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的製造方法與流程
2023-10-16 18:20:54 2

本發明涉及一種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的製造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風對建築物的影響日益明顯,研究表明,越靠近屋蓋上表面的迎風前簷部位,風荷載越大,這是因為流場中漩渦在屋蓋前簷發生分離,使漩渦發生脫落,在分離層中形成多個相互離散的小漩渦並脫落在屋蓋後方的尾流中,從而使屋蓋前簷產生很大的負壓區,在強風作用下,屋蓋都或多或少的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壞損失,甚至有不少在遭遇強風過程中被掀開,撕裂,乃至吹跑,造成無法估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發明製造的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在通風孔打開後形成擋風板,改變屋蓋上部流場的流動方向,減小了屋蓋前簷上表面局部所受的較大負壓,使整個屋蓋所受的風荷載更加均勻,同時,屋簷開孔減小了屋簷的受風面積,對抗風非常有利。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目的是為了更為有效的降低屋蓋整體風壓,提供一種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的製造方法。相比以往的開孔屋簷,該發明通過通風孔蓋板的移動,不僅可以打開預留孔洞還會在屋簷前端形成能夠抬高氣流分離點的擋風板,更為有效的降低屋蓋的整體風壓。
具體步驟為:
一、在屋簷設置通風孔,距通風孔周圍邊緣10-20釐米處設置隔水帶,隔水帶高5—10釐米,上部呈弧形,內置電動推桿。
二、在通風孔上部設置兩塊蓋板,兩塊蓋板之間用活頁連接,蓋板四周超出通風孔邊緣10-20釐米。
三、在屋簷通風孔的一側固定一個轉軸,轉軸與通風孔一側的蓋板連接,另一側蓋板與放在隔水帶裡面的電動推桿連接,中間安裝電磁鎖,通過電動推桿的伸縮來實現蓋板的開啟和閉合;電動推桿、合頁、轉軸共同作用使兩塊蓋板在屋簷前端形成擋風板。所述屋簷為平面或曲面。
所述通風孔為矩形。
當強風來臨時,傳感器監測到風壓高於屋簷的設計風壓時,電磁鎖斷電、電動推桿啟動,推動通風口上的蓋板打開並且形成類似於女兒牆的擋風板,強風從屋簷的通風口中通過,屋簷風壓減小,屋蓋移動形成擋風板後,劇烈的氣流分離被抬到了較高處,而且氣流分離點不出現在屋蓋最前簷,改變風壓在屋蓋上的分布,從而增強了屋蓋的抗風能力。當強風退去後,傳感器監測到屋簷風壓正常,電動推桿收縮,將摺疊的蓋板拉直蓋住通風口,此時通風口閉合。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以一種方便有效的方式加強了屋蓋在強風情況下抵禦災害的能力。本發明通過在屋簷上設置通風口,蓋板移動在屋蓋前簷形成類似於女兒牆式的擋風板,既可以直接減小屋簷上下表面壓力差引起的吸力,又可以通過擋風板將氣流分離點抬到較高處,削弱氣流的分離作用,有效的減小屋蓋前簷的負壓,顯著降低屋蓋整體的淨風壓,對建築物結構的損壞降到最低,降低了維修養護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的俯視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通風孔處的1-1斷面圖(通風孔蓋板閉合)。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通風孔處的1-1斷面圖(通風孔蓋板打開)。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三個通風孔開口單元蓋板打開後在屋簷上的立體效果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感應式自動開合孔抗風屋簷三個通風孔開口單元蓋板閉合後在屋簷上的立體效果圖。
圖中標記為:1-屋簷;2-通風孔;3-隔水帶;4-電動推桿;5-合頁;6-第一蓋板;7-第二蓋板;8-轉軸;9-電磁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一、如圖1-4所示,屋簷1為平面屋簷,在屋簷1風壓較大處設置通風孔2,通風孔2為長方形,為防雨水,距通風孔2邊緣10釐米處設置隔水帶3,隔水帶3高出屋簷1的表面10釐米且上表面呈弧形,內置電動推桿4。
二、在通風孔2上設有用合頁5連接的第一蓋板6和第二蓋板7,第一蓋板6和第二蓋板7的邊長超出通風孔2 邊長10釐米,厚度為10釐米,覆蓋著通風孔2。
三、在通風孔2的一側固定一個與第二蓋板7連接的轉軸8,另一側固定一個與第一蓋板6連接的電動推桿4,第一蓋板6前端兩側內置電磁鎖9,具體安裝位置見圖2、圖3。
四、當監測到風壓高於屋簷基本設計風壓時,電磁鎖9斷電,第一蓋板6解鎖,電動推桿4推動第一蓋板6,第一蓋板6在電動推桿4的作用下與第二蓋板7凸起,形成類似於女兒牆式的擋風板,如圖4所示,強風從通風孔2通過,直接作用在開放式建築物的抗風屋簷1上的風壓就極大的減小了,風壓分布也因擋風板的存在而改變,比只開孔抗風效果更加明顯,從而有效的避免了風災對建築物的破壞。
五、當監測到風壓正常時,電動推桿4收縮拉回第一蓋板6,抗風屋簷1呈閉合狀態,恢復屋簷1的正常使用功能。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本實施方式的抗風屋簷的示意圖是平面形式,除此之外,屋簷還可以採用曲面等其他形式,本發明通風孔形狀的示意圖是長方形,除此之外,還可以採用正方形;對於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