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高速分切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03 19:38:32 3

本實用新型涉及分切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立式高速分切機。
背景技術:
分切機是一種將寬幅紙張、雲母帶或薄膜分切成多條窄幅材料的機械設備,常用於造紙機械、電線電纜雲母帶及印刷包裝機械。現有的臥式分切機(如專利號為:200920263634.0的一種無紡布分切機),工作時通過兩個支撐輥支撐在卷材下部的兩側,上方通過壓緊輥壓住卷材,在收卷或者分切過程中,壓緊輥的位置是要適應卷材的外徑變化的,因此壓緊輥的上方通過氣缸控制壓緊輥的位置,由於氣缸是傾斜設置在機架上的,因此施加在壓緊輥上的合力方向也是傾斜的,將合力分解後,只有豎直方向上的壓力時對壓緊輥有用的,因此臥式分切機所能承受的卷材的最大直徑為600mm。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臥式分切機所能承受的卷材的最大直徑僅為600mm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立式高速分切機。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立式高速分切機,包括機架和壓布輥,所述機架上設置有傳送輥和收卷輥組,所述收卷輥組包括相互平行等高且相向主動旋轉的前收卷輥後收卷輥,所述機架的兩側上均設置有豎梁,豎梁的上端之間固定安裝有緩衝橫板,緩衝橫板的兩端上均安裝有豎直的氣缸,兩個氣缸的活塞伸出端分別和壓布輥的兩端連接,所述氣缸的活塞杆垂直於所述前收卷輥和後收卷輥的中心軸線所形成的平面,所述壓布輥的軸線和前收卷輥的軸線相平行,且壓布輥位於前收卷輥和後收卷輥之間的上方,所述機架上還安裝有用於切布的切割裝置。本實用新型的立式高速分切機,紙筒安裝在收卷輥組上方,壓布輥通過氣垂直壓在紙筒上方,使得紙筒卷繞的直徑能夠達到1米以上。
為了提高穩定性,所述豎梁和機架之間還固定安裝有橫梁,橫梁和豎梁相互垂直。
為了進一步提高穩定性,所述壓布輥的兩端還分別安裝有滑塊安裝座,機架的兩側上分別安裝有鏈輪機構,滑塊安裝座安裝在對應的鏈輪機構上。
具體地,所述鏈輪機構包括鏈輪一、鏈輪二和鏈輪,鏈輪一安裝在橫梁的內側,鏈輪二安裝在機架的內側,鏈輪套裝在鏈輪一和鏈輪二上,鏈輪一和鏈輪二的中心在同一豎直線上,滑塊安裝座安裝在鏈輪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立式高速分切機,通過改變氣缸的安裝結構,使得氣缸施加的壓力垂直於壓布輥上,使得壓布輥對紙筒上卷繞的卷材壓的更緊,卷繞直徑可達1米以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立式高速分切機最優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A向視圖。
圖中:1、機架,2、傳送輥,31、前收卷輥,32、後收卷輥,4、豎梁,5、緩衝橫板,6、氣缸,7、壓布輥,8、切割裝置,9、橫梁,10、滑塊安裝座,11、鏈輪一,12、鏈輪二,13、鏈輪。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如圖1和2所示,是本實用新型最優實施例,一種立式高速分切機,包括機架1和壓布輥7,機架1上設置有傳送輥2和收卷輥組,收卷輥組包括相互平行等高且相向主動旋轉的前收卷輥31和後收卷輥32,機架1的兩側上均設置有豎梁4,豎梁4的上端之間固定安裝有緩衝橫板5,緩衝橫板5的兩端上均安裝有豎直的氣缸6,兩個氣缸6的活塞伸出端分別和壓布輥7的兩端連接,氣缸6的活塞杆垂直於前收卷輥31和後收卷輥32的中心軸線所形成的平面,壓布輥7的軸線和前收卷輥31的軸線相平行,且壓布輥7位於前收卷輥31和後收卷輥32之間的上方,機架1上還安裝有用於切布的切割裝置8。豎梁4和機架1之間還固定安裝有橫梁9,橫梁9和豎梁4相互垂直。
壓布輥7的兩端還分別安裝有滑塊安裝座10,機架1的兩側上分別安裝有鏈輪機構,滑塊安裝座10安裝在對應的鏈輪機構上。
鏈輪機構包括鏈輪一11、鏈輪二12和鏈輪13,鏈輪一11安裝在橫梁9的內側,鏈輪二12安裝在機架1的內側,鏈輪13套裝在鏈輪一11和鏈輪二12上,鏈輪一11和鏈輪二12的中心在同一豎直線上,滑塊安裝座10安裝在鏈輪13上。
工作時,無紡布經過傳送輥2,再交錯繞過前收卷輥31和後收卷輥32,最後在前收卷輥31和後收卷輥32的中縫上方被收卷,紙筒在收卷時,壓布輥7始終壓在紙筒上的卷材外表,紙筒上的卷材外徑越大,氣缸6的活塞杆伸出長度越短,隨著壓布輥7的上升與下降,能夠帶動滑塊安裝座10上下運動,從而帶動鏈輪一11和鏈輪二12轉動,機架1上的切割裝置8,能夠將布幅切割成所需的寬度。傳送輥2和收卷輥組可根據需要和現有技術設置驅動裝置(如電機)。
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技術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