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的製作方法
2023-09-27 07:11:35
專利名稱: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的製作方法
本發明屬於機械工程-熱工-燃燒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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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是一種用於切向燃燒煤粉爐的燃燒器(也稱直流式燃燒器)。切向燃燒煤粉爐遇到著火困難時應選用一次風口集中且其形狀狹長的燃燒器,這時一次風射流量偏斜而引起結渣,本發明可克服這一缺陷而不影響煤粉著火。聯邦德國文獻Mitteilungen der Vereinigung der Grosskesselbesitzer(1971年51卷3期196-7頁,200-2頁)所述的一種燃燒器在一次風中央裝了二次風,僅是燃燒褐煤的技術。機械工程手冊第13卷71篇4章2節71-27頁,29頁(機械工業出版社,1982年出版)所示的側二次風式燃燒器,則只能用於燃燒貧煤和低灰分煙煤,而從未用於無煙煤或高灰粉煙煤。
本發明為了克服上述燃燒器的不足,加強煤粉的著火,使燃燒速度加快,燃料燃盡,節省能源,並防止射流偏斜而減少結渣。
本發明的結構中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外壁設有擴口,其擴口角為α1,這一擴口可促進一次風射流對高溫爐煙的卷吸,從而有利於著火。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內側壁設有縮口,縮口角為α2,擴口和縮口合成一折彎噴口,這樣更有利於著火。該燃燒器還可設置夾心風口〔2〕或背火側一次風口〔3〕。
該燃燒器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外側壁擴口角α1的合理範圍可為0~25°,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內側壁縮口角α2的合理範圍可為0~35°。外側擴口寬度△b1與一次風口原寬度之比 (△b1)/(b1)的合理範圍可為0~0.2,夾心風口與向火側一次風口的距離△S1和夾心風口寬度b2之比 (△S1)/(b2) 的合理範圍可為1.3~2.3,內側縮口寬度△b2與一次風口原寬度b1之比 (△b2)/(b1) 的合理範圍可為0~0.2,夾心風口與背火側一次風口距離△S2和夾心風口寬度b2之比 (△S2)/(b2) 的合理範圍可為1.3~2.1。
本發明的向火側擴口和縮口結構還可用於切向燃燒器及其它型式燃燒器。適用於燃燒無煙煤和高灰分煙煤的煤粉爐。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節約燃油、燃煤,保證可靠運行的顯著效果。
附圖1 為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的爐膛水平剖面圖,圖中1為向火側一次風口,2為夾心風口,3為背火側一次風口。
附圖2 為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加注尺寸代號的水平剖面圖。圖中,b1為一次風口原寬度;
△S1為夾心風口與向火側一次風口的距離△S2為夾心風口與背火側一次風口的距離b2為夾心風口的寬度△b2為向火側一次風口內側縮口寬度△b1為向火側一次風口外側擴口寬度α1為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外側壁擴口角度α2為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內側壁縮口角度圖3 為側二次風式燃燒器改為帶擴口和縮口的結構型式。
圖4 為切向燃燒器改為帶擴口和縮口的結構型式。
權利要求
1.一種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其特徵在於該燃燒器向火側一次風口[1]的外側壁設有擴口,擴口角為α1,向火側一次風口[1]的內壁設有縮口,縮口角為α2,擴口和縮口構成折彎噴口。也可以只有擴口。
2.按照權利要求
1所說的燃燒器,其特徵在於該燃燒器設有夾心風口〔2〕和背火側一次風口〔3〕,向火側一次風口〔1〕的外側壁擴口角α1的合理範圍在0~25°,向火側一次風口〔1〕的內側壁縮口角α2的合理範圍為0~35°,外側擴口寬度△b1與一次風口原寬度b1之比 (△b1)/(b1) 的合理範圍為0~0.2,內側縮口寬度△b2與一次風口原寬度b1之比 (△b2)/(b1) 合理範圍0~0.2,夾心風口與向火側一次風口的距離△S1和夾心風口寬度b2之比 (△S1)/(b2) 為1.3~2.3,夾心風口與背火側一次風口距離△S2和夾心風口寬度b2之比 (△S2)/(b2) 為1.3~2.1。
專利摘要
一次風折邊型夾心風燃燒器是一種用於切向燃燒煤粉爐的燃燒器。其基本特點是一次風部位有三個風口——向火側一次風口、夾心風口、背火側一次風口,也可僅有向火側一次風口。在向火側一次風口的內外側採用單或雙摺邊,即為擴口和縮口。本發明給出了設計其擴口和縮口的合理範圍。該燃燒器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節約燃油、燃煤、保證可靠穩定運行的顯著效果。它還可用於切向燃燒的其它型式燃燒器,適用燃燒無煙煤和高灰粉煙煤的煤粉爐。
文檔編號F23D1/04GK86102940SQ86102940
公開日1987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1986年4月29日
發明者徐通模, 郭家, 惠世恩, 許晉源 申請人:西安交通大學, 武漢鍋爐廠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