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9-11 04:51:05
專利名稱: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打火機,尤其涉及該打火機中在點火前的保險裝置。
背景技術:
國際上美國在1994年全面實行CR法案,歐盟自1995年和1999年兩次對一次性打火機的進口加稅後,於2002年通過了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必須加裝安全鎖的法規(CR法案)。所謂CR(CHILDR ESISTANCE)法案是指在打火機上加裝防止兒童開啟裝置,以提高打火機安全性能。
現有的打火機有各種各樣的式樣,開啟的蓋子以及點火的按鈕也是有很多種;由圖1可見是一種常用的打火機,主要由按鈕1、火嘴6、壓氣杆7、儲氣室8和壓電點火器9;當按鈕1向下按時,頂到了壓電點火器9,壓電點火器9經過一段距離向下壓,打火機這時就能出火了。但這種式樣的打火機對5歲兒童卻是不利的,因為他能夠很輕易的點火,給安全帶來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了一種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旨在解決上述的缺陷。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本發明包括按鈕;還包括一個擋位塊,一個旋轉蓋,一個與按鈕面平行的、安裝在按鈕上的軸;所述的旋轉蓋安裝在按鈕上,其一邊可放在擋位塊上,在旋轉蓋下部有一個與軸相連的並可作水平方向轉動的止位杆;當止位杆不轉動時,旋轉蓋的一邊在擋位塊上,按不動按鈕;當止位杆轉動一定角度時,旋轉蓋的一邊離開擋位塊上,可向下按動按鈕;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由於在點火之前先有向上推動旋轉蓋的步驟,給安全添了一把鎖,確保安全意識淡薄的兒童無法打火成功,保證了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圖1是現有技術的打火機結構圖;圖2A是採用本發明的打火機;圖2B是本發明的鎖定狀態圖;圖2C是本發明的開鎖狀態圖;圖3A至圖3D是打火機解鎖、打火、復原過程圖;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由圖2可見本發明包括按鈕1;還包括一個擋位塊5,一個旋轉蓋2,一個與按鈕1面平行的、安裝在按鈕1上的軸3;所述的旋轉蓋2安裝在按鈕1上,其一邊可放在擋位塊5上,在旋轉蓋2下部有一個與軸3相連的並可作水平方向轉動的止位杆4;當止位杆4不轉動時,旋轉蓋2的一邊在擋位塊5上,按不動按鈕1;當止位杆4轉動一定角度時,旋轉蓋2的一邊離開擋位塊5上,可向下按動按鈕1;所述的軸3可安裝在按鈕1與擋位塊5之間或在按鈕1之中;如圖2B所示,當旋轉蓋2成閉合狀時,使用者通過旋轉蓋2施力下壓按鈕1,旋轉蓋2的一邊碰到擋位塊5,按鈕下壓受阻無法接觸到壓電點火器,此時打火機處於鎖定狀態。
如圖2C所示,使用者對旋轉蓋2施力,通過止位杆4圍繞軸轉動旋轉蓋2與按鈕1成交錯角,旋轉蓋2的一邊碰到擋位塊5使用者施力下壓按鈕1,按鈕1可先接觸到壓電點火器,並可激發產生電子火,同時按鈕1的一側下壓壓氣杆,打火機在有電有氣的情況下可正常打火。
本發明的打火機狀態及使用可分為如下幾部分打火機鎖定如圖3A所示,打火機處於鎖定位,使用者向旋轉蓋向下施力,由於擋位塊的作用,不能啟動壓電點火器,同時也不能激發儲氣室正常地打火,打火機處於鎖定狀態。
打火機解鎖如圖3B所示,使用者旋轉旋轉蓋成交錯角,確保使用者可施力直接下壓按鈕,則打火機解鎖。
打火機打火如圖3C所示,使用者施力下壓按鈕,且按鈕1可先接觸到壓電點火器,並可激發產生電子火,同時按鈕的一側下壓壓氣杆,打火機在有電有氣的情況下可正常打火。
打火機復位鎖定如圖3D所示使用者只需將旋轉蓋恢復至原始位置,附於按鈕上面,使其恢復至原始位,打火機再次鎖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包括按鈕(1);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個擋位塊(5),一個旋轉蓋(2),一個與按鈕(1)面平行的、安裝在按鈕(1)上的軸(3);所述的旋轉蓋(2)安裝在按鈕(1)上,其一邊可放在擋位塊(5)上,在旋轉蓋(2)下部有一個與軸(3)相連的並可作水平方向轉動的止位杆(4);當止位杆(4)不轉動時,旋轉蓋(2)的一邊在擋位塊(5)上,按不動按鈕(1);當止位杆(4)轉動一定角度時,旋轉蓋(2)的一邊離開擋位塊(5)上,可向下按動按鈕(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的軸(3)可安裝在按鈕(1)與擋位塊(5)之間或在按鈕(1)之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打火機中阻擋按鈕式保險裝置,包括按鈕(1);還包括一個擋位塊(5),一個旋轉蓋(2),一個與按鈕(1)面平行的、安裝在按鈕(1)上的軸(3);所述的旋轉蓋(2)安裝在按鈕(1)上,其一邊可放在擋位塊(5)上,在旋轉蓋(2)下部有一個與軸(3)相連的並可作水平方向轉動的止位杆(4);當止位杆(4)不轉動時,旋轉蓋(2)的一邊在擋位塊(5)上,按不動按鈕(1);當止位杆(4)轉動一定角度時,旋轉蓋(2)的一邊離開擋位塊(5)上,可向下按動按鈕(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由於在點火之前先有向上推動旋轉蓋的步驟,給安全添了一把鎖。
文檔編號F23Q2/28GK1920389SQ20051002910
公開日2007年2月28日 申請日期2005年8月25日 優先權日2005年8月25日
發明者張建君, 劉亦彤 申請人:上海甲秀工業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