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110宣傳日」活動方案
2023-09-27 05:28:20 1
【篇一】
201*年1月10日是全國第28個110宣傳日。為大力宣傳110在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顯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斷增進人民群眾對110的理解和支持,根據公安廳、地區公安局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201*年「110宣傳日」活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1*年「110宣傳日」要緊緊圍繞「110,守護您的平安」這一主題,充分向群眾宣傳110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作用和意義。同時,積極向社會通報110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關心、愛護、幫助、支持110,努力形成110服務群眾、群眾積極參與並理解支持110的良好互動局面,不斷發展和壯大110工作的群眾基礎,共同促進110的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活動組織有力、責任到人,成立由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斌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曹寒汀任副組長,指揮中心、治安大隊、交通管理大隊、南城、城鎮派出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110宣傳日」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宣傳日組織統籌工作其他各派出所,交警各中隊(所)自行組織進行宣傳。
三、活動安排
此次「110宣傳日」時間是201*年1月10日,重點是大力宣傳人民群眾如何正確撥打110,110受理群眾報警的範圍等。具體活動安排是:
1、設置110宣傳臺,開展現場諮詢。
2、懸掛宣傳橫幅、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單等,利用各種形式廣泛開展110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3、邀請溫宿縣廣播電臺等新聞媒體進行跟蹤採訪,開展專題報導,展示110民警的風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參加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110宣傳日」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擴大110影響上升到不斷推進110工作、提升公安隊伍整體形象的高度上來,上升到構建新型警方公共關係、共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上來,全力開展好各項宣傳工作。
2、多措並舉,全面宣傳。參加單位要通過向群眾發放
宣傳材料,懸掛宣傳橫幅,接受群眾現場諮詢等宣傳方式,宣傳我縣110開展以來取得的成果。解答群眾報警中遇到的問題,提醒群眾文明報警、規範報警,展示110建設正規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和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新形象、新風貌,從不同層面進一步提升110和溫宿公安新形象。
3、善抓結合,整體推進。各部門要將此次宣傳活動與
「大走訪」開門評警愛民實踐活動進行穿插結合,把宣傳活動作為民心工程的一個重要內容,賦予新的載體,進行整體宣傳。要與當前開展的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在宣傳活動中多反映業務工作成效,通過系列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公安工作績效,達到整體推進的效果。
【篇二】
為貫徹落實好公安部、省公安廳、省、市110社會聯動辦關於開展2012年110主題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精心組織好我局的主題宣傳活動,特制定明溪縣公安局110宣傳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110及110社會聯動主題宣傳活動,全面展示全縣公安機關及110社會聯動部門在服務群眾、服務社會方面取得的成績和新亮點,展示公安機關及110社會聯動部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人民群眾的新形象,進一步增強110和110社會聯動工作透明度,增進人民群眾對110和110聯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進社會管理和服務創新,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活動內容及責任單位
(一)開好座談會。春節前,結合行風評議、效能考評邀請行風廉政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區居委會代表、群眾(客戶)代表召開座談會,徵求對單位和行業工作意見和建議。
責任單位:各110接處警單位
(二)深入開展訪評活動。結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訪三評」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上街面、進社區、入學校、走企業、下鄉村,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對接處警工作的意見(責任單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元旦過後邀請聯動單位領導、金融單位保衛部門領導到指揮中心座談並參觀,座談內容110社會聯動工作、CK報警聯動工作(責任單位:指揮中心)。
(三)組織一次110專題採訪報導。活動期間邀請明溪電視臺記者對110工作進行專題採訪;在電視臺《僑鄉警務》欄目做一期110工作專題報導。
責任單位:警公辦。
(四)向手機用戶發送110宣傳簡訊。宣傳簡訊內容由縣警公辦擬定,縣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移動、聯通、電信部門向手機用戶發送宣傳主題的公益簡訊。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警公辦。
(五)舉辦110宣傳日大型廣場宣傳活動。時間: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點:珩城綜合市場,參加單位:縣局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警公辦、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城關派出所,城區各110社會聯動單位。活動現場將設立五個活動區:警民懇談區、聯動服務區、警民互動區、展版宣傳區。邀請有關縣領導及110聯動指揮部領導出席。
1.聯動服務區。參加單位:城區110社會聯動部門共15個單位,每個單位至少2人參加。活動內容:由110社會聯動部門發放宣傳單、辦事須知,提供法律法規和業務諮詢活動。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參加。
2.警民懇談區。參加單位: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出入境、警公辦、治安大隊、刑偵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城關派出所。每個單位至少2人到場參加。活動內容:在現場與群眾懇談,與群眾面對面交流,聽取群眾對公安工作、警民關係建設等的意見和建議,解答群眾諮詢,分發宣傳品,為群眾現場辦理有關公安業務。
責任單位:縣警公辦、各參加單位。
3.警民互動區。參加單位:刑偵大隊、警公辦和警務保障室。活動內容:向群眾現場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裝備、警用器械。
責任單位:警務保障室。
4.展板宣傳區。由公安交警、刑偵、消防部門及110社會聯動部門提供宣傳展板,向群眾宣傳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
責任單位:110社會聯動辦、各參加單位。
5.開展網絡宣傳活動。警公辦民警在宣傳活動現場開展網絡在線宣傳,攜帶筆記本電腦,電腦面板粘貼「明溪縣公安微博」字樣及網址,通過本單位的官方微博,適時播報活動情況,與在線網民進行現場交流。
責任單位:縣警公辦。
6.進行連線廣播。市局在三明廣播電臺《警民時空》欄目開闢特別節目,與全市各縣(市)活動現場進行連線廣播。連線時間從10時開始。連線順序:永安、沙縣、大田、尤溪、將樂、泰寧、建寧、寧化、清流、明溪。每個現場連線二至三分鐘。縣警公辦應事先做好連線準備,指定專人播報。播報內容應突出本單位活動的特色,做到生動活潑。
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警公辦。
7.組織文藝表演。邀請縣老年文藝演出隊表演相聲、小品等,向群眾展示民警接處警工作和「110」職責等內容。
三、有關事項
(一)指揮中心負責落實「110宣傳活動」珩城綜合市場使用場地,城關所負責現場秩序維護,交警大隊負責現場交通秩序維護。
(二)指揮中心負責製作宣傳場所的110宣傳主題的橫幅、氣球拱門。
(三)參加活動情況收集和總結由指揮中心與警公辦負責上報。
(四)主題宣傳日活動期間,各接處警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親自到場參與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