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狗比賽是合法的嗎(鬥狗比賽合法嗎)
2023-11-30 20:27:08 5
簡述:我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國家,其實早在古代,就有人用動物打鬥當做一種娛樂方式,比如,鬥蛐蛐,鬥雞等等。但是動物打鬥是否合法呢?
★探究國外鬥狗比賽的奧秘
在我國,鬥狗卻是比較少見的,這可能和我們的文化底蘊有些關聯吧,因為我國向來以禮儀之邦的美名聞名海外,也向來不喜歡爭鬥,以和為貴,和氣生財的精神更是傳承在各行各業中。而且,狗在我國一般是忠誠勇敢的代名詞,不然也不會有「中華田園犬」的稱號了。所以很少有人會拿自家狗去比鬥。
但是,在日本、韓國、東歐和幾乎所有的穆斯林國家,鬥狗卻是非常盛行,並且都是合法的。而且他們和其他專業類賽事一樣,規模龐大,特別是在穆斯林國家裡,他們可以組織幾萬的觀眾,在現場觀看和參與鬥狗。
其實,在這些國家的鬥狗就跟過節日一樣。東歐、日本、韓國等也有極其專業化且龐大的鬥狗活動,如各種錦標賽,就跟足球,籃球一樣,有聯賽甚至跨國聯賽,比如東歐的七國聯賽,幾乎是最大規模的鬥狗比賽。
•鬥狗比賽分類形式:官方聯賽•地下賭鬥場
•官方聯賽
我們先說官方聯賽;這在東歐、穆斯林國家以及日本、韓國等國家裡都屬於合法的正規賽事。而且這種比賽規則很嚴謹,並不是吃瓜群眾說的那種「相互撕咬,直到咬死為止。」
其實在比賽中,大多數都是「點到即止」。狗只要顯露出翻嘴唇、夾尾巴、失禁、嗚咽、狂吠、掉頭走5步以上、逃竄、仰面躺倒或躲閃等行為時,都會被裁判判輸;加上有些癩皮的狗,剛放進去幾十秒就會做出膽怯的表現進而直接被判輸的都有。
當然,也有比較精彩的。比如兩條狗都是特別彪悍、兇殘的,它們一見面就會打起對攻,而且雙方耐力都非常好,一場打鬥可能會持續半個小時左右。有的血管爆裂、鮮血淋淋時還死死咬住對方不肯鬆口,這打鬥畫面打得就非常血腥了。
還有一些咬合力大的狗,上來就直接「放大招」,一口下去就是讓對方開胸斷腿,甚至運氣好的直接鎖喉咬死,這是雙方實力差距懸殊的情況了。但這種事並不常見。
其實大部分的比賽都是中規中矩進行的,最後以一方調頭逃跑或發出哀鳴而結束。
而且在國外,這些比賽也會有很多博彩。但是有嚴格的規則限制,所以大部分犬只都不會出現死亡或傷殘情況。比如像日本,他們的比賽規則制定得非常嚴格。因為他們有專門的土佐犬打鬥錦標賽,而且針對土佐打鬥比賽規則的制定也是經過嚴格的草案審議的,這些與日本的傳統搏擊項目——相撲,非常的相似。相對於文明的競技娛樂節目,它更多的是帶給人們精神的象徵:頑強!隱忍!
通過鬥犬讓人們學習土佐的精神。而且這種規則特別嚴格的土佐犬比賽,對狗的保護也很好,有些狗甚至可以打到11歲。
&任何品種的狗都可以參賽麼?
其實,大家經常有一個誤解:參加鬥狗的狗都是被迫參賽的。
其實不是這樣的,決鬥場裡所有的鬥狗都必須是骨子裡好戰、不退縮的狗;一條懦弱、膽怯、溫柔的狗不可能成為鬥犬。因為訓犬師一般只是訓練狗的體能,提升它的格鬥能力和技巧。狗本身的鬥志和血性是天生的,無法通過訓練培育出來。如果讓一條沒有血性的狗去參加這種比鬥,即使它再巨大強壯,進入鬥欄碰到困難了也會選擇逃跑、嗚咽,這種情況立刻會被判輸。
所以,所有參賽的鬥犬都是精心挑選的,只有擁有好鬥的基因和血性的狗才能進入鬥欄,狗本身的血性才是最重要的。它比咬合力、體能更加重要。這也是只有特定犬種才能做鬥犬的原因。
*鬥狗比賽合不合法?
關於鬥狗比賽的合法問題,這就取決於它背後的商業模式了。
•合法
如果單純是一種表演比如聯賽。只通過收取門票盈利的話,那麼我們只要注意這個狗的飼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即可。如果符合規定,就不能說違法。
•不合法
但是相比於聯賽,地下鬥狗就不見得是合法的了。而且地下鬥狗非常血腥。因為所有地下鬥狗都是為了賭博服務,鬥狗只是一種形式之一,賭博才是最終的主題。
參與地下鬥狗比賽的狗,90%都是比特犬參賽,這也和比特犬的特性有關,比特犬沒有痛感神經,不會怯場退縮,所以特別適合於地下賭鬥。
•地下賭鬥場
地下鬥狗賭博的規則和聯賽規則完全不一樣,它一般分為兩種玩法:定口和衝線。
•定口
就是沒有規則束縛,讓兩隻狗從頭打到尾中間沒有暫停和休息,一直打到一方逃跑或者無法動彈為止。
•衝線
則是劃定一個方形的四角鬥狗場地。分別將兩隻狗放在對角,並且每條狗前面有一條線,當兩隻狗打到一方被長期壓制、鎖喉、嗚咽時才把兩隻狗拆開。再由劣勢一方的主人先放狗,這條狗只要有戰鬥意志衝過對方狗面前的線就繼續比賽,如果這條狗遲遲不前進展開攻擊或是因為膽怯或者疼痛不敢走過對方的線就算失敗。
聽起來衝線是在有規則保護下可能更加安全吧,但是實際對比起來,衝線往往比定口更加殘酷。因為這些規則大都融入了人們對金錢的貪婪和欲望在其中。比賽時,有些狗的兩隻前爪都被對方咬斷,並且腸子都流出體外了,但是它仍然被自己的主人以及臺下下注的買家們瘋狂催促它繼續戰鬥。而且它也會拖著裸露的腸子,然後用後腿在地上翻滾著越過對手的防線繼續比賽,這早就脫離比鬥的範疇了,完全是人們對金錢欲望的延伸罷了,而且大多只有比特犬才有這樣的「超能力」。
*貪婪的賭徒不會在乎動物的性命
地下鬥狗比賽本身就屬於賭博的載體,所以他們不會關注狗的傷亡情況,一條正規聯賽的土佐或庫達犬,保養得好,一生可以打三四十場比賽,直到八、九歲還能參賽再打一打。
而參與地下賭鬥場的狗,基本上每場都是「生死局」。所以一般打贏五場比賽就屬於狗王了,接下來也無力參賽了。因為參賽的狗每一場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傷,要不就牙齒折斷或者斷腿、開膛,骨折等,而輸掉的狗更是遍體鱗傷,不死幾乎也是廢掉了,很難調養好狀態再參加比賽。
•愛護動物,遠離賭博
對於這種兇殘,暴力且不顧動物生死的違法行為,我國自然不會放任不管的,法律也有明文規定: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這裡,地下鬥狗的性質其實就是賭博。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組織鬥狗比賽,然後背地裡開盤下注,這種形式也屬於聚眾賭博。最高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是組織比賽的同時,開放投注將鬥狗與賭博捆綁的,那麼鬥狗比賽就可能被認定為一種變相的賭場,就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判處,這最高判可能會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其實,在美國和整個西歐國家,鬥狗都是一項重罪。只是我們國家還未有相關的法律或法規對動物打鬥有明確的規定,各位老鐵們覺得,鬥狗有必要寫入法律條款裡嗎?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文案編輯:波仔
審核校對:波仔動物說工作室
參考圖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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