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製造方法
2023-09-23 20:02:20 1
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包括導熱油鍋爐,所述導熱油鍋爐設有爐膛,所述爐膛側壁開有燃燒口,所述燃燒口外固定連接有可燃燒廢氣的燃燒噴嘴。本發明的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可以有效的將幹氣中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等氣體燃燒後排放到大氣中,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汙染物的排放,同時也將廢氣燃燒產生的熱量加以充分利用。
【專利說明】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導熱油鍋爐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國內現有很多化學加工廠大量的使用導熱油鍋爐,加工裝置會產生部分可燃氣體,比如幹氣等,幹氣中有部分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硫化氫必須充分燃燒之後方可排放到大氣中,煙氣必須脫硫才能最低限度的降低汙染物的排放。化工廠很多大量的廢氣直接通入火炬燃燒,廢氣的熱值多數在5000大卡/立方以上,熱值非常理想,浪費情況嚴重。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可以有效的將幹氣中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等氣體燃燒後排放到大氣中,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汙染物的排放,同時也將廢氣燃燒產生的熱量加以充分利用。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包括導熱油鍋爐,所述導熱油鍋爐設有爐膛,所述爐膛側壁開有燃燒口,所述燃燒口外固定連接有可燃燒廢氣的燃燒噴嘴。
[0005]為了在不影響煤燃燒的前提下,使廢氣能夠從爐膛燃燒口逸出,所述燃燒口的高度高於爐膛內煤燃燒層的高度。
[0006]為了使廢氣能夠流動順暢,所述燃燒噴嘴為筒體。
[0007]為了防止廢氣從爐膛內流出的過程中,使廢氣的溫度保持在一定的高度,同時不會使爐膛內的爐火將燃燒噴嘴燒蝕氧化,所述燃燒噴嘴內壁設有第一耐火澆築層,所述燃燒噴嘴外壁設有第一保溫層。
[0008]為了防止燃燒口連接處內外溫度梯度過大,同時不會使爐膛內的爐火將燃燒噴嘴燒蝕氧化,所述燃燒口周邊、爐膛外側依次設有第二耐火澆築層和第二保溫層。
[0009]為了加固耐火澆築層和保溫層之間的連接緊密程度,所述第二耐火澆築層和第二保溫層通過腳釘固定連接。
[0010]作為優選,所述燃燒噴嘴中心線與水平線的夾角為30°。
[001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可以有效的將幹氣中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氫等氣體燃燒後排放到大氣中,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汙染物的排放,同時也將廢氣燃燒產生的熱量加以充分利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0013]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的示意圖;[0014]圖2是本發明的燃燒噴嘴。
[0015]圖中:1.導熱油鍋爐,2.爐膛,3.燃燒口,4.燃燒噴嘴,5.腳釘,21.第二耐火澆築層,22.第二保溫層,41.第一耐火澆築層,42.第一保溫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0017]如圖1、圖2所示,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包括導熱油鍋爐1,導熱油鍋爐I設有爐膛2,爐膛2側壁開有筒體燃燒口 3,燃燒口 3的高度高於爐膛2內煤燃燒層的高度,燃燒口 3周邊、爐膛2外側依次設有第二耐火澆築層21和第二保溫層22,第二耐火澆築層21和第二保溫層22通過腳釘5固定連接,燃燒口 3外固定連接有可燃燒廢氣的燃燒噴嘴4,燃燒噴嘴4內壁設有第一耐火澆築層41,燃燒噴嘴4外壁設有第一保溫層42,燃燒噴嘴4中心線與水平線的夾角為30°。
[0018]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技術性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包括導熱油鍋爐(I),所述導熱油鍋爐(I)設有爐膛(2 ),其特徵在於:所述爐膛(2 )側壁開有燃燒口( 3 ),所述燃燒口( 3 )外固定連接有可燃燒廢氣的燃燒噴嘴(4 )。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燃燒口(3)的高度高於爐膛(2)內煤燃燒層的高度。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燃燒噴嘴(4)為筒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燃燒噴嘴(4)內壁設有第一耐火澆築層(41),所述燃燒噴嘴(4)外壁設有第一保溫層(42)。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燃燒口(3)周邊、爐膛(2)外側依次設有第二耐火澆築層(21)和第二保溫層(2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耐火澆築層(21)和第二保溫層(22 )通過腳釘(5 )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燃煤導熱油鍋爐爐膛可燃燒廢氣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燃燒噴嘴(4)中心線與水平線的夾角為30°。
【文檔編號】F24H7/00GK103727665SQ201310626359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29日
【發明者】高屾 申請人:常州市奧琳斯邦熱能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