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可申請辦理臨時牌照嗎(月底前可申請辦理臨時)
2023-09-14 22:12:27
月底前可申請辦理臨時牌照嗎?本報訊(記者 王斌)近日,《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北京市城管委網站上公布並正式實施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從2023年開始,原則上應當在9月30日前提出暫停或恢復供熱,並與供熱單位籤訂暫停和恢復供熱協議,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鑑於今年是政策出臺第一年,在不影響供熱系統運行調試的前提下,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於月底前可申請辦理臨時牌照嗎?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月底前可申請辦理臨時牌照嗎
本報訊(記者 王斌)近日,《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北京市城管委網站上公布並正式實施。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從2023年開始,原則上應當在9月30日前提出暫停或恢復供熱,並與供熱單位籤訂暫停和恢復供熱協議,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鑑於今年是政策出臺第一年,在不影響供熱系統運行調試的前提下,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本市居民集中供熱採暖用戶中有暫停供熱需求的越來越多。鑑於此,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編制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供熱單位及居民用戶,暫停和恢復供熱的實施範圍是供熱採暖合同約定的單套房屋全部區域,單套房屋內不應局部暫停或恢復供熱。建設工程保修期限內的新建房屋建築,原則上不應辦理暫停供熱。
《指導意見》規定,有暫停或恢復供熱需求的用戶,原則上應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與供熱單位籤訂暫停供熱協議或恢復供熱確認單,並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暫停供熱期原則上應為整個採暖期,且至少為一個採暖期。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鑑於今年是政策出臺第一年,在不影響供熱系統運行調試的前提下,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從2023年開始,原則上應當在9月30日前提出暫停或恢復供熱,並與供熱單位籤訂暫停和恢復供熱協議,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
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修訂後的《北京市居民供熱採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北京市居民供熱採暖合同(按熱計量計費版)》和《北京市非居民供熱採暖合同》共3項示範文本也於近日在北京市城管委網站上公布並正式實施。
在居民供熱採暖合同中,關於「供熱室內溫度標準」有這樣的表述:採暖期內,在正常天氣情況下,應保證臥室、起居室溫度不低於18℃。在修訂前的原示範文本中,所稱「正常天氣」主要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而修訂後的合同示範文本則將正常天氣由室外平均溫度-9℃調整為-7.6℃。
此外,修訂後的合同,對室溫也提出了「更暖」的要求。原合同中提出,「對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範要求的住宅,或經過建築圍護結構和供熱系統改造的住宅乙方應當保證甲方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於18℃;未經建築圍護結構改造或供熱系統改造的住宅,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上時,臥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於18℃,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下、-9℃以上(含)時,臥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於16℃」。此次修訂後,新的合同調整為「採暖期內,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乙方應保證甲方臥室、起居室溫度不低於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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