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
2023-04-22 20:07:06 1
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方法,包括:觸控感測單元用於感測觸發事件;儲存單元用於儲存應用程式;設定單元用於將所述儲存單元中至少一應用程式設定為一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時控單元用於設定一預設時間;以及計算單元;其特徵在於:當所述行動裝置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若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感測到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若所述持續時間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行動裝置直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透過本發明,用戶點擊待解鎖狀態下的預設應用程式圖標且達到預設時間即可進入應用程式,提高了解鎖的方便性,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
【專利說明】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行動裝置,特別涉及一種無需解鎖通過觸壓應用程式圖標以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手機自誕生以來,一直備受用戶的歡迎,其強大的基本功能(如通訊、簡訊功能)方便了用戶之間的交流,拉近了彼此之間的距離。現在,用戶已不再滿足於其基本功能,而是其附加功能。
[0003]在目前較流行的觸屏手機中,為了防止手機的意外開啟或開啟了非用戶欲操作的程序,通常手機均可以執行鎖定操作,以使手機處於鎖定狀態而避免誤觸。
[0004]傳統上,當用戶需要開啟處於鎖定狀態下的手機時,需要激活該手機的屏幕,根據屏幕顯示的解鎖信息執行解鎖操作,或者直接在觸控螢幕幕上劃出指定手勢執行解鎖操作,以使手機完成解鎖。
[0005]然而,上述現有的手機解鎖技術極其繁瑣,缺乏時效性,不能給用戶帶來更好的手機使用體驗。
[0006]因此,本發明人有鑑於習用進入應用程式裝置實在有其改良的必要性,遂以其多年從事相關領域的創作設計及專業製造經驗,積極地針對一種無需解鎖觸壓應用程式以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進行研究改良,在各方條件的審慎考慮下終於開發出本發明。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之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能有效簡化用戶進入應用程式的操作,便於用戶較快進入應用程式。
[0008]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本發明揭露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及其方法,包括:觸控感測單元用於感測觸發事件;儲存單元用於儲存應用程式;設定單元用於將所述儲存單元中至少一應用程式設定為一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時控單元用於設定一預設時間;以及計算單元;其特徵在於:當所述行動裝置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若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感測到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若所述持續時間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行動裝置直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
[0009]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
[0010]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所述待解鎖狀態。
[0011]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所述待解鎖狀態的待解鎖畫面為透明的,所述圖標可透視於所述待解鎖畫面。
[0012]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0013]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若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觸發事件的時間小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預設程序將不進入應用。
[0014]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用於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設定至少一應用程式為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設定一預設時間;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所述圖標接收到一觸發事件;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是否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如是,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直接進入應用。
[0015]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
[0016]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待解鎖狀態。
[0017]根據本發明之一實施例,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0018]綜上所述,於實務中,透過本發明,用戶點擊待解鎖狀態下的預設應用程式圖標且達到預設時間即可進入所述應用程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用戶解鎖的繁瑣,提高了解鎖的方便性且能夠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發明之系統架構圖。
[0020]圖2為本發明之設定流程圖。
[0021]圖3為本發明之步驟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本揭露書主要提供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藉由本發明,用戶點擊待解鎖狀態下的預設應用程式圖標且達到預設時間即可進入所述應用程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用戶解鎖的繁瑣,提高了解鎖的方便性且能夠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本揭露書在以下會提及預設時間,所述預設時間為觸壓預設時間。另,本揭露書僅以至少一應用程式為例,然不受限於此,本發明對此不加以限制。
[0023]以下,將配合參考圖式所顯示之一較佳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特點與功效;請參考圖1,圖1為本發明之系統架構圖。如圖1所示,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包括:觸控感測單元用於感測觸發事件;儲存單元用於儲存應用程式;設定單元用於將所述儲存單元中至少一應用程式設定為一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時控單元用於設定一預設時間;以及計算單元;其特徵在於:當所述行動裝置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若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感測到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若所述持續時間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行動裝置直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
[0024]進一步,所述計算單元分別耦接於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所述時控單元以及所述設定單元。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當用戶通過於所述待解鎖狀態下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當用戶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所述待解鎖狀態;另,所述待解鎖狀態的待解鎖畫面可以是透明的,所述圖標可透視於所述待解鎖畫面。
[0025]請參考圖2,圖2為本發明之設定流程圖。首先,用戶於本發明的所述裝置上,通過設定單元將所述儲存單元中至少一應用程式設定為一預設應用程式,接著,設定所述預設應用程式對應的所述預設時間,如所述預設時間為I秒。本發明僅以設定一所述預設應用程式接收到所述觸壓I秒後進入應用為例,然,不限於此,本發明對此不加以限制。另,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0026]具體應用而言,用戶可以通過按壓按鍵進入待解鎖狀態,此時,若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感測到用戶發出的所述觸發事件,所述觸發事件包括用戶觸壓所述圖標,所述計算單元判斷用戶觸壓所述圖標的時間是否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若是,所述行動裝置直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若所述計算單元判斷用戶觸壓所述圖標的時間小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行動裝置將不作動,即所述行動裝置不可被操作或不進入所述任何應用程式。
[0027]需要補充的是,本發明所述之行動裝置之待解鎖狀態的待解鎖畫面可以是透明的,所述圖標均可透視於所述待解鎖畫面,用戶可於所述透明的待解鎖畫面觸壓所述圖標,若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觸發事件的所述持續時間小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預設程序將不進入應用。進一步,當用戶退出所述應用程式後,所述行動裝置將在一段時間後恢復到所述待解鎖狀態,所述一段時間為用戶不再對所述行動裝置的作動時間,如2秒,然不受限於此,本發明對此不加以限制。
[0028]請復參考圖1,所述觸控感測單元用以感測用戶的作動,若感測到用戶對所述行動裝置的作動,則所述行動裝置進入待解鎖狀態,所述預設應用程式以圖標顯示於待解鎖狀態下,接著,用戶持續觸壓所述圖標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持續觸壓所述圖標的所述持續時間是否達到預設時間,若是,直接進入所述圖標對應的所述預設應用程式;若否,所述行動裝置將不作動,即所述行動裝置不可被操作或不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
[0029]請參考圖3,圖3為本發明之步驟流程圖。本發明更提供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S10,設定至少一應用程式為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sil,設定一預設時間;S12,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所述圖標接收到一觸發事件;S13,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是否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觸發事件可以是觸壓所述圖標;S14,若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的所述觸發時間的所述持續時間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直接進入應用。
[0030]需要補充的是,步驟S13中,若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的所述觸發時間的所述持續時間小於所述預設時間,則執行步驟S15,所述行動裝置不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待解鎖狀態;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0031]本發明可實現以下優點:
藉由本發明,用戶點擊待解鎖狀態下的預設應用程式圖標且達到預設時間即可進入所述應用程式,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用戶解鎖的繁瑣,提高了解鎖的方便性且能夠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
[0032]惟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之較佳實施例,非意欲局限本發明之專利保護範圍,故舉凡運用本發明說明書及圖式內容所為之等效變化,均同理皆包含於本發明之權利保護範圍內,合予陳明。
【權利要求】
1.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包括: 觸控感測單元用於感測觸發事件; 儲存單元用於儲存應用程式; 設定單元用於將所述儲存單元中至少一應用程式設定為一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 時控單元用於設定一預設時間;以及 計算單元; 其特徵在於:當所述行動裝置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若所述觸控感測單元感測到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若所述持續時間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行動裝置直接進入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所述待解鎖狀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待解鎖狀態的待解鎖畫面為透明的,所述圖標可透視於所述待解鎖畫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若所述計算單元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觸發事件的時間小於所述預設時間,所述預設程序將不進入應用。
7.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應用於行動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以下步驟: 設定至少一應用程式為預設應用程式並於一待解鎖狀態下以一圖標顯示; 設定一預設時間; 進入所述待解鎖狀態,所述圖標接收到一觸發事件; 判斷所述圖標接收到所述觸發事件的持續時間是否大於等於所述預設時間,如是,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直接進入應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觸發事件包括對所述圖標的觸壓。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其特徵在於,退出所述預設應用程式的應用後,所述行動裝置恢復到待解鎖狀態。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直接進入應用程式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時間至少為0.5秒。
【文檔編號】H04M1/725GK104077020SQ201310527918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0月31日
【發明者】林俊佑, 潘穀雨 申請人:蘇州天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