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06:37:51
本實用新型屬於蠶繭加工配件應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適用於蠶繭煮煉後的高效脫水製備中。
背景技術:
工業甩幹機一種是採用內筒轉動等離心方式,通過高速的旋轉,將物件所含的水分甩出去的一種設備。現有的工業用甩幹機具有以下特點,1、工業甩幹機均為三足式懸擺式結構,可避免因轉豉內載重不平衡而在運轉時產生地腳振動; 2、工業甩幹機的內筒、外殼均由不鏽鋼板材料製成,轉豉均為不鏽鋼板製成,籠底座,底盤均為鑄鐵材料,出水管在底盤下方;3、主軸採用優質鋼材經過熱處理精加工而成;4、傳動部分採用三角膠帶傳動,由電機直接帶動離心式起步輪,可使機器緩步起動,逐步達到設計轉速,以保證機器運轉平穩;5、機器內有制動開合臂,制動性能好,能使機器迅速停轉。
但是,當前傳統工業甩幹機,其組成結構複雜,上料、卸料較繁瑣且不便移動,同時傳統的三角膠帶傳動驅動不穩定且甩水效率低,具有不耐用、壽命短等問題,需定期檢修,影響其使用效率等,已不能滿足現有高效的蠶繭甩水使用需求,而這是當前所亟待解決的。
因此,基於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
技術實現要素:
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其設計結構合理的驅動組件和脫水組件,離心脫水作業穩定、高效、安全,採用軸傳動驅動動力精準、穩定,能實現高效的甩水要求,而底部萬向輪,便於進行移動,適用範圍廣。
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由圓形底座,及均勻設置在圓形底座下方的萬向輪,及設置在圓形底座一側的驅動組件,及設置在圓形底座上方的脫水組件組成;所述驅動組件,包括設置在圓形底座一側的驅動電機安裝板,及設置在驅動電機安裝板上的驅動電機,及設置在驅動電機安裝板內的第一傳動箱,及設置在圓形底座下方凹形處的第二傳動箱,其中,第一傳動箱與第二傳動箱之間通過第一傳動軸連接;所述脫水組件,包括設置在圓形底座上的外殼,及設置在外殼上的進料口,及設置在外殼底部的出水口,及設置在外殼內部中間的支撐軸,及設置在支撐軸上的底板,及設置在底板上的濾筒,及設置在底板下方的第二傳動軸,其中,第二傳動軸的一端貫穿圓形底座與第二傳動箱連接。
本技術方案的,所述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還包括設置在濾筒內的圓形濾板,其中,圓形濾板中間設置為凹形結構。
本技術方案的,所述整體結構尺寸為1550mm*1280mm*1100m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的有益效果在於:1、其設計結構合理的驅動組件和脫水組件,離心脫水作業穩定、高效、安全,採用軸傳動驅動動力精準、穩定,能實現高效的甩水要求,而底部萬向輪,便於進行移動,適用範圍廣;2、整體不鏽鋼設計結構,其防爆性能優、使用安全係數高且作業噪音小,便於清潔維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圖中序號標註如下:1-圓形底座、2-萬向輪、3-驅動電機安裝板、4- 驅動電機、5-第一傳動箱、6-第一傳動軸、7-第二傳動箱、8-外殼、9-進料口、 10-濾筒、11-底板、12-第二傳動軸、13-支撐軸、14-圓形濾板、15-出水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的一種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由圓形底座1,及均勻設置在圓形底座1下方的萬向輪2,及設置在圓形底座1一側的驅動組件,及設置在圓形底座1上方的脫水組件組成;驅動組件,包括設置在圓形底座1一側的驅動電機安裝板3,及設置在驅動電機安裝板3上的驅動電機4,及設置在驅動電機安裝板3內的第一傳動箱5,及設置在圓形底座1下方凹形處的第二傳動箱7,其中,第一傳動箱5與第二傳動箱7之間通過第一傳動軸6連接;脫水組件,包括設置在圓形底座1上的外殼8,及設置在外殼8上的進料口9,及設置在外殼 8底部的出水口15,及設置在外殼8內部中間的支撐軸13,及設置在支撐軸13 上的底板11,及設置在底板11上的濾筒10,及設置在底板11下方的第二傳動軸12,其中,第二傳動軸12的一端貫穿圓形底座1與第二傳動箱7連接。
進一步優選的,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還包括設置在濾筒10內的圓形濾板14,其中,圓形濾板14中間設置為凹形結構,其能實現高效的甩水作業要求,即便於取料、卸料(蠶繭);及整體結構尺寸為1550mm*1280mm*1100mm,適用大批量的甩水作業且設計合理甩水效率優、便於操作。
本結構應用於蠶繭煮煉後的甩幹機,整體結構為不鏽鋼,外表美觀且便於清潔,驅動電機4的功率為5KW,且可配合裝配轉速傳感器(安裝在底板11)和控制組件(安裝在驅動電機安裝板3上,包括單片機、液晶顯示屏和預警模塊),實現智能化控制。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