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17 01:40:39 3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轉輪裝置,具體為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屬於電力設備應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機械設備的發展,電動轉輪裝置作為一種重要的工具廣泛應用在各種機械設備中,如電動車,洗衣機,電子手錶等等,電動轉輪裝置構造簡單,應用方便,使用快捷,且因為是電力驅動,節能環保,符合時代要求而被廣泛推崇,但目前的電動轉輪裝置多為單一電力輸出,可操控性不足,且在微型電動轉輪領域中,微型電動轉輪精度要求高,製作出來的微型電動轉輪可調節性不足,不能及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簡單有效的調節,且微型電動轉輪對空間要求比較苛刻,多數微型電動轉輪不能有效節省或利用空間,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包括底座、轉輪、轉軸、固定墊片、固定螺母、微型電機、裝置固定板、第一底座長孔、第一固定長孔、第二固定長孔、第二底座長孔、固定底板、導線接口,所述底座上方設置裝置固定板,且所述裝置固定板上設置第一固定長孔和第二固定長孔;所述底座上方安裝微型電機,所述微型電機連接轉軸,所述轉軸連接轉輪,且所述微型電機表面設置導線接口;所述微型電機上安裝固定墊片,所述固定墊片上安裝固定螺母,所述微型電機下方安裝固定底板,且所述固定螺母固定於所述第一底座長孔及所述第二底座長孔上。
優選的,所述微型電機與所述轉軸活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底座拐角處均設置為圓弧形結構。
優選的,所述第一底座長孔與所述第二底座長孔間相互平行。
優選的,所述底座與所述裝置固定板垂直固定。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底座設置第一底座長孔及第二底座長孔,在微型電機固定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沿底座長孔前後移動,增強設備的廣泛性;底座中間設置方形空隙,既節約材料增強設備環保性,又可配合裝置固定板卡住物體進行固定,保證了設備的實用性;底座拐角處均設置為圓弧形,保證了設備的安全性;微型電機上均設置有導線接口,單獨連接電源,因此微型電機間的工作狀態互不影響,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電源控制,操控方便高效,保證了設備的操控性和高效性,微型電動轉輪加緊牢靠,牢固耐用,各構件連接靈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底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轉輪;3、轉軸;4、固定墊片;5、固定螺母;6、微型電機;7、裝置固定板;8、第一底座長孔;9、第一固定長孔;10、第二固定長孔;11、第二底座長孔;12、固定底板;13、導線接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所示,一種微型電動轉輪裝置,包括底座1、轉輪2、轉軸3、固定墊片4、固定螺母5、微型電機6、裝置固定板7、第一底座長孔8、第一固定長孔9、第二固定長孔10、第二底座長孔11、固定底板12、導線接口13,底座1上方設置裝置固定板7,且裝置固定板7上設置第一固定長孔9和第二固定長孔10;底座1上方安裝微型電機6,微型電機6連接轉軸3,轉軸3連接轉輪2,且微型電機6表面設置導線接口13;微型電機6上安裝固定墊片4,固定墊片4上安裝固定螺母5,微型電機6下方安裝固定底板12,且固定螺母5固定於第一底座長孔8及第二底座長孔11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微型電機6與轉軸3活動連接,傳動軸3通過電機6的旋轉進行動能傳動。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底座1拐角處均設置為圓弧形結構,具有良好的保護作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第一底座長孔8與第二底座長孔11間相互平行,便於螺栓進行固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底座1與裝置固定板7垂直固定,安裝牢固,使用較為簡便。
首先,通過微型電動轉輪裝置的方形空隙卡住固定物體,然後通過裝置固定板7上的第一固定長孔9及第二固定長孔10將裝置固定在合適位置,且固定後可根據實際情況使電動轉輪裝置通過第一固定長孔9及第二固定長孔10平行位置進行適當平移,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可手動通過第一底座長孔8以及第二底座固定長孔11,適當調整微型電機6位置,此時,微型電機6通過導線接口13與電源電性連接,獲取電源後微型電機6通過制動與其活動連接的轉軸3的轉動從而控制轉輪2轉動,且因為每個微型電機6均設置導線接口13,因此在使用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電源控制各個微型電機6的工作狀態,實現對微型電機6的操控。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