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加藥箱自吸液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9-17 13:02:55 1
本實用新型屬於水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加藥箱自吸液裝置。
背景技術:
工業水處理系統中,都需要用到加藥裝置,如:通過對系統加酸、鹼來調節水的PH值;通過加殺菌劑對原水(或產水)進行殺菌;通過加混凝劑、絮凝劑對原水中的懸浮物進行混凝(絮凝)處理;通過加還原劑去除水中的餘氯;通過加阻垢劑阻止(延緩)反滲透膜的結垢等等。這些藥劑中有的是把固體藥劑加入溶液箱中進行攪拌溶解形成液體,再用加藥泵加入到系統中,如混凝劑聚合氯化鋁、絮凝劑硫酸亞鐵等都是粉狀固體藥劑,而大部分是液體藥劑直接加入溶液箱,用加藥泵加入到水處理系統中去,其中多種液體藥劑具有強刺激性和腐蝕性,如鹽酸、硫酸、液體氫氧化鈉等,將這些液體藥劑加入加藥溶液箱時,容易濺出來對人體造成腐蝕損傷,如鹽酸還會冒出酸霧進入人體呼吸道,對眼睛和呼吸道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在大的水處理系統中,可以設計用卸藥泵向加藥溶液箱中卸藥,但在一些中小水處理系統中,考慮到投資成本和現場實際情況,只能用人工向溶液箱裡加藥,這樣既增加了操作工人的體力勞動,還增加了操作工人的人身傷害的危險性,這個問題在水處理行業普遍存在,一直困擾著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工人,有很多技術人員對此問題進行過多種研究,但效果都不太理想,現在仍然是眾多技術人員攻關的一個課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無需人力添加藥劑,實現自動化,通過真空自吸實現藥劑添加的加藥箱自吸液裝置。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採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加藥箱自吸液裝置,包括主管路,所述主管路上設有支管路,所述支管路上沿水流方向設有噴射器,所述支管路靠近所述噴射器的進水口端設有第一閥門,所述支管路靠近所述噴射器的出水口端設有第二閥門,所述噴射器的吸液口通過吸液管路連接溶液箱,所述吸液管路靠近吸液口端設有單向閥,所述吸液管路靠近所述溶液箱的出氣口端設有第三閥門,所述溶液箱的進液口通過進液管路連接外部藥劑罐,所述進液管路靠近外部藥劑罐端設有第四閥門。
本實用新型加藥箱自吸液裝置的優點是:
1、本實用新型加藥箱自吸液裝置,通過加藥溶液箱藥液自吸裝置向溶液箱中加藥,減輕了操作工人的體力勞動,需要向溶液箱中加藥時,只要把外部藥箱或加藥車放置在加藥裝置旁邊,把外部藥箱的出液口和加藥溶液箱的進液口連接好後,打開噴射器的進、出口閥門,啟動水處理設備,則藥液在噴射器的吸力作用下自行流到了溶液箱中,不需要人工搬運添加藥液,大大的減輕了操作工人的勞動強度。
2、本實用新型加藥箱自吸液裝置,操作簡便,安全可靠。能夠保證藥液加入過程中不漏不撒,不滴不滲,且防止了揮發性藥液如酸霧揮發到空氣中,從而造成人體吸入到呼吸道內,加藥方便,保證溶液箱中的藥液液位可以達到任一設定的高度。
3、本實用新型加藥箱自吸液裝置,成本低廉,安裝簡單,比用卸藥泵成本佔比不到10%,且不需要電源。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一、如圖1所示,一種加藥箱自吸液裝置,包括主管路1,所述主管路1上設有支管路2,所述支管路2上沿水流方向設有噴射器4,所述支管路2靠近所述噴射器4的進水口15端設有第一閥門3,所述支管路2靠近所述噴射器4的出水口16端設有第二閥門5,所述噴射器4的吸液口17通過吸液管路7連接溶液箱11,所述吸液管路7靠近吸液口17端設有單向閥6,所述吸液管路7靠近所述溶液箱11的出氣口9端設有第三閥門8,所述溶液箱11的進液口10通過進液管路12連接外部藥劑罐14,所述進液管路12靠近外部藥劑罐14端設有第四閥門13。
在進行向加藥溶液箱11裡加藥時,讓設備處於運行狀態,連接好溶液箱進液口10與外部藥劑罐14之間的進液管路12,保證溶液箱11和進液管路12之間是密閉的,然後打開第一閥門3、第二閥門5、第三閥門8、第四閥門13,則支管路2內的水急速流過噴射器4時,在噴射器4的吸液口17處形成一真空區間,即形成負壓力,則該負壓吸引著外部藥劑罐14內的藥液流入了加藥溶液箱11,在藥液流入溶液箱11的過程中,只要進液管路12連接無漏點,就能保證無藥液或酸霧流出,操作人員只需觀察加藥溶液箱11的液位即可,達到設定的液位後,關閉噴射器2的第一閥門3、第二閥門5、第三閥門8,噴射器4的吸液口17處的真空度降為零,藥液停止流入加藥溶液箱11,然後關閉第四閥門13,把加藥溶液箱11進液口10連接的進液管路12卸下放在合適的位置,進液管路12的管路最好用軟管,在拆卸管路過程中注意不要讓藥液灑出,則本加藥過程結束。根據溶液箱11的容積和想要達到的加藥時間確定噴射器4的型號,再根據噴射器4的型號確定支管路2的管徑。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現並不受上述實施方式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構思的前提下,對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修改或變型,這些修改或變型當然也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