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B母座連接器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13:05:36
本實用新型涉及連接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USB母座連接器。
背景技術:
現有的USB母座連接器一般為焊線式連接器,其結構包括一金屬殼、一絕緣本體、若干連接端子,但由於其連接端子的尾部(焊線處)不全在同一平面上,因而不能實現全自動焊線,且在自動焊接連接端子後,還需要人工焊接金屬殼體接地,因而,生產工藝比較複雜,導致成本比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了一種USB母座連接器,其可完全實現全自動焊接生產,節約生產成本同時也提高了生產效率。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USB母座連接器,所述USB母座連接器包括金屬外殼、內置於所述金屬殼體中的端子固定座以及若干USB端子,所述若干USB端子並排設置固定在所述端子固定座上,所述金屬殼體的後端引出一金屬折彎部,且所述金屬折彎部的一端與一接地的所述USB端子的尾部焊線區抵接連接。
作為上述USB母座連接器的改進,一接地的所述USB端子設於所述若干USB端子的中間位置,所述金屬折彎部從所述金屬殼體的後端的中間位置引出。
作為上述USB母座連接器的改進,所述若干USB端子包括五個USB3.0端子及四個USB2.0端子,且所述五個USB3.0端子與所述四個USB2.0端子交錯排列設置。
作為上述USB母座連接器的改進,所述四個USB2.0端子均為彈性端子,所述彈性端子包括相接設置的首部接觸區及尾部焊線區,所述首部接觸區為折彎凸起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USB母座連接器,其包括金屬外殼、內置於金屬殼體中的端子固定座以及若干USB端子,由於若干USB端子並排設置固定在端子固定座上,使得所有USB端子的尾部焊線區都在一平面上,同時,由於金屬殼體的後端引出一金屬折彎部,且金屬折彎部的一端與一接地的USB端子的尾部焊線區抵接連接,使得本USB母座連接器在進行自動焊線時,也一併將金屬殼體與接地線連接在一起,無需額外人工去焊接金屬殼體接地。可見,本USB母座連接器,其可完全實現全自動焊接生產,節約生產成本同時也提高了生產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USB母座連接器一種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USB母座連接器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USB母座連接器1,USB母座連接器1包括金屬外殼11、內置於金屬殼體11中的端子固定座12以及若干USB端子13,若干USB端子13並排設置固定在端子固定座12上,金屬殼體11的後端引出一金屬折彎部111,且金屬折彎部111的一端與一接地的USB端子13的尾部焊線區抵接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一接地的USB端子13設於若干USB端子13中的中間位置,金屬折彎部111從金屬殼體11的後端的中間位置引出,當對本USB母座連接器1的若干USB端子13的尾部焊線區進行自動焊線時,可一併將金屬折彎部111與與之抵接連接的USB端子13焊接在一起,同時由於該USB端子13本身接地連接,因而便可同時完成金屬殼體11的接地設置。
如圖2所示,若干USB端子13包括五個USB3.0端子131及四個USB2.0端子132,且五個USB3.0端子131與四個USB2.0端子132交錯排列設置,通過這樣的結構設置,使之可同時完美適配USB3.0公頭連接器及USB2.0公頭連接器。四個USB2.0端子132均為彈性端子,彈性端子包括相接設置的首部接觸區及尾部焊線區,首部接觸區為折彎凸起結構,通過這樣的結構設置,使之插拔起來更方便。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USB母座連接器,其包括金屬外殼、內置於金屬殼體中的端子固定座以及若干USB端子,由於若干USB端子並排設置固定在端子固定座上,使得所有USB端子的尾部焊線區都在一平面上,同時,由於金屬殼體的後端引出一金屬折彎部,且金屬折彎部的一端與一接地的USB端子的尾部焊線區抵接連接,使得本USB母座連接器在進行自動焊線時,也一併將金屬殼體與接地線連接在一起,無需額外人工去焊接金屬殼體接地。可見,本USB母座連接器,其可完全實現全自動焊接生產,節約生產成本同時也提高了生產效率。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