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攜式切割機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20:10:56 1
專利名稱:一種可攜式切割機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攜式切割機,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所述開關並與所述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其優點在於:本實用新型體積小,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強,有較大的利用空間,具有充電功能,能夠在沒有外接電源的情況下操作,滿足一些特殊情況。
【專利說明】
一種可攜式切割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工具領域,特別是一種可攜式切割機。
【背景技術】
[0002]電鋸是電動工具的一種,在機械加工、木工機械等方面運用較廣,而傳統的電鋸體積較大,攜帶不方便,還需要外接電源才能啟動,靈活性較差。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大的可攜式切割機。
[0004]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為:
[0005]—種可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電機、蓄電池、開關、插頭、齒輪、圓鋸及導線構成,所述齒輪包括一級圓錐齒輪、二級圓錐齒輪、主動齒輪、傳動齒輪,其創新點在於: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開關並與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
[0006]進一步的,所述電機的軸延伸至所述二級圓錐齒輪的左側或右側。
[0007]進一步的,所述插頭為可伸縮式插頭。
[0008]進一步的,其特徵在於:所述圓鋸伸出所述殼體1/3。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本實用新型體積小,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強,有較大的利用空間,具有充電功能,能夠在沒有外接電源的情況下操作,滿足一些特殊情況。
【附圖說明】
[0011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如圖1所不的一種可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1、電機2、蓄電池3、開關4、插頭5、齒輪
6、圓鋸7及導線8構成,所述齒輪6包括一級圓錐齒輪6a、二級圓錐齒輪6b、主動齒輪6c、傳動齒輪6d,所述殼體I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5,所述插頭5通過導線8與所述蓄電池3相連,所述蓄電池3通過導線8串聯著所述開關4並與所述電機相2連接,所述電機2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6a,所述一級圓錐齒輪6a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6b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6b與所述主動齒輪6c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6c與所述傳動齒輪6d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6d與所述圓鋸7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
[0014]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之權利範圍。應當指出,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主權項】
1.一種可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電機、蓄電池、開關、插頭、齒輪、圓鋸及導線構成,所述齒輪包括一級圓錐齒輪、二級圓錐齒輪、主動齒輪、傳動齒輪,其特徵在於: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開關並與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切割機,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機的軸延伸至所述二級圓錐齒輪的左側或右側。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切割機,其特徵在於:所述插頭為可伸縮式插頭。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攜式切割機,其特徵在於:所述圓鋸伸出所述殼體1/3。
【文檔編號】B23D47/12GK205702672SQ201521047651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6日
【發明人】張穎
【申請人】南通威馳機電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