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杯拿提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11-30 13:43:41 1
專利名稱:飲料杯拿提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飲料杯拿提結構,尤指一種利用塑膠片成形後於裁切時,故意留下部分餘料切片作為懸掛片,而賦予一個特殊裁切角度,使提拿提耳時因上靠而可束縛於杯邊,達到一次提拿多杯飲料且能增加持穩的飲料杯提拿結構。
背景技術:
無論是聚餐會客、遊園活動或外出旅遊,飲料均是人們不可或缺的飲食品,早期飲料口味少、衛生差,整桶調配加水稀釋的低濃度果汁,已不符合現代要求。現代進步的作法主張乾淨,是選用超潔淨R0逆滲透水來調配,而且所用塑膠杯口採薄膜來封裝,使得傳統冰、飲料的品質大幅提高,且隨大眾口味的改變,其種類推陳出新亦呈多元化發展。
由於,目前所用的杯體大多呈錐桶形,如果袋裝不好置放,而多杯時更容易斜倒而造成提拿不便。以前的作法是先用預裁的紙板墊於軟質塑膠袋下,再將杯體置入逐層加墊排放,使杯體與杯體間可受紙板持平,而取得平整不會斜倒的效果。
較進步的設計是直接在一盒上設置有數個裝杯凹位,使杯體置入後更為穩固。但無論所用的方式為何,其包裝上均十分費時,而且盒體及袋體或紙板還要分別儲放,造成物料管理的不便。
發明內容
有鑑於上述飲料杯提拿的不便,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以一次提拿多杯飲料且能增加持穩的飲料提拿結構。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一種飲料杯提拿結構,其主要包括一盒體,其上設有置杯凹位,且其兩側各延設一ㄇ形提耳,兩提耳上對設凹凸卡點,又該兩提耳攤設於盒體兩邊,與盒體間有一鏤空部,且該鏤空部的提耳兩臂中段裁設有懸掛片。
上述的飲料杯提拿結構,該凹凸卡點設於提耳的上橫片。
上述的飲料杯提拿結構,懸掛片呈連體門形,其與提耳兩臂相接處形成一U形回折切縫。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使杯體置入飲料杯提拿結構的置杯凹位時,兩提耳可上掀貼緊以凹凸卡點對組,同時懸掛片恰可抵至杯體側邊,約束框扶杯體取得穩固;該實用新型在塑膠片成形後於裁切時,故意留下部分餘料切片作為懸掛片,而賦予一個特殊裁切角度,使提拿提耳時因上靠而可束縛於杯邊,增加持穩性。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構成內容及其他特點,茲舉本實用新型較具體的實施例,並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外觀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頂視平面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可逐層堆迭的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應用立體圖。
圖5為圖4的應用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飲料杯提拿結構,其主要包括一盒體1,由塑膠片一體成形,其上具有置杯凹位11,於盒體1兩側各延設一門形提耳2,兩提耳2上對設凹凸卡點21、22,該兩提耳2可攤開於盒體1兩邊,使與盒體1間形成一鏤空部3,且於該鏤空部3的提耳2兩臂中段裁設有懸掛片4。
其中,實施時盒體1上所設的置杯凹位11,可依使用需求而設成兩個、四個或六個…等各種不同態樣(圖示者為四個),而該凹凸卡點21、22設於兩提耳2的上橫片23,又懸掛片4可設呈ㄇ形,於製造時連體裁成,其與提耳2兩臂相接處形成一U形回折切縫41。
藉此,使儲放時兩提耳2可攤開於盒體1兩邊,令盒體1層層堆迭而不佔空間(如圖3所示),當應用時則可以盒體1所具的置杯凹位11,供杯體5置入排放,再將兩提耳2向上掀提,令兩端懸掛片4向中縮靠,最終會使兩上橫片23貼緊,以凹凸卡點21、22對組卡合成一手握提部,此時兩懸掛片4恰可抵至杯體5的側邊,約束框扶住盒體1上的杯體5以取得穩固。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飲料杯提拿結構,在結構上精簡而實用,確實可有效使杯體易於儲存及整裝提拿,並收到約束持穩效果。
上述的具體實施例走用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及功效,但僅為部分的實施例,當不能以此限定本創作的實際實施範圍,凡熟悉此類技藝的人仕,根據上述說明及所載的結構及功能上所作等效性的變換及修改,其本質未脫離出本實用新型的精神範疇者,皆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飲料杯提拿結構,其特徵在於其主要包括一盒體,其上設有置杯凹位,其兩側各延設一門形提耳,兩提耳上對設凹凸卡點,該兩提耳攤設於盒體兩邊,與盒體間有一鏤空部,且該鏤空部的提耳兩臂中段裁設有懸掛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杯提拿結構,其特徵在於該凹凸卡點設於提耳的上橫片。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飲料杯提拿結構,其特徵在於懸掛片呈連體門形,其與提耳兩臂相接處形成一U形回折切縫。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飲料杯提拿結構,其主要包括一盒體,其上設有置杯凹位,且其兩側各延設一門形提耳,兩提耳上對設凹凸卡點,又該兩提耳可攤開於盒體兩邊,使與盒體間形成一鏤空部,且該鏤空部的提耳兩臂中段栽設有懸掛片,藉此,使杯體置入置杯凹位時,兩提耳可上掀;貼緊以凹凸卡點對組,同時懸掛片恰可抵至杯體側邊,約束框扶杯體取得穩固的實用結構。
文檔編號B65D71/44GK2626912SQ0326346
公開日2004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30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30日
發明者陳志堅 申請人:陳志堅