現有復位彈簧一3、現有復位彈簧二4、現有回彈繩5、現有拉緊繩6和現有電機輸出盤7。其原理是當現有電機輸出盤7逆時針轉動時,現有拉緊繩6回收,同時現有回彈繩5釋放。所述現有第一關節1和現有第二關節2彎曲。當現有電機輸出盤7順時針轉動時,現有拉緊繩6釋放,同時現有回彈繩5回收。所述現有第一關節1和現有第二關節2伸直。以達到讓機器人關節彎曲伸直的目的。
分析上述提及的現有技術存在以下不足,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如圖一所示,由於現有回彈繩5和現有拉緊繩6在所述現有第一關節1和現有第二關節2中並被完全約束,並且現有復位彈簧一3的拉力方向與現有回彈繩5的運動方向不共線。這種使得現有回彈繩5在被釋放後存在鬆動。導致電機在控制機器人關節彎曲和伸直動作時存在空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設計一種機器人關節的繩結構。該裝置主要應用於機器人行業。高效的解決了常規機器人關節結構中,電機在控制機器人關節彎曲和伸直動作時存在空程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設計一種機器人關節的繩結構,包括第一關節、第二關節、回彈繩、拉緊繩和電機輸出盤。
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上加工有兩個壓圓;所述第一關節上加工有一個轉圓。
其連接關係在於:所述第一指關節和第二指關節鉸接;所述拉緊繩的一端連接在所述電機輸出盤上;所述拉緊繩的另一端安裝在所述第一指關節上;所述拉緊繩與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的壓圓的內側接觸;所述拉緊繩與所述第一關節的轉圓外側接觸;所述回彈繩的一端連接在所述電機輸出盤上;所述回彈繩的另一端安裝在所述第一指關節上;所述回彈繩與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的壓圓的內側接觸;所述回彈繩與所述第一關節的轉圓外側接觸。
本發明的優點和有益效果在於:由於本發明增加了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的壓圓;所述第一關節的轉圓。當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轉動時,所述拉緊繩和所述回彈繩,被所述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的壓圓,壓在所述第一關節的轉圓上,所述拉緊繩長度減少的量等於所述回彈繩長度增加的量。此原理電機在控制機器人關節彎曲和伸直動作時不存在空程。電機對機器人關節結構的控制能力提高。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機器人手關節結構原理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機器人關節結構原理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結構示意圖;
其中,1-現有第一指關節;2-現有第二指關節;3-現有復位彈簧一;4-現有復位彈簧二;5-現有回彈繩;6-現有拉緊繩;7-現有電機輸出盤;21-第一關節;22-第二關節;23-回彈繩;24-拉緊繩;25-電機輸出盤;31-第一關節壓圓一;32-第二關節壓圓一;33-第一關節壓圓二;34-第二關節壓圓二;35-第一關節轉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於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如圖2和圖3所示,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設計一種機器人關節的繩結構,包括第一關節21、第二關節22、回彈繩23、拉緊繩24和電機輸出盤25。
所述第一關節21上加工有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一31和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二33;所述第二關節22上加工有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一32和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二34;所述第一關節21上加工所述第一關節轉圓35。
其連接關係在於:所述第一指關節21和第二指關節22鉸接;所述拉緊繩24的一端連接在所述電機輸出盤25上;所述拉緊繩24的另一端安裝在所述第一指關節21上;所述拉緊繩24與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一31和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一32的內側接觸;所述拉緊繩24與所述第一關節轉圓35外側接觸;所述回彈繩23的一端連接在所述電機輸出盤25上;所述回彈繩23的另一端安裝在所述第一指關節21上;所述回彈繩23與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二33和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二34的內側接觸;所述回彈繩23與所述第一關節轉圓35外側接觸。
所述第一關節21和第二關節22轉動時,所述拉緊繩24被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一31和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一32,壓在所述第一關節轉圓35上。所述回彈繩23,被所述第一關節壓圓二33和所述第二關節壓圓二34,壓在所述第一關節轉圓35上。所述拉緊繩24長度減少的量等於所述回彈繩23長度增加的量。此原理電機在控制機器人關節彎曲和伸直動作時不存在空程。電機對機器人關節結構的控制能力提高。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先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