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的製作方法
2023-10-05 10:44:39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護架,具體是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屬於絎縫機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絎縫機是用一根或多根縫紉線,在縫料上形成一種或多種線跡,使一層或多層縫料交織或縫合起來的機器,絎縫機的應用非常廣泛,隨著科技等各個方面的發展,絎縫機也從手動過渡到電動。
電動絎縫機相較於普通絎縫機結構更加複雜,自動化程度更高,同時工作效率相較於普通絎縫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於電動絎縫機結構複雜,所以各部件的損壞機率相較之前普通絎縫機損壞的機率更大,但是傳統的市場上沒有絎縫機專門的防護設備。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包括機體外殼以及機體外殼通過固定支架連接的固定底座,所述固定支架通過固定板固定連接至機體外殼表面,所述機體外殼頂部端面通過固定轉軸轉動連接至第一觀察窗,且第一觀察窗頂端設有握把,所述第一觀察窗兩側均安裝有加強筋板,所述機體外殼一側端面設有第二觀察窗,且與之對應的機體外殼另一側端面設有動力構件保護罩,所述動力構件保護罩內部安裝有固定彎杆,且固定彎杆的末端固定有轉軸固定罩,所述機體外殼內腔底端安裝有基礎板,且基礎板頂端沿垂直方向依次安裝有實木板和橡膠板,且橡膠板和基礎板之間螺紋連接。
優選的,所述橡膠板的厚度為實木板厚度的二分之一,且橡膠板和實木板之間粘合連接。
優選的,所述動力構件保護罩與動力構件保護罩為一體化結構。
優選的,所述固定支架的數目為兩個,且兩個固定支架以機體外殼為中心對稱分布在固定底座表面。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主要用於絎縫機的防護工作,尤其適用於電動絎縫機,機體外殼可以將整個電動絎縫機包裹在其中,實現對絎縫機的全面保護,避免外界的環境因素對絎縫機工作狀態以及使用壽命的影響,在機體外殼側壁設有專門保護電動絎縫機動力構件的動力構件保護罩,實現兩段式保護,在對絎縫機提供細緻保護的同時,也便於對絎縫機的檢測和維修,設置在機體外殼頂端以及兩側的第一觀察窗以及第二觀察窗便於工作人員對電動絎縫機工作過程的監管,橡膠板和實木板共同組成絎縫機的安裝平臺,在絎縫機工作時橡膠板和實木板可以起到減震作業,進一步消除對絎縫機工作的不利因素。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體外殼,2、動力構件保護罩,3、轉軸固定罩,4、固定彎杆, 5、固定轉軸,6、第一觀察窗,7、握把,8、加強筋板,9、第二觀察窗,10、橡膠板,11、實木板,12、基礎板,13、固定底座,14、固定板,15、固定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所示,一種用於絎縫機的新型防護架,包括機體外殼1以及機體外殼1通過固定支架15連接的固定底座13,所述固定支架15通過固定板14固定連接至機體外殼1表面,所述機體外殼1頂部端面通過固定轉軸5轉動連接至第一觀察窗6,且第一觀察窗6頂端設有握把7,所述第一觀察窗6兩側均安裝有加強筋板8,所述機體外殼1一側端面設有第二觀察窗9,且與之對應的機體外殼1另一側端面設有動力構件保護罩2,所述動力構件保護罩2內部安裝有固定彎杆4,且固定彎杆4的末端固定有轉軸固定罩3,所述機體外殼1內腔底端安裝有基礎板12,且基礎板12頂端沿垂直方向依次安裝有實木板11和橡膠板 10,且橡膠板10和基礎板12之間螺紋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橡膠板10的厚度為實木板11 厚度的二分之一,且橡膠板10和實木板11之間粘合連接,提高裝置的減震性能。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動力構件保護罩2與動力構件保護罩1為一體化結構,提高裝置的緊湊性。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固定支架15的數目為兩個,且兩個固定支架15以機體外殼1為中心對稱分布在固定底座13表面,實現對機體外殼1的固定。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通過固定轉軸5轉動第一觀察窗6,通過第一觀察窗 6的缺口進行絎縫機的安裝,將絎縫機固定在橡膠板10表面,可以通過螺栓進行固定,將電動絎縫機的動力構件部分安裝在動力構件保護罩2,類似於主軸或杆件等部件可以安裝固定在轉軸固定罩3內部,在絎縫機的工作過程中,可以通過第一觀察窗6和第二觀察窗9觀察其工作情況,通過橡膠板10可實現對絎縫機的減震。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得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