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玻璃門窗的製作方法
2023-09-12 04:25:00
專利名稱:半玻璃門窗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用於閉合開口的窗扇、門扇,特別是涉及玻璃材料與其它材 料的結合。
背景技術:
現有建築物的玻璃門窗都是全玻璃的,即是整塊玻璃的,而且大多是用普通 的平板玻璃,具有價格便宜,透光性好的優點,但是這種結構不美觀,格調單 一,給人單調呆板的感覺,時下,不少建成投用或在建的樓盤風行大飄窗和落
地窗,建築物的門窗面積越來越大,這種單調呆板的感覺更明顯;還有些場合, 玻璃門窗的某些部分並不需要透明透光,如玻璃門的進入處易碰頭,希望此處 不透明,以半玻璃門窗為宜;目前頒布的居住建築節能標準對門窗的節能性能 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對門窗的保溫性能和遮陽性能提出高要求,玻璃的導熱 係數很大,全玻璃門窗難以滿足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為了克服以上不足,有採 用玻璃格門窗的,如中國專利申請00223454.8 "新型玻璃格門窗";又如中國專 利申請200420097038. 7 "玻璃門體結構"在玻璃門板前表面某些選定部位粘貼 金屬板層,在玻璃門板上形成相應的局部金屬面;中國專利申請98228857. 3 "錯 色鑲板裝飾門"用錯色鑲板的方法克服門的單調呆板的感。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半玻璃門窗,玻璃門窗的某些不需要透明透光的部分用造型美觀的另一種其它材料板完成,玻璃板與該其它材 料板共同組成半玻璃門窗的扇面。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半玻璃門窗包括玻璃板和其它材料板,其 特徵在於一塊玻璃板與另 一塊其它材料板共同組成半玻璃門窗的扇面,玻璃板
接連接或螺絲連接或其它形式連接。所述其它材料板是木板或人造板或金屬型 材,所述一塊玻璃板和另一塊其它材料板各個面積大小根據需要而定。
為了達到美化效果和滿足特殊要求,所述的其它材料板與玻璃板連接接合
線是直線,或是曲線;所述的其它材料板表面是木紋或竹材紋或仿家具 圖案。
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的有益效果在於
① 易於製造,成本^(氐廉;
② 美觀大方,所述的另一塊其它材料板與玻璃板連接接合線可以是有美化效 果的各種曲線,所述的其它材料板表面可以是木紋或竹材紋或仿家具圖案
③ 減少了玻璃的所佔面積,有利於節能環保,實用性強。
④ 本實用新型還能適應某些特殊要求,.如防碰頭玻璃門。 本實用新型是現代門窗的發展方向,適用於各種建築物的門窗,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l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平面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平面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一種連接形式。 圖4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另一種連接。
以上圖中的l為玻璃板,2為其它材料板,3為其它材料板與玻璃板連接接 合線,4為螺絲,5為粘合劑。
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
圖1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平面圖。
圖1中半玻璃門 窗由一塊玻璃板1和另一塊其它材料板2共同組成,另一塊其它材料板與玻璃 板連接接合線3為直線形。
圖2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平面圖。另一塊其它材料板2 與一塊玻璃板1連接接合線3為S形曲線形。
圖3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一種連接形式, 一塊玻璃板l和另一塊其它材 料板2之間連接處為槽接,4為螺絲,其它材料板2與玻璃板1連接的接合以螺 絲4連接。
圖4為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另一種連接, 一塊玻璃板1和另一塊其它材 料板2之間連接處以搭接方式通過粘合劑5粘合連接。
權利要求1、一種半玻璃門窗,它包括玻璃板和其它材料板,其特徵是一塊玻璃板(1)與另一塊其它材料板(2)共同組成半玻璃門窗的扇面,所述的玻璃板(1)和其它材料板(2)之間連接處以槽接或夾接或搭接方式通過粘合劑粘合連接或鉚接連接或螺絲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半玻璃門窗,其特徵是所述的其它材料板 (2)與玻璃板(1)連接接合線是直線,或是曲線。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半玻璃門窗,其特徵是所述的其它材料板 (2 )是木板或人造板或金屬型材。
專利摘要一種半玻璃門窗,玻璃門窗的某些部分用造型美觀的其它材料板完成,一塊玻璃板與另一塊其它材料板共同組成半玻璃門窗的扇面,玻璃板和該其它材料板之間連接處以槽接或夾接或搭接方式通過粘合劑粘合連接或鉚接連接或螺絲連接;所述其它材料板是木板或人造板或金屬型材;為了達到美化效果和滿足特殊要求,所述的其它材料板與玻璃板連接接合線是直線,或是各種曲線;所述的其它材料板表面可以是木紋或竹材紋或仿家具圖案等。本實用新型半玻璃門窗易於製造,成本低廉,美觀大方,節能環保,實用性強,能適應某些特殊要求,是現代門窗的發展方向。
文檔編號B44C1/18GK201347695SQ20082009686
公開日2009年1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優先權日2008年12月19日
發明者孫克明 申請人:孫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