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電子裝置和保護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與流程
2023-09-20 21:18:45 3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以及一種保護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
背景技術:
作為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有行動電話、平板終端、數碼攝影機、筆記本PC、PDA(個人數字助理)、可攜式DVD(數碼視像光碟)播放器、可攜式音樂播放器、以及可攜式電視機。行動電話,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例如如圖5所示的構造。即,圖5中所示的行動電話100包括在殼體200前面的揚聲器(未顯示),靠近揚聲器的各種傳感器(例如,加速傳感器和陀螺儀傳感器)300,和諸如LED(發光二極體)的光源400,等等。這些諸如揚聲器、傳感器300、和光源400的裝置用覆蓋構件500從殼體200上方覆蓋。殼體和覆蓋構件500具有用於從揚聲器向外部傳播聲音的開口510。覆蓋構件500由一般認為相對撓性的構件製成,例如以確保揚聲器和傳感器300的性能並且確保由光源400發射的光的透射。因此,採用措施在萬一行動電話100掉落的情況下不損壞覆蓋構件500,這樣殼體200的周邊用軟性殼體600覆蓋。附帶地,專利文獻1至3公開了在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殼體上形成突出部的技術。在專利文獻1中,突出部形成在殼體上,以便當例如在殼體的開口側向下朝向的情況下將可攜式電子裝置放置在桌上時向外部傳播聲音。在專利文獻2中,突出部形成在殼體上,從而在用戶將用戶耳部靠近殼體的開口接聽電話時減少耳部與殼體的接觸。在專利文獻3中,由軟質彈性體製成的突出部形成在殼體的邊緣上,以便在落下的情況下不會損壞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引用文獻列表專利文獻專利文獻1:日本未審查專利申請公開案No.2010-251947專利文獻2:日本未審查專利申請公開案No.H05-22389專利文獻3:日本未審查專利申請公開案No.H05-37617
技術實現要素:
技術問題如圖5中所示的,用分離的軟性殼體覆蓋殼體200的周邊降低了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設計性能。如專利文獻1至3中具有突出部一樣,其中殼體的一部分突出的構造也會降低了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設計性能。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於提供能夠解決上述問題的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和一種保護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解決問題的技術方案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方面是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包含器件的殼體、覆蓋所述器件的覆蓋構件、形成在所述殼體上的突出部和保護所述覆蓋構件的保護構件。所述保護構件被形成以從所述覆蓋構件突出並且還具有與所述突出部的高度基本相等的高度。本發明的另一個示例性方面是一種保護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形成可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包含器件的殼體、覆蓋所述器件的覆蓋構件、形成在所述殼體上的突出部和保護所述覆蓋構件的保護構件。所述保護構件被形成以從所述覆蓋構件突出並且還具有與所述突出部的高度基本相等的高度。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根據本發明,可以提供具有優秀抗震性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和保護所述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附圖說明圖1是示意地圖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立體圖;圖2是示意地圖示根據本發明的所述示例性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局部剖面圖;圖3是顯示例如在根據本發明的所述示例性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單元面朝下情況下所述可攜式電子裝置被放置在桌上時的狀態的圖;圖4是顯示當根據本發明的所述示例性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靠近用戶耳部時的狀態的圖;和圖5是示意地圖示相關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局部平面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是對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和一種保護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的解釋。然而,本發明並不必然限於以下的示例性實施例。而且,以下說明和圖示被適當簡化,從而有利於清楚解釋。注意以下說明和圖示中的上下方向、左右方向、以及前後方向是為了有利於清楚解釋而定義的,並且它們根據使用模式而變化。根據此示例性實施例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是如圖1所示的行動電話1。如圖2所示,行動電話1配備有(例如)殼體2、包括觸摸面板、液晶顯示器等的顯示單元3以及響應於觸摸面板上的操作控制顯示單元3並且實現通信的控制單元4。殼體2包括如圖1所示的第一殼體21和第二殼體22。第一殼體21用作殼體的下蓋。如圖2中所示的,顯示單元3、控制單元4等安裝在第一殼體21上。沒有顯示的麥克風安裝在第一殼體21的背面。同時,揚聲器5安裝在第一殼體21的正面。此示例性實施例的揚聲器5設置在第一殼體21的正面的左右方向的大體中間位置。雖然在附圖中沒有示出,但是作為其它器件的各種傳感器和光源安裝在第一殼體21的正面上揚聲器5附近。第二殼體22用作殼體的上蓋。即,第二殼體22和第一殼體21在上下方向上疊加並且由諸如螺栓的固定構件固定。用於暴露顯示單元3的開口23形成在第二殼體22的平面圖的大體中間部分。即,框架部分24圍繞在第二殼體22中的顯示單元3形成。相應地,如圖2所示,揚聲器5、傳感器、光源等設置在框架部分24的正面的下部區域。因此,框架部分24的正面以這樣的方式構造使得揚聲器5和傳感器有利地起作用且由光源發射的光有利地發射。此外,凹陷部24a形成在框架部分24的正面中,從而容納(稍後要描述的)保護構件7的一部分並且固定保護構件7。雖然這裡沒有呈現凹陷部24a的具體圖示,但是從正面看時並且還在平面圖中,凹陷部24a形成為U形。此外,在從側面看時,凹陷部24a形成為L形形狀。正如圖1中所示的,多個開口28形成在框架部分24的背面以將聲音傳播至麥克風。同時,正如圖2中所示的,開口29形成在框架部分24的正面中以將聲音從揚聲器5傳播至外部。覆蓋構件6連續地覆蓋框架部分24的正面至前側表面(圖1和3中的陰影部分)。即,在平面圖中,設置諸如揚聲器5、傳感器、和光源等器件的區域用覆蓋構件6覆蓋。覆蓋構件6由相對撓性構件(例如丙烯酸構件)製成,從而使得揚聲器5和傳感器有利地起作用並且使得由光源發射的光有利地發射。開口61形成在覆蓋構件6中,這樣由揚聲器5輸出的聲音傳播至外部。此開口61與第二殼體22的開口29連通。此外,切口部62形成在覆蓋構件6中,以將稍後要描述的保護構件7設置在其中。突出部25形成在上述第一殼體21和第二殼體22中。詳細地,如圖3中所示的,突出部25具有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如圖1中所示的,第一部分26被形成為與框架部分24中的背側邊緣和有開口23插入的左右兩個邊緣連續。此外,如圖3中所示的,第二部分27被形成為與第一殼體21和第二殼體22前側表面面的左右兩個邊緣和第一殼體21的下側邊緣連續。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連續地形成。即,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以環形形式形成。第一部分26從顯示單元3向上突出。而且,第二部分27從覆蓋部件6向前突出。詳細地,第一部分26的高度構造成使得行動電話1在例如以行動電話1的顯示單元3朝下的情況下被放置於桌上時顯示單元3不與放置表面接觸。而且,第二部分27的高度構造成使得當行動電話1正面側向下掉落時覆蓋構件6不與掉落表面接觸。然而,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的布置和形狀應該是這樣,當行動電話1(例如以行動電話1的顯示單元3朝下)被放置於桌上時或者在行動電話1正面側向下掉落時不會使得顯示單元3和覆蓋構件6接觸放置表面或掉落表面接觸。如圖1和2中所示的,保護構件7設置在覆蓋構件6中開口61的正面並且還設置在殼體2的正側邊緣的左右方向的大體中間位置。保護構件7被容置於覆蓋構件6的切口部62內部並且在框架部分24的凹陷部24a內部,並且由凹陷部24a、覆蓋構件6以及第一殼體21固定。如圖3中所示的,保護構件7形狀形成為,使得保護構件(連同突出部25的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在行動電話1(例如)以顯示單元3朝下被放置於桌上時或者在行動電話1正面側向下掉落時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接觸並且因而使得顯示單元3或覆蓋構件6不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接觸。即,保護構件7形成為從覆蓋構件6突出並且具有與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的高度大體相等的高度。保護構件7的寬度尺寸構造成在保護構件7(連同第一部分26或第二部分27)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接觸時不會動搖行動電話1。而且,保護構件7由不會變形的材料形成並且與第一部分26或第二部分27一起在接觸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的情況下不會使得覆蓋構件6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接觸。例如,保護構件7由塑性樹脂、彈性體材料等製成。接著,當行動電話1(例如)以行動電話1的顯示單元3朝下被放置於桌上時或者在行動電話1正面側向下掉落時,保護構件7和突出部25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接觸,從而使得覆蓋構件6不與放置表面或者掉落表面直接接觸。因此,這防止覆蓋構件6的損壞並且最終改善行動電話1的抗震性。還有,保護構件7的與第一部分26和第二部分27的高度大體相等的高度不會使得僅保護構件7顯著地突出,並且因此保持行動電話1整體的設計性能。如圖4中所示的,附加地,當用戶將用戶的耳部靠近第二殼體22的開口61以接聽電話時,保護構件7與耳部接觸並且在不會阻擋開口61與耳部的情況下防止灰塵進入耳部和揚聲器5之間的空間。這使得來自揚聲器5的聲音有利地傳播至外部並且到達耳部。而且,為了防止灰塵進入該空間,幾乎不需要(例如)形成靠近開口61的凹陷部並且因此實現了行動電話1的設計性能的改善。此處說明保護構件7的具體形狀。正如圖1和2中所示的,與左右方向大體橫向並且在前後方向上彎曲的圓形表面71形成在保護構件7的外周邊。此圓形表面71被形成為與第一殼體21的正側表面實質上連續。而且,在保護構件7的內周邊形成臺階部分72,從而將保護構件7有利地放置在框架部分24的凹陷部24a內部的上表面。此外,向後彎曲的板部分73形成在保護構件7的上邊緣。當保護構件7被固定時,板部分73的尖端壓靠覆蓋構件6的正側表面。此時,板部分73起到板簧的作用。而且,在保護構件7的下邊緣形成裝配爪74,以裝配至形成在第一殼體21的側部上的裝配槽30。將此保護構件7固定至殼體2,首先,在將板部分73的尖端壓靠覆蓋構件6的正側表面的同時,向下移動保護構件7,將保護構件7的一部分容置於框架部分24的凹陷部24a內部,並且與此同時,在將保護構件7的臺階部分72放置到框架部分24的凹陷部24a內部的上表面上時,保護構件7的裝配爪74被裝配至第一殼體21的裝配槽30。接著,保護構件7的上邊緣由覆蓋構件6限制,並且保護構件7的下邊緣由第一殼體21限制。此外,保護構件7的左側和右側表面由框架24的凹陷部24a內部的左側和右側表面限制。這樣便於將保護構件7固定至殼體2。此外,正如圖4中所示的,當用戶將用戶的耳部靠近第二殼體22的開口61接聽電話並且保護構件7與耳部接觸時,保護構件7的外周邊中的圓形表面可以降低用戶的不舒適性。本發明不限於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並且在不偏離範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變化。雖然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以行動電話為示例說明可攜式電子裝置,但是並不限於此。具體地,在使用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終端、數碼攝影機、筆記本PC、PDA(個人數字助理)、可攜式DVD(數碼視像光碟)播放器、可攜式音樂播放器、可攜式電視機等時可以以大體類似的方式實現上述示例性實施例。在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中,保護構件7設置在殼體2的邊緣處,然而,只要有利於保護覆蓋構件6,該設置位置不限於此。雖然在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中,保護構件7和殼體2作為單獨的構件被構造,但是它們可以是一體構造的。上述示例性實施例包括作為器件的揚聲器5、傳感器和光源,但是不限於此。器件可以是通常布置在覆蓋構件6的下部區域中的那些。本申請案以2011年2月15日提交至日本專利局的日本專利申請案No.2011-29802為基礎並且請求其的優先權權益,其整體內容以參考的形式合併至此。工業應用性本發明可以用以諸如行動電話、平板電腦終端、數碼攝影機、筆記本PC、PDA(個人數字助理)、可攜式DVD(數碼視像光碟)播放器、可攜式音樂播放器、以及可攜式電視機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參考符號列表1行動電話2殼體21第一殼體22第二殼體23開口24框架部分24a凹陷部25突出部,26第一部分,27第二部分28、29開口30裝配槽3顯示單元4控制單元5揚聲器6覆蓋構件,61開口,62切口部7保護構件,71圓形表面,72臺階部分73板部分,74裝配爪100可攜式電話200殼體300傳感器400光源500覆蓋構件510開口600軟性殼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