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9-16 16:27:45
專利名稱: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特別是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使用的自卸汽車,車廂底板下有底架,底架的縱梁由副車架的兩根縱梁支撐, 副車架固定在車架上,支撐面積小,而且副車架的兩根縱梁相距不足一米,橫向穩定性很 差。自卸載重汽車一般運載煤碳、礦石、泥土等物料,裝載時大塊的礦石對車廂底部有很大 衝擊力,容易損壞車廂底部,另外,由於載重量大,滿載物料後重心高,車廂底部僅由副車架 的的兩根縱梁支撐,橫向穩定性差的問題更加突出,滿載物料時常常因為道路不平顛簸或 轉彎稍急就發生側翻,引起人身傷亡的重大事故。為了提高車廂的穩定性,一些自卸汽車取 消了車廂底架,將車廂底板直接放置在副車架上,雖然降低了重心,但車廂底部的剛度和強 度都有所削弱,車廂橫向穩定性差的情況也沒有改善。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提高車廂底部的剛度和 強度,而且車廂重心低,能有效地控制車廂的左右搖擺,有較好的橫向穩定性。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車廂底板下方有兩根相對的異形縱梁,兩根 相對的異形縱梁之間形成凹槽,兩根副車架縱梁嵌套在凹槽中,兩根異形縱梁之間有若干 橫梁。所述橫梁下表面與異形縱梁的下水平面齊平。所述橫梁與副車架橫梁相對應並相接觸。所述異形縱梁與橫梁的連接處焊接三角形加強板。進一步的,車廂底部的異形縱梁與車廂邊板間有若干支撐梁,支撐梁的橫截面呈 槽形。進一步的,車廂底部的異形縱梁與車廂邊板間有若干加強筋。本實用新型剛度和強度大,能承受很大衝擊力,而且車廂嵌套在副車架上,可較好 地限制車廂的左右搖擺,橫向穩定性好,使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大大提高,車廂底部的異形 縱梁和邊板之間的支撐梁或加強筋進一步提高了車廂底部的剛度和抗衝擊能力。
圖1為本實用新型車廂底部橫斷面結構示意圖。圖中1-車廂底板,2-異形縱梁,3-橫梁,4-副車架橫梁,5-副車架縱梁,6_支撐 梁或加強筋,7-車廂邊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0014]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車廂底板1下方有兩 根相對的異形縱梁2,兩根相對的異形縱梁2之間形成凹槽,兩根副車架縱梁5嵌套在凹槽 中,兩根異形縱梁2之間有若干橫梁3,橫梁3的下表面與異形縱梁2的下水平面齊平,橫梁 3與副車架橫梁4的數量相同,且相接觸。異形縱梁2焊接在車廂底板1上,異形縱梁2與 橫梁3的連接處還焊接三角形加強板,也可不焊接三角形加強板。所述異形縱梁2從橫截面看,其下表面有一臺階,兩根副車架縱梁5的上水平表面 與異形縱梁2的臺階的上水平表面接觸。為進一步提高車廂底部的剛度和強度,在車廂底部的異形縱梁2與車廂邊板7間 有若干支撐梁或加強筋6,支撐梁或加強筋6的數量根據車廂長度而定,可為4-12個,支撐 梁的橫截面呈槽形或筋板。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可有其它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及其實質的 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根據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 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於本實用新型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車廂底板(1)下方有兩根相對應 的異形縱梁O),兩根相對的異形縱梁⑵之間形成凹槽,兩根副車架縱梁(5)嵌套在凹槽 中,兩根相對應的異形縱梁( 之間有若干橫梁(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橫梁(3) 下表面與異形縱梁O)的下水平面齊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橫梁(3) 與副車架橫梁(4)相對應並相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異形縱梁 (2)與橫梁(3)的連接處焊接三角形加強板。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頂所述的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異 形縱梁( 與車廂邊板(7)間有若干支撐梁,支撐梁的橫截面呈槽形。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自卸載重汽車的車廂底部結構,其特徵在於異 形縱梁( 與車廂邊板(7)間有若干加強筋板。
專利摘要一種自卸載重汽車的底板採用鋼板壓製成形,車廂底部結構為,車廂底板下方有兩根相對應的異形縱梁,兩根相對的異形縱梁之間形成凹槽,兩根副車架縱梁嵌套在凹槽中,兩根異形縱梁之間有若干橫梁。本實用新型剛度和強度大,能承受很大衝擊力,而且車廂嵌套在副車架上,重心低,可較好地限制車廂的左右搖擺,橫向穩定性好,使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大大提高,車廂底部的異形縱梁和邊板之間的支撐梁或加強筋進一步提高了車廂底部的剛度和抗衝擊能力。
文檔編號B60P1/28GK201842002SQ20102055203
公開日2011年5月25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8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8日
發明者代顯能, 樊高榮 申請人:成都市高榮華龍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