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9-15 23:54:30 1
本實用新型涉及防水結構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採用的屋面防水材料一般是瀝青、SBS、APP等,而這些防水材料一般耐候性較差,隔熱保溫性能也不理想,經日光老化後會出現開裂;即使防水材料自身不開裂,也會因長時間的熱脹冷縮導致混凝土的開裂而斷裂;另外,一般的瀝青型防水卷材需帶火施工,施工操作技術要求較高,也無法避免的接縫現象還容易造成漏水。
也有通常採用聚苯乙烯泡沫板材(EPS)做隔熱層,屋面施工自下而上分別為混凝土屋面板,聚苯乙烯泡沫板做保溫層,鋪上3~5cm厚水泥砂漿做找平層,並在找平層上做防水層,適當條件下再做一道保護層。這種情況保溫層會受到多層保護,能維持比較好的保溫效果,但保溫層多為板狀材料,存在間隙,而且其上施工的找平層受力後極其容易發生開裂,造成防水層破壞發生滲漏。另外工序多,找平層以上的施工部分自重大,一般屋頂處於高處,這對成本控制、結構安全和施工安全都不利。有專利CN 103774799 A報導,採用發泡聚氨酯為保溫層,在保溫層上做聚脲防水層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但該專利在實施後存在發泡聚氨酯一旦受熱易釋放有毒氣體(二惡英),而且施工採用噴塗聚脲需要施工設備和施工人員的要求極高,故一般的屋面施工無法採用。
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建築物的防水保溫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市面上防水保溫工藝中存在防水材料和隔熱保溫材料性能單一,因此施工程序較複雜,並且實施後的防水保溫工序,往往使用一段時間就會出現性能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具有防水效果好、保溫效果優異、施工方便和成本低廉的特點。
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設置在屋面的混凝土表面,所述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包括貼合在混凝土表面的第一聚脲塗層,所述聚脲塗層表面覆蓋有聚苯乙烯泡沫層,所述聚苯乙烯泡沫層表面設置有第二聚脲塗層。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聚脲塗層為一層或多層複合設置。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聚脲塗層的厚度為0.1~0.3mm。
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聚脲塗層的厚度為0.5~2.5mm。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聚脲塗層通過刮或滾塗成型設置在所述混凝土表面上。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聚脲塗層通過刮或滾塗成型設置在所述聚苯乙烯泡沫層上。
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將聚苯乙烯泡沫保溫與聚脲防水結合為整體保溫防水塗層,利用聚脲材料自身無溶劑特性,可與聚苯乙烯泡沫完美結合,在其表面包覆形成一道彈性、耐磨、柔韌性好、強度高、抗植物根莖穿刺,抗老化性能塗層。採用現場滾塗或刮塗工藝,簡單易操作,可與屋面形成牢固、連續、緻密、無接縫的整體,不僅可以將防水材料和保溫材料各自的優良性能完美結合,且施工方便便捷。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包括:1、混凝土,2、第一聚脲塗層,3、聚苯乙烯泡沫層,4、第二聚脲塗層。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實施例及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產品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設置在屋面的混凝土1表面,所述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包括貼合在混凝土1表面的第一聚脲塗層2,所述聚脲塗層表面覆蓋有聚苯乙烯泡沫層3,所述聚苯乙烯泡沫層3表面設置有第二聚脲塗層4。所述第一聚脲塗層2為一層或多層複合設置。所述第一聚脲塗層2的厚度為0.1~0.3mm。所述第二聚脲塗層4的厚度為0.5~2.5mm。所述第一聚脲塗層2通過刮或滾塗成型設置在所述混凝土1表面上。所述第二聚脲塗層4通過刮或滾塗成型設置在所述聚苯乙烯泡沫層3上。
實施例2
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屋面的防水保溫一體化結構的具體製作方法為:
首先,對混凝土表面進行處理,要求混泥土表面溼度含水率低於7%,表面狀況為無砂、無裂、無油、無坑、無塵的屋面;
然後,在屋面混凝土表面滾塗或刮塗0.3~1mm厚的第一聚脲塗層,一遍塗膜可達厚度,施工做到無縫無明顯混泥土裸露點,3~10h可成膜實幹;
接著,在第一聚脲塗層表面貼合聚苯乙烯泡沫層,聚苯乙烯泡沫層在施工做到整齊鋪墊,無明顯起鼓等影響外觀,3~10h乾燥並粘貼牢固;
最後,在聚苯乙烯泡沫層另一面均勻刮塗或滾塗0.5~2.5mm第二聚脲塗層,一遍塗膜可達厚度,施工做到無明顯聚苯乙烯泡沫裸露點,3~10h可成膜實幹。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本行業的普通技術人員均可按說明書附圖所示和以上所述而順暢地實施本實用新型;但是,凡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範圍內,可利用以上所揭示的技術內容而作出的些許更動、修飾與演變的等同變化,均為本實用新型的等效實施例;同時,凡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實質技術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等同變化的更動、修飾與演變等,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