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養殖寵物(當心上山挖野花)
2023-05-24 21:34:24 1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10月11日訊上山挖野花違法嗎?養寵物不咬人就行了嗎?10月11日9時30分至10時30分,武漢市新洲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李昂做客「周二之約」問法官專欄,為我們直播答疑,生態保護的底線在哪裡?
10月11日,武漢市新洲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李昂(左)做客「周二之約」問法官專欄,為大家直播答疑。記者楊濤 攝
問:法官你好,最近我在網上看到多地圍捕外來物種鱷雀鱔,聽說這種外來物種對生態環境影響很大,那麼,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的人是否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呢?
答:公園池塘裡的巴西龜、城市河道裡常見的「清道夫」,以及攜帶大量寄生蟲卻常被認作田螺端上餐桌的福壽螺,都是外來入侵生物,不僅與本土物種競爭食物和空間,還會影響人類健康。
生物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違者將承擔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以及1至5萬元罰款的行政法律責任。
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還會因違反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假如釋放或者丟棄行為同時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如在魚塘放生的鱷雀鱔傷人、吃光被養殖的魚類時,行為人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問:我們老家附近山多,山上有好多不知名的花草,我想移植些回家,會觸犯法律?
答:我國刑法第344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認識的花草,千萬不要隨意採挖,以防觸犯法律底線。
問:法官你好,我想問下野生動物還能不能吃?比如野生山雞、兔子等動物。
答:簡單來說,全部陸生野生動物和部分水生野生動物,不可以吃。
直播結束後,李昂法官將繼續留在「周二之約」問法官專欄,在線為網友解答法律疑問,至10月24日下午5時30分。
為了更好地服務群眾,從本期開始,長江日報報業集團大武漢客戶端與武漢法院「在線服務」平臺信息共享。網友在「周二之約」專欄不僅能一鍵問法官,而且可以進入「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點擊、掃描文後武漢中院「公眾號」二維碼,選擇「在線服務」)進行立案、調解、查詢和繳費。同時,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平臺,網友有困惑也可同步進入「周二之約」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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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通訊員李金星 董星星)
【編輯:王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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