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陶瓷生產的除塵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20:33:2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除塵裝置,特別涉及一種用於陶瓷生產的除塵裝置,屬於陶瓷生產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在陶瓷加工領域中,當把泥坯乾燥成型後,就要進行燒制前的上釉操作,以在陶瓷泥坯表面形成一層光滑的保護層。但由於生產過程中,泥坯表面覆蓋有很多灰塵,需要先進行除塵工作。傳統的除塵方法是人工採用噴槍對泥壞表面進行噴氣除塵,這種方法會使整個工作車間內都是灰塵,需要車間內安裝有抽風設置,但由於工作人員是近距離進行操作,還是容易吸入過量的灰塵,影響身體健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用於陶瓷生產的除塵裝置,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除塵時,整個工作車間內都是灰塵,工作人員容易吸入過量的灰塵,影響身體健康的問題,通過設有除塵室、噴槍和轉盤,可以對放置在轉盤上的泥壞進行除塵,通過設有的抽風機,可以將網板和轉盤上的灰塵抽到水箱中,水箱中的水除去灰塵,可以有效的避免工作車間中都是灰塵,清理麻煩,避免工作人員吸入過量的灰塵,損害身體健康,保證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便於使用。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陶瓷生產的除塵裝置,包括除塵室、噴槍和轉盤,所述除塵室的兩側對稱設有所述噴槍,且兩個所述噴槍均向下傾斜一定的角度,所述除塵室的頂端固定連接透明玻璃,所述除塵室內設有所述轉盤,所述轉盤上設有若干個通孔,所述轉盤的兩側對稱設有網板,所述轉盤的底端固定連接電機,所述電機的底端設有抽風機,所述電機的兩側並在所述抽風機的頂端對稱連接抽風管,所述抽風機的底端固定連接出風管,所述出風管的底端設有水箱,所述水箱的一側設有排氣管。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水箱的底端固定連接排水管,所述排水管上設有閥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排水管的兩側並在所述水箱的底端對稱連接支撐柱。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透明玻璃為鋼化的透明玻璃。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抽風管和所述出風管的形狀均為梯形。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簡單,造價低廉,且實用性強,通過設有除塵室、噴槍和轉盤,可以對放置在轉盤上的泥壞進行除塵,且通過設有的透明玻璃可以觀察除塵狀況,通過設有的抽風機、抽風管和通孔,可以將網板和轉盤上的灰塵抽出,通過出風管排到水箱中,通過水箱中的水除去灰塵,並通過排氣管將氣體排出,可以有效的避免工作車間中都是灰塵,清理麻煩,避免工作人員吸入過量的灰塵,損害身體健康,有利於保證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便於使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觀結構示意圖;
圖中:1、除塵室;2、噴槍;3、透明玻璃;4、轉盤;5、通孔;6、網板;7、電機;8、抽風機;9、抽風管;10、出風管;11、水箱;12、排氣管;13、排水管;14、閥門;15、支撐柱。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於陶瓷生產的除塵裝置,包括除塵室1、噴槍2和轉盤4,除塵室1的兩側對稱設有噴槍2,且兩個噴槍2均向下傾斜一定的角度,除塵室1的頂端固定連接透明玻璃3,除塵室1內設有轉盤4,轉盤4上設有若干個通孔5,轉盤4的兩側對稱設有網板6,轉盤4的底端固定連接電機7,電機7的底端設有抽風機8,電機7的兩側並在抽風機8的頂端對稱連接抽風管9,抽風機8的底端固定連接出風管10,出風管10的底端設有水箱11,水箱11的一側設有排氣管12。
進一步,水箱11的底端固定連接排水管13,排水管13上設有閥門14,便於排出水箱11中的水。
排水管13的兩側並在水箱11的底端對稱連接支撐柱15,便於支撐除塵裝置。
透明玻璃3為鋼化的透明玻璃,便於觀察除塵狀況,防止玻璃破碎。
抽風管9和出風管10的形狀均為梯形,便於抽風機8抽風和排風。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簡單,造價低廉,且實用性強,通過設有除塵室1、噴槍2和轉盤4,可以對放置在轉盤4上的泥壞進行除塵,且通過設有的透明玻璃3可以觀察除塵狀況,通過設有的抽風機8、抽風管9和通孔5,可以將網板6和轉盤5上的灰塵抽出,通過出風管10排到水箱11中,通過水箱11中的水除去灰塵,並通過排氣管12將氣體排出,可以有效的避免工作車間中都是灰塵,清理麻煩,避免工作人員吸入過量的灰塵,損害身體健康,有利於保證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便於使用。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