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的製作方法
2023-09-18 08:22:10
專利名稱: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於一種礦用支護裝置,適合煤礦採煤工作面使用。
目前,煤礦高檔普採工作面多採用鉸接頂梁和單體支柱支護,隨著採煤工作面的推進,需不斷將後排的鉸接頂梁和單體支柱拆除、搬移到前排安裝,勞動強度大,工作效率低。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設計一種不用拆梁和拆柱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利用一種專用移架裝置通過人工推架完成支架的移位任務。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由頂梁、單體支柱和移架裝置構成。每根頂梁可由多根單體支柱支撐,頂梁與單體支柱之間通過掛柱裝置連接在一起構成整體梁柱,頂梁未端連接有一斜撐摩擦支柱,用於阻檔採空區的矸石。掛柱裝置焊接在頂梁下端,掛柱裝置由柱套、緩衝墊和兩根半圓銷及其手柄組成,單體支柱的柱頭由兩根半圓銷固定在柱套內,依靠兩個半圓銷轉動後的最小或最大間距卡住或鬆開單體支柱。移架裝置由縱滑板和託滾構成。縱滑板由滑軌和滑塊組成,滑軌上端具有連接端,移架裝置依靠該連接端和銷子安裝在頂梁上,滑軌與頂梁平行,託滾垂直安裝在滑塊下端的銷孔內,託滾由軸心和可轉動軸套構成,託滾的端頭有一圓檔板,託滾能依靠滑塊沿滑軌前後移動。
隨著採煤工作面推進,需要不斷地向前移動支架,移架時支架的左右梁柱分別移動。移動左側梁柱時,在右側梁柱的梁上安裝兩個移架裝置,先保持右側梁柱撐柱頂板巖石,洩放左側梁柱上的單體支柱的液體,使左側梁柱緩慢落在移架裝置的託滾上,單體支柱靠內部彈簧拉離底板,由人工將左側梁柱整體向前推移,當託滾擋住後面的單體支柱時,梁柱連同託滾可依靠滑塊沿滑軌繼續向前移動,直至使單體支柱移至預定位置後,升單體支柱,使左側梁柱撐緊頂板,此時完成左側梁柱的移位工作。移右側梁柱時,將兩個移架裝置安裝到左側頂梁上,移架過程完全相同。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的優點是不用重複拆除、搬移和安裝頂梁和單體支柱,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支架成本低,結構簡單,適合我國國情,有廣闊應用前景。
圖1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圖2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側視圖圖3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府視圖圖4移架裝置圖5縱滑板圖6掛柱裝置結構圖
以下結合附圖用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由頂梁4、單體支柱5和移架裝置3構成,如
圖1、圖2和圖3所示。每根頂梁由三根單體支柱支撐,頂梁4與單支柱5之間通過掛柱裝置2連接在一起構成整體梁柱,頂梁4末端連接有一斜撐摩擦支柱6,用於阻擋採區的矸石。掛柱裝置2焊接在頂梁4下端,掛柱裝置由柱套12、緩衝墊13和兩根半圓銷14其手柄15組成,單體支柱的柱頭由兩根半圓銷14固定在柱套12內,依靠兩個半圓銷轉動後的最小或最大間距卡住或鬆開單體支柱5。移架裝置3由縱滑板和託滾10構成。縱滑板由滑軌9和滑塊12組成,滑軌9上端具有連接端13,移架裝置依靠該連接13和銷子8安裝在頂梁上,滑軌9與頂梁4平行,託滾10垂直安裝在滑塊12下端的銷孔內,託滾由軸心和可轉動軸套構成,託滾的端頭有一圓檔板11,託滾能依靠滑塊沿滑軌前後移動。
移架時兩套梁柱配合作業。移動左側梁柱時,在右側柱的頂梁上安裝兩個移架裝置,先保持右側梁柱撐住頂板巖石,降下左側梁柱,靠後面的摩擦支柱6的斜推作用使左側梁柱緩慢落在移架裝置的託滾10上,再由人工將梁柱整體向前推移,當託滾10檔住後面的單體支柱時,梁柱連同託滾可依靠滑塊12沿滑軌9繼續向前移動,保證支架能向前移動一個完整的柱距到達預定位置,升起單體支柱,使左側梁柱撐緊頂板,然後以相同方法移動右側梁柱,從而依次完成從左到右所有梁柱的移位工作。
權利要求1.一個種由頂梁4和單體支柱5構成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其特徵在於(1)頂梁4和單體支柱5之間採用掛柱裝置2連接,掛柱裝置2焊接在頂梁下端,掛柱裝置由柱套12、緩衝墊13和兩根半圓銷14及其手柄15組成,單體支柱的柱頭由兩半圓銷14固定在柱套12內,依靠兩個半圓銷轉動後的最小或最大間距卡住或鬆開單體支柱;(2)具有由縱滑板和託滾10構成的移架裝置,縱滑板由滑軌9和滑塊12組成,滑軌9上端具有連接端13,移架裝置依靠連接端13和銷子8安裝在頂梁4上,滑軌9平行於頂梁4,託滾垂直安裝在滑塊下端的銷孔內。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整體梁柱推移式支架,其特徵在於每根頂梁的尾端斜撐著一根擋矸摩擦支柱6。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於一種礦用支護裝置,適合煤礦採煤工作面使用。支架由頂梁、單體支柱和移架裝置構成,頂梁和單體支柱之間由掛柱裝置連接成整體梁柱,移架裝置安裝在相鄰梁柱的頂梁上,使整體梁柱卸載後掛吊在移架裝置的託滾上,靠人工將整體梁柱向前推移一個完整的柱距,不需拆、搬和重複安裝梁柱,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適合我國國情,有廣闊應用前景。
文檔編號E21D23/00GK2068584SQ9020994
公開日1991年1月2日 申請日期1990年7月13日 優先權日1990年7月13日
發明者白默村, 谷維義, 王佔剛, 志軍, 汪秀會 申請人:海勃灣礦務局總機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